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來解決另外兩個人提出的理論問題。現在我想我已經解決了,並且我有出版的材料。
我應該以他們的身份參與其中嗎?
這裡有更多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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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兩個人(以下稱“他們”)是學者(就我而言),但不是同事:我曾經見過其中一個,其餘的聯繫方式是通過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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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解決了他們的問題時,我不知道它的相關性或適用性(他們的理論領域比我少。我認為他們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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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唯一的貢獻就是讓我意識到我解決的未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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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完全獨立地發展,其方法,技術和形式主義與他們完全不同。的確,我認為他們永遠無法用自己的方法取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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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時刻,他們非正式地讓我成為了他們的合作者,只是說“歡迎來到該項目”,並通過電子郵件向我發送了他們解決該問題的嘗試的草稿;除此之外,我們與該項目的聯繫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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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對我而言“具有戰略意義”:儘管由於我們正在工作而建立的聯繫微弱在同一個問題上,他提供了推薦信並在需要時主動提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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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有一篇論文說明了我的解決方案;但是,由於我沒有能力理解此結果在應用程序領域中的用處,因此我的論文目前缺少適當的介紹,結論和一般的上下文;
一種策略可能是發表兩篇不相交的論文,一篇關於其應有的背景問題,另一篇關於我的解決方案。
但是,我想听聽任何有關搬家的建議或考慮:我想在全球範圍內為我做最方便的事情(例如,在擁有出版物的利益與保持盟友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學術界),同時又不違反任何道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