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全世界公認的出版道德感到好奇。我從未見過其他任何經濟部門可以合法地為自己的利益出售他人的產品,而顯然卻沒有以任何方式付款。我無意指責任何發布商,我只想知道這是如何工作的,為什麼可以接受。預計將來會改變嗎?科學家是否要更改它,還是整個社區或多或少都接受了它?它。
我對全世界公認的出版道德感到好奇。我從未見過其他任何經濟部門可以合法地為自己的利益出售他人的產品,而顯然卻沒有以任何方式付款。我無意指責任何發布商,我只想知道這是如何工作的,為什麼可以接受。預計將來會改變嗎?科學家是否要更改它,還是整個社區或多或少都接受了它?它。
歷史。
在黑暗時代(即互聯網時代之前),發布商提供了寶貴的服務。如果一個作者有一個好主意,他們希望全世界都可以閱讀,最好的方法是讓某人發表自己的作品。出版商安排評論,對您的作品進行編輯,最重要的是,打印出數千份並將其發送到世界各地的圖書館和檔案館。 (請注意,從法律上講,他們需要擁有分發作品的權利,並要求擁有版權編輯作品的所有權。)進行所有此類打印,郵寄和版權編輯都需要花費大量金錢,因此出版商必須為其服務付費。
快速進入21世紀,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
自從LaTeX和Microsoft Word等個人計算機和軟件問世以來,複製編輯現在主要由作者來完成。 (審閱者和編輯者很少能得到酬勞。)而且,由於互聯網的緣故,使用arXiv等網站分發論文非常容易。如今,去圖書館尋找印刷期刊已經成為過去,因為如今的期刊只有網站。當然,出版商仍在做一些事情,但這只是過去的一小部分。
50年前,出版商頗有道理,但如今,他們的模式已變得毫無道理。即使可以便宜得多地提供服務,他們仍然可以收很多錢。那麼為什麼這個模型仍然存在?首先,出版商仍然擁有許多仍舊相關的舊作品的版權。更重要的是,出版商擁有其期刊的“聲望”,這意味著學者們會繼續向他們發送他們的論文。
這是不可接受的,人們正在採取措施改變事物,但是該系統具有巨大的慣性和許多不正當的動機,必須加以克服才能取得進步。
I想比作小說出版。該領域的作者有一個名為“ 瑜伽定律”的格言,其中指出:金錢應該流向作者。即使在沒有人期望通過發布小說來創造生活的情況下,這也被視為指導原則:例如,短篇小說付出微薄的費用( SFWA最低費用是每個單詞0.06美元,乘以一到一萬個單詞,所以一個故事大概花了40個小時才能寫出來(一個啤酒的錢,而不是租金的錢),所以一個故事的價格是60到600美元。這種原則立場是因為“ 虛榮新聞”的歷史悠久,如果他們只是承擔前期成本,然後不進行任何營銷,就會騙取作者的豐厚聲譽和成名承諾。 ,因此沒有人買書,財富和名望永遠不會實現。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合法的傳統出版商會向您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風險,即該書永遠不會售出足夠多的副本來“賺取”預付款,而會進行營銷。還要與迎合自助出版商的出租打印機形成對比,後者會自動告訴您他們提供和不提供的服務以及每項服務的費用,並且不會做出任何宏偉的承諾。您應該聘用這個人來打印您的家庭歷史記錄,而不是虛榮報刊印刷—不幸的是,沒有一個公認的誠實用語作為一個整體來代替。
學術出版物是不同的,因為我們不僅不希望從出版物中獲得豐厚的收益,而且我們不希望一開始就獲得任何收入(無論如何,對於期刊文章;我知道專著和教科書的出版商確實會支付版稅) )。約格定律並不直接適用。但是,我們正在尋找一種特殊的名望,即其他研究人員閱讀我們的論文並學習事物並以此為基礎的聲譽,也許從現在開始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了。 (就像小說作家希望人們能讀懂他們的故事並從中找到娛樂,宣洩或靈感一樣。)因此,我們警告不要在收取高額費用的“掠奪性期刊”上發表文章,不要進行充分的同行評議,並誇大了任何人閱讀或認真對待論文的可能性。掠奪性期刊是學術出版中虛榮新聞的直接類比。他們沒有提供這筆錢的價值。
傳統的學術出版商應該為他們收取的金錢提供價值:同行評審,拷貝編輯和排版,歸檔,傳播,也許是最重要的聲譽。在我的子領域的頂級期刊或會議之一上發表的任何論文都很有可能值得我度過,而我則依靠它。但是,在過去的40多年中(我還不夠大,無法確切地知道這種趨勢何時開始),發布商對實際提供價值的興趣越來越少,對提取租金的興趣也越來越多。在我的特定子領域(計算機安全)中,這確實很明顯:在撰寫本文時,我的論文被接受在ACM會議上發表,並獲得了最高聲譽。他們為同行評審提供了便利,但他們沒有付給評審員一角錢;他們沒有進行複制編輯和排版的工作,希望我把已經完全格式化的PDF交給他們。他們既保留印刷檔案也保留在線檔案,但他們想向每個讀者收取25美元的特權,或者向 me 預先收取700美元。我知道這是在欺騙價格,因為如果我在USENIX會議上發表了相同的論文而享有相似的聲譽並提供相同的編輯服務,那麼他們將不收取任何費用,讀者或我將不收取任何費用。特權。
通常的基於市場的尋租解決方案拒絕合作。那麼我們為什麼仍然與他們合作?這是經典的集體行動問題。只要該領域的大多數研究人員繼續在傳統場所發表論文,任何人都不會拒絕這樣做,而不會給自己的職業造成不良後果。另一方面,如果每個人都威脅要立即停止一切,那麼他們至少有機會獲得讓步—在我讀研究生時,許多頂級計算機安全會議已從付費專區轉移到開放訪問,因為我們的社區它的集體腳下。 (不過,並非偶然,參加 Oakland 2011的商務會議的任何其他人都可以證明。)
之所以可以接受,是因為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它不應當被接受。
更普遍地,法律的原則是人們可以自由地與彼此以及與他人訂立合同其他法人實體,例如公司。只要這些協議是在法定年齡的人之間自願簽訂的,並且只要它們不被視為不合情理的協議,這些協議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這種意義上是“可接受的”。並非協議雙方的其他人有時可能會感到反對和不滿,但這就是他們的問題。
對於學術出版,作者自願同意讓出版者發表論文而不支付費用。任何特許權使用費。我自己做了很多次。因此,如果我認為不為自己的論文收取特許權使用費是可以接受的,並且沒有什麼令人信服的法律論據來說明為什麼我與出版商的協議應被宣佈為不合情理(據我所知,沒有人試圖提出這種情況) ),那就是故事的結尾-可以接受。
至於為什麼我和其他學者在沒有獲得版稅的問題上沒有問題,我認為答案有點太複雜了,無法討論詳細在這裡。簡短的回答是,寫論文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的老闆給我發薪水。科學論文根本不同於人們通過將作品直接銷售給讀者而賺錢的小說或其他形式的寫作。您的問題假設一個前提是,由於學術出版與其他類型的出版之間的膚淺相似性,出版商應向科學家支付論文費用,但前提是錯誤的。
編輯-與其他一些想法有關(非常有趣且令人髮指-謝謝!)評論:
我想澄清一下,我的答案的重點是強調對“為什麼活動X可以接受?”類型的問題的答案。通常是“默認情況下可以接受 ”-也就是說,由X的反對者說服其他所有人,如果X認為不可接受,並且直到他們成功做到這一點,X才可以接受。我認為這樣的問題是重要的問題,因為它們巧妙地暗示X出了點問題(實際上沒有給出任何解釋或證據),並使參與X的人處於防御狀態以“證明”他們的合理性“不良行為。我認為這種加載的問題效果是使問題“令人討厭”的原因(就像@Allure在評論中提到的那樣)。
在我的回答中,我試圖闡明我在上面闡述的觀點。我之所以專注於法律方面,只是因為那是我當時發生的事情,但是如果我們要辯論該問題的道德規範(因為某些答案已經完成),則適用相同的原則。我確實承認,對於學術出版業的某些實踐存在一些有效的倫理學批評。但是我認為這些批評(雖然很有趣)與OP的實際問題相切。 OP問:
為什麼出版商出售他們不付費的論文是可以接受的?
請注意,這並不是在問為什麼一些出版商能賺到與他們一樣多的錢(我認為有一些合理的論據表明, 可能是非常不可接受的) )。這是在問為什麼作者不接受出版商的報酬,這是一個不同的問題。好吧,作為一個自願出版他的作品而不要求或期望得到出版者支付版稅的作者,我覺得這有點冒犯性,因為這實際上是在指責我參與了一項陰暗或不道德的活動。暗示我是掠奪性行為的受害者。我都不是。
我認為最正確的答案是大衛·里奇比(David Richerby)的答案,它指出這是一個基於錯誤前提的重載問題。我進一步介紹了大衛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作者可以允許他人在不要求獲得報酬的情況下發布他們的作品,而出版商也可以發布作者允許他們發表的作品。關於學術出版的更大範圍的辯論是一個重要的辯論,並且將會繼續下去,但是(以我的拙見,)這個問題的框架並沒有使其成為辯論的有用部分。
這不是唯一的情況。考慮電影節:製作電影,然後將其提交給電影節,然後可以通過向觀眾出售門票免費賺錢。還有更多:久負盛名的節日出售門票,向作者收取提交費。
這裡出售的無形產品是聲譽。與您在首頁上發表的論文相比,其他研究人員如果在自己知道的期刊中看到您的論文,就會更加信任您的論文。而且,與只在arXiv中提交論文的人相比,準雇主更喜歡在雜誌上發表文章的人。
您的問題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那就是只有您自己付錢才能出售某物。一家礦業公司可以向您出售煤炭,而無需為該煤炭支付任何費用。農民可以向您出售牛奶或雞蛋,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保姆可以向您收取看護孩子的費用,而無需支付任何人來獲得照看孩子的能力。
我並不是說這些情況都可以與學術出版類比,但它們確實表明只能先付錢給別人才能賣東西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通常稱為經濟的第三部門或服務部門。在發達國家,它正日益成為經濟中最大的部分。換句話說,還有很多其他例子,例如一家公司出售“合法的東西而沒有以任何方式支付”的東西。對於服務,費用通常與人工和其他費用(如租金,基礎設施等)相關,而不是像您描述的情況那樣批發價或原材料。
出版商收費(作者或出版商讀者)的發布服務。他們不為內容創建收費。內容由研究補助金,大學薪金等支付。可能的比喻是電話提供商。他們會在您花費時間聆聽或閱讀第三方創建的內容而不購買這些內容時向您發送賬單。社交媒體,互聯網搜索引擎等是公司從第三方自願提交的內容中獲利的其他示例。
我個人覺得讓出版商為我做出版工作非常方便,這樣我就可以專注於自己的研究。我必須轉讓我的版權嗎?所以呢?我不從事論文發表,這只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我知道這是與領域有關的,但是在我看來,反出版商的論點只是一種邊緣現象。
我當然不能也不會嘗試為發布者的所有做法辯護,但是考慮幾件事是很有用的。
首先,對於任何給定的數學論文來說,“市場”都是很小的。如果出版物是紙質的,那麼成本,如果我們認為一切都很高。即使不對論文進行審閱,通常也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編輯,因為並非每個作者都使用出版物的母語。即使在這個時代,也可能涉及排版。加上印刷,運輸等。那裡沒有商業模式,因此如果必須支付所有費用,沒有人會同意承擔您的論文出版。如果這樣做的話,價格將必須非常高,從而進一步縮小市場。結果,出版商試圖避免許多費用,包括支付給作者和審稿人的費用。
在過去,作者通過付費給印刷商做實物而不是使用(最多)非正式評論來發表自己的“書”。然後,他們將自己出售出版物,有時在街角,或者與其他這樣做的人簽約。如果您在大學城中,這很好,但是如果您想要在幾百英里之外創建出版物,就不會那麼好。但是,即使存在缺陷,出版商也需要一種商業模式。
但是,請考慮一個每個人都得到適當補償的世界。這個世界的特徵是什麼?有幾種選擇。一是只有最受歡迎的作家才能發表,因為這可能會增加該雜誌的銷量。競爭可能隨之而來,甚至是極端競爭。雜誌將競爭出版最受歡迎的作者,但作者之間也將競爭成為最受歡迎的作者。也許對於一個新學者來說,要闖入這樣一個世界很難。
另一個可能的發布選項是廣告模型。但是谁愿意在包含抽象(可能晦澀)數學的期刊上做廣告。實際上,我們在某些領域確實有此類期刊。他們來來去去,但是無論如何他們很少向作者付費。而且它們很少持續很長時間(最多幾年),因此很難找到舊材料。
但是,發布商之所以可以使用有缺陷的模型的根本原因是,在學術界,金錢不是領域的錢。同行的認可是使您在學術界“富裕”的原因。出版商確實提供了這一點-甚至是針對該行業的新成員。但是如果沒有一種商業模式,他們就不可能也不會。
讓我添加關於另一種出版方式的註釋。流行音樂。由於它很受歡迎,因此擁有廣闊的市場並產生大量收入。藝術家做獲得報酬。但這是生活中令人遺憾的事實,很少有音樂藝術家,甚至那些擁有白金唱片的藝術家,實際上從他們發行的音樂中賺取了足夠的收入來依靠收益。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通過上路和舉辦音樂會謀生。永無止境。這就是為什麼您仍然在70年代的演唱會中看到搖滾歌手的原因。萊爾·洛維特(Lyle Lovett)記錄下來,他從未從音樂發行商那裡得到過一份聲明,其底線是肯定的。成本吞噬了一切-但是,當然包括向股東支付的費用,沒有他們,根本就不會有出版業務。
另一種存在缺陷的出版模式是教科書出版。現在,教科書的價格約為$ 100美元,甚至更多。其中,作者通常能得到5美元左右。但是成本很高,市場很小。就書籍而言,即使是我的母語,我也一直都有專業的編輯。根據生產過程的不同,書中的圖形可能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翻修才能使用。除了一些課程,例如微積分101或經濟學101,市場很小。很少有作家能寫出豐富的教科書,儘管很多人夢想這樣做。
讓我補充一生,但是很久以前,數學中就有一種可行的非營利性出版模式。美國數學學會(AMS)是一個專業會員組織。它出版了許多期刊,包括AMS的交易。它適用於較長的紙張,不適用於較短的紙張。任何人都可以向該期刊提交論文,它將獲得編輯和審閱服務,以及被接受的生產服務。這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前,因此論文出版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論文被接受,則會向該論文收取頁面費用。實際上,它們非常陡峭。如果作者獲得贈款資助,則贈款來源通常由政府支付費用。如果提交人沒有補助金,則將費用發送到提交人的機構。如果該機構出於任何原因拒絕支付這些費用,則這些費用僅由AMS承擔,不向提交人收取費用。因此,作為一個整體的會員,付費或專頁收費足以應付不予支付的情況。當然,這是一種社會主義形式,現在有些人對此表示討厭。
但是,由於某種原因,這不再是主要的發布模型。我懷疑但沒有數據,這只是一個例子,該模型不能很好地擴展,因為數學家和論文的數量都在增加。
確實存在非營利,低成本的模型,但是,正如我在此處和評論中所說的那樣,在設計這種模型時需要考慮所有因素。如果您忽略其中任何一個,該模型將無法長期運行,並且其缺陷將克服它。但是,即使是失敗的模型,例如當前的模型,由於未能跟上電子通信的失敗而失敗,在其背後也有慣性,如果要用更好的模型代替它,也需要克服。
我從未見過任何其他經濟情況,有人合法出售某種東西而未以任何方式付款。也許還不夠,但是出版商通過向研究人員提供所有服務(編輯服務,出版服務,市場營銷)來支付所出售的論文的費用。發行商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可能是利潤,但不是全部。即使是科學界經營的期刊有時也要收取出版費(示例)。對於開放獲取的出版物,出版費必須包括所有費用,甚至是將來的費用。
中提到了科學家在頂級期刊上支付的溢價的最重要方面。 >托馬斯(Thomas)的答案,這是這些高級期刊所擁有的“聲譽”。這將很難改變。人們根據他們擁有的高級出版物的數量來判斷。資助機構要求提供這些出版物,另一方面,他們願意支付出版費用。出版商收取他們認為可以逃脫的費用。似乎沒有一個簡單的方法(獲得相同的結果,但花費更少的錢)。
由於抵制頂級期刊無法為個人帶來回報,所以很明顯一個解決方案可能需要許多人的共同行動。
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學術論文的作者會接受它。
考慮另一種出版方式:出版商在不支付廣告創建者費用的情況下打印廣告是否可以接受?實際上,發布者要求廣告的創建者向他們支付費用。他們如何擺脫這個?廣告主為什麼不向雜誌提供廣告,除非它們是付費的?
顯而易見的原因是廣告主從發布廣告中獲得了收益,或者希望從中獲得收益。也就是說,他希望它所產生的銷售收入將超過刊登廣告的費用。因為這些論文的作者認為發表論文對他們有好處。即,他們“到那裡”獲得他們的發現和想法,並建立了專業聲譽。
對於作者而言,發表論文的好處是補償本身。他不需要為他而認為自己將其論文提交日記本也值得的現金。有很多這樣的作者,所以出版商沒有動力提供現金。如果出版商發現他們很難獲得足夠的論文來填滿頁面,那麼他們會考慮的一個明顯選擇就是為材料付費。但是,由於他們顯然沒有付款就可以獲得大量文章,因此他們沒有動力提出付款。
是否希望將來進行更改?科學家是要更改它,還是整個社區或多或少都接受它?
至少有一位科學家(已從終身教授職位辭職)想要改變它;他寫了一篇博客文章“為什麼我不再關心同行評審,並學會了喜歡這份工作。”
摘錄部分內容:
科學很少等待出版物出現。該過程非常緩慢,以至於當出版物出現時,要么所有人都已經閱讀過它,要么沒人願意閱讀。如此之多的廢話付諸印刷,幾乎沒有什麼真正的讚譽。
論文要印刷數月或數年才能出版,誰能負擔得起學術期刊呢?那麼,為什麼我們不這樣想:如果我只是在博客或網站上自我發布自己的想法呢?我可以簡單地要求一小部分人誠實地發表評論。借助現代搜索引擎,任何偶然發現它的人都可以搜索到它。使用檔案和新的社交共享網站。技術可以消除偏見。
該博客更側重於同行評審過程的破綻,但他建議的解決方案利用了互聯網時代的優勢,從而也解決了破綻期刊出版物的財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