這是一個奇怪的情況:到目前為止,在四個答案中有三個表示我的經驗是非常不標準的。誠然,比爾·巴特(Bill Barth)的回答是迄今為止獲得最高評價的。但我認為值得記錄另一種觀點。
首先,對於此站點上的許多問題,上下文至關重要。在我看來,OP是北美學院或大學的本科生。我的答案將適用於此。
在一所大學(以及除最小的大學以外的所有大學)中,排課是一項主要工作。至少要提前一個學期完成,通常要提前一年(或更長時間),並且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製定時間表,以充分利用有限的資源:教室,繁忙時間,人們的時間等等。向前。此外,上課的總時間也是預先確定的,並具有正式的身份,即該課程的學時。學時數應與所涵蓋的材料數量相關。實際上,這在絕對意義上幾乎沒有什麼意義,並且一門課程肯定可以比另一門課程雄心勃勃,但是在同一門課程的不同部分以及特定部門的課程範圍內都具有含義。
我被激怒了嗎?
憤怒是一個很強硬的詞,但OP有權反對這種做法,並且完全在其反對之內。我認為教授的要求不合理。實際上,我感到非常驚奇的是,在整個班級的學生中,只有另一個學生在星期五下午1點的時間表上多安排了30-45分鐘的時間:這通常是“上課高峰時間”。 (我想知道這裡是否缺少某些上下文:例如,也許其他同學組成一個隊列,他們都同時參加相同的課程。這有所不同,但不足以改變我的答案。)
OP已提前製定了整個學期的時間表,並假設該課程將在某個時間召開,並已由註冊服務商預先確定,並已報名參加。他與多停留30-45分鐘有合理的衝突。這場衝突本質上是學術性的,它涉及除教授課程之外的學生。 (根據我在學術文化方面的經驗,嘗試重新安排其他人的學術活動是令人討厭的,因為您想更改自己的學術活動的時間表。這是一所大學的本質,所有參與者都參與多次事件。我們會提前安排好事情,以免發生此類衝突。)但是,即使沒有特定的學術衝突,OP也可以隨時否決該請求:他已經制定了時間表,決定在下午1點離開校園。這足以引起反對。
在規定的時間內教授必要的課程材料不是教授的工作,而是相反讓學生無緣無故地熬夜?
是的,是的!我完全同意。這裡沒有什麼累加的東西:這門課程是一門標準,是專業的必修課,因此,它可能已經被其他講師多次授課,並且對它的內容有一個事實上的期望,如例如官方課程說明。當然,課程的講師應該在選擇主題甚至課程的強度上有一些餘地....但沒有 complete 餘地。這位教師建議將上課時間增加大約25%:為什麼這樣做是必要的?如果他覆蓋的材料比標準材料多25%,則可能存在問題。如果他比標準時間多花25%的時間來覆蓋材料,那也是個問題。再次缺少一些上下文,但是如前所述,講師似乎遇到了一些嚴重的問題,即“線條之間的顏色”。 OP不必因此而調整日程安排。
老實說,幾乎所有上級大學的官員-部門負責人,處長,教務長-都會為之沮喪。老師的建議。至少在我熟悉的大學文化中就是這種情況。如果OP可以與他(在任何部門中)進行教職工聯繫,並且願意與他非正式地交談,我建議您研究該問題並查看該教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