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校的一位教授聲稱正在寫書。他要求學生在某些講座之前簽署保密協議(NDA),因為他想保持某些觀念來教授其知識產權的內容。該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因為他正在保護自己的想法。
我認為不合理的事實是,他要求所有學生簽署這些NDA,並且沒有提供主題的替代性陳述。 。因此,如果學生不想簽字,他們最終會錯過已經支付給大學的演講,並且有可能錯過已被教授所用材料“覆蓋”的分級內容。限制。
學生沒有意識到這會在上課之前發生,因此如果不想退學,將被迫簽名。
我學校的一位教授聲稱正在寫書。他要求學生在某些講座之前簽署保密協議(NDA),因為他想保持某些觀念來教授其知識產權的內容。該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因為他正在保護自己的想法。
我認為不合理的事實是,他要求所有學生簽署這些NDA,並且沒有提供主題的替代性陳述。 。因此,如果學生不想簽字,他們最終會錯過已經支付給大學的演講,並且有可能錯過已被教授所用材料“覆蓋”的分級內容。限制。
學生沒有意識到這會在上課之前發生,因此如果不想退學,將被迫簽名。
否。這是不合適的,這是對權力的明顯公然濫用。我用一個詞來形容這位教授,但不幸的是,正如我在保密協議之下,我不能隨意透露它。 (以“ i”開頭,以“ t”結尾)。
編輯::問那些“為什麼不呢?”的人:授課是教授的工作。從字面上(從字面意義上來說),他是必需的來教授該講座,並允許所有不受干擾的註冊學生參加該講座,而無需設置任何先決條件。當然,對學生髮誓要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密性甚至比其他類型的條件還要荒謬,因為考慮到那裡的學生可以獲得在以後的學習和職業中將需要使用的知識。整個“我會教你的,但你必須保證不要告訴任何人”這句話聽起來像是Catch-22的內容。
他可能會或可能不會“保護自己的想法”,但實際上,教學的目標是傳播思想。如果您想保守秘密或擁有專有的東西,請不要假裝上一門純熟的課! :)
我不知道您的大學規定是什麼,但其中一定有一些內容說,無論您簽署或不簽署,教授都不能拒絕對學生的教學。
是時候問問學生會/代表/您需要與教務長聯繫並要求其他解決方案的任何地方了。
指導老師得到報酬,而不是寫書。如果這本書妨礙了他/她的教學職責,要么放棄教學,要么放棄這本書。此外,我懷疑這名教員是否可以阻止隨機的人走在他/她的教室裡,所以整個NDA都可以100%防止shhhhhhhhugar。
這可能取決於您所在的位置,但是我曾經在哪所大學任教(據我所知,這在歐洲是相當標準的),在合同中規定您在大學工作時所做的一切都屬於大學。這意味著教授不能將大學成員排除在他在大學工作期間獲得的知識之外。
此外,經常需要在線上傳的講座將作為基礎。保護他對這些想法(例如專利,書籍等)的權利。
國家專利局需要保護您的專有技術和可專利的想法。沒有書的想法。在線上傳課程,將使他能夠實際使用他的想法,並防止專利阻礙他。
教授正試圖通過本保密協議保護什麼呢?是課程主題本身,教學方法還是課程材料的特定文本(演講稿/幻燈片)?
第一種情況顯然是荒謬的。如果他正在教授大學課程,那麼該主題幾乎可以肯定是公認的主流科學,它可能已經在很多年前出版了,無論如何在公共領域也是如此。因此,他不太可能對主題有任何特別的主張(除非他單手開發了整個領域的所有理論)。無論如何,這違背了學術研究的主要目標,即發表研究結果以增加人類的累積知識,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將其保密。
在第二種情況下,教學方法是否可以視為知識產權?他似乎極不可能能夠為一種教學方法申請專利。專利通常保留用於更具體的發明和創新。除了專利之外,可以將其視為知識產權的唯一方法是讓他打算對教學方法保密。但是,他打算出版一本關於它的書似乎與這矛盾。同樣,與第一點一樣,這似乎與學術界背道而馳,因為教學方法也是已發表研究的活躍領域。
對於第三種情況,alephzero在問題註釋中指出,講義,演示幻燈片和/或書的特定文本可以受版權保護。但是,教授不應要求學生簽署保密協議-只需向學生表明課程材料受版權保護即可。這些東西已經受到保護,不需要NDA。
總而言之,本課程資料無論如何都受版權保護,而且任何NDA似乎都不可能強制執行以保護主題或教學方法。因此,通過簽名,您可能不必擔心太多。
IANAL,但此NDA可能不值得在其上打印。
一個NDA要求學生不要透露他們在課堂上所教的信息,這很可能會導致以下問題:一個合理的法院,因為它顯然與教學目的相抵觸,並且降低了所接受的教育的價值,並且如果教授試圖執行該教學,則使該法院無效。
保密協議只能適用於所有者擁有的機密信息。合理的法院可能會裁定,作為學校課程一部分提供的信息會失去其保密狀態,從而使NDA無效。
如果法官有幽默感( (這是罕見的),他們可能會裁定參加該課程的考試構成了強制披露,這也使NDA保護無效。
我不建議您在此處簽名協議,但是如果您已經同意,則不必擔心太多。
這種NDA偏執與教學理念相矛盾。想像一下,有些公司僱用您來做某項工作。有時,您發現該工作需要您使用該受NDA保護的講座所提供的知識。你該怎麼辦您必須告訴客戶:“請稍等,我的保密協議將在16個月後到期?”
此外,我認為教授高估了社會接受其想法的意願,無論這些想法是什麼。例如,Java 8引入了流。到那時,該技術已被人們知道了20多年。
我不知道他的建議,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他會從中得到什麼:
另一方面,他的貢獻可能只是材料的組織(這可能從簡單的單詞解釋到矢量/矩陣數學之類的東西,這種符號實際上簡化了思考)。在這種情況下,思維方式上的保密協議對學生來說是不公平的。
無論哪種方式,都應該沒有保密協議。但是您可以做什麼取決於您所在的國家/地區。
保密協議僅保護通常未知的信息。我嚴重懷疑標準講座是否可以保護信息。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認為NDA不適合。
為什麼您要為當時不允許使用的信息付費?
管理:“這位學生說你把他帶出班級,發生了什麼事?”
教授:“他拒絕簽署我的保密協議”
我認為大學對您教授的安排不會很友好。除非他已經獲得大學的事先許可才能這樣做,否則我會看到這使他陷入麻煩。
教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過展示最新的思想,方法和工具,使學生為研究或現實世界做準備。如果您打算將某些內容呈現在書或期刊論文中,請不要教它。
也許教授在將演講稿作為書出版之前正在保護他的演講稿。儘管這是OP所建議的合理做法,但不能提出其他選擇。作為老師,您的首要責任是教書而不是讀書。如果您想保護自己的資料,則應該修改您的講義。沒有選擇,要求學生簽署保密協議只是一種懶惰。
由於未簽署NDA而扣留學生的材料是不合適的。就是說,應該提醒學生知識產權的價值,並且他們不是所提供材料的版權擁有者。
通過解釋的方式—所討論的作品受保護版權。關於誰有權獲得該版權的成果,作者或機構,可能存在一些爭論,但是許多美國機構將讓與作者。在任何情況下,它都不是學生。
在我所在機構處理此問題的方式是,它被《學術誠信》政策所涵蓋。
共享或分配當然,禁止在課程中提供或獲得不正當好處的材料。對於出於教學目的而提供的材料,學生必須進一步遵守版權保護的要求。
所有學生在入學時都閱讀並簽署學術誠實政策,並通常會在第一次會議上的每個課程。另外,如果教授對誠實有任何非顯而易見的課程政策,例如如何允許學生進行團隊合作,那麼這也將在第一天以及課程提要中共享。
因此,未經批准的任何演講或其他材料的共享都將被視為與任何其他違反學術誠信政策的行為一樣。沒有向學生提供“停止和停止”(但託管該材料的任何站點都可能會要求將其取下來,並且,如果不響應,很可能會得到“停止並停止”,或等效的請求),但是肯定可以是後果。例如,如果學生以前有重大違規記錄,例如考試作弊,則涉及未經授權共享的情況甚至可能導致分居(儘管降低課程成績或課程失敗的可能性更大) )。
我不知道這會阻止教授採取獨立的法律行動。例如,如果一位教授花了五年的時間為出版商編寫教科書,並在出版前在網上找到了所有預印本,並且確實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我不知道大學的政策是否可以排除侵犯版權的訴訟。
總而言之,無論是否簽署了NDA,該作品均已受版權保護。要求學生提供保密協議,拒絕向不願簽署的學生分發材料,是不適當的。一些大學(甚至“很多”大學)在其學術誠信政策中包括侵犯版權的行為,而學生可能會因可追溯的侵犯行為而受到處罰。
附錄:馬里蘭大學已經讓他們的律師寫了一種待遇,這在很大程度上證實了我的主張,這也有可能使學生受到與任何侵犯版權者同樣的法律訴訟。
,網址為 https://president.umd.edu/faculty-course-materials-strategies-dealing-commercial-use。這種情況最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學生將課程資料和考試上傳到CourseHero或Chegg等服務,但是所有概念都適用於任何未經授權分發受版權保護的資料。
要求學生簽署保密協議以參加您的課程是荒謬的。
我在其他答案中沒有看到的一些要點:
非披露協議是 法律文件 。從理論上講,每個學生都應該與律師討論文件。實際上,大多數大學生不會有自己的律師,也不會有多餘的現金來支付給律師審查NDA的費用。強迫每位學生簽訂保密協議會給他們帶來不適當的負擔。
NDA將給學生和大學帶來法律和官僚上的麻煩。例如,假設教授在上課時從事個人不當行為。學生可以在不違反保密協議的情況下向大學舉報嗎?更糟的是,如果課程的實際主題違反了大學標準/道德規範?荒謬的極端是,如果教授開始教授種族主義和否認大屠殺,或指導學生如何製造炸彈,那麼該怎麼辦?
最後,NDA的持久影響是令人困惑。 NDA是否意味著學生不能將課堂上的知識應用於將來的課堂或職業?可以用NDA的措詞來回答這個問題,但這再次取決於該學生是否有機會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向他們充分解釋NDA的所有影響。
這是他的IP /數據,還是屬於第三方?
首先,在美國大學,這是非常不規範的。這樣的行為應升級為部門主席或院長,除非它屬於兩個狹義的例外之一。
例外1-受控數據
一些實體發布數據用於科學或教育用途,並且與接收者有合同約定,該數據僅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如果課程中包含此類數據或來自第三方的報告,則教授無法未經許可而合法使用它,而且這種許可通常取決於NDA。
即使是這種情況,教授也應該非常清楚地涵蓋哪些文件,誰擁有這些文件/數據,
例外2-敏感或受版權保護的材料
有時是敏感文件或其他未出版版權的材料(包括來源)代碼)用於教育目的。這比受控數據少見,但有些學校與私營部門合作夥伴關係密切。
所有相同的警告在這裡適用。教授有責任明確確定受保護的材料,所有者以及違反保密協議的後果。
他的方法和數據。
如果這是一種過分企圖保護他的材料的嘗試,需要逐步升級。
在沒有大學政策的情況下,教授將對他生產的任何材料擁有版權。
>如果這是他撰寫/合著的一本教科書的出版前材料,則出版商和大學都應意識到這一點。
我認為這違反了對學生的基本信任和尊重。這些過程在技術上可以通過引入恐懼感和責任感而獲得成功,但是為此,學生失去了為自己以及實驗室和指導人員自願做事的誠意和自發性。
教授可以在自己的教材中要求獲得NDA。想像一下許多關於業務或法律用例的課程,這些課程可能涉及正在進行的案例或教授可能會參考的工程諮詢中的某些非關鍵性問題,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透露太多細節的情況下幫助學生,但仍然要服從更廣泛的NDA教授有這樣的公司。
但是,如果教授只是簡單地轟炸他的演講的全部內容而沒有提供其他教科書或帶有NDA的演講的替代方案,那將是有問題的。然而,無論如何在法院執行和懲罰違規者時,這樣的NDA都不會發揮太大作用。我應該補充一點,我不是律師,這也不是法律建議,但是我從經歷過此事的人那裡聽到了很多東西。練習將這些繁文tape節帶入學術環境以謀取個人利益。
我將代表少數派。
NDA現在是啟動生態系統中的標準。讓學生為這種現實做好準備也許是教授要求的意外結果。
我遇到了一位正在進行贊助研究的教授。他可以描述他正在開發的算法的意圖,但不能描述他正在實施的解決方案。
教授或學生要求或簽署NDA的能力或意願可以擴大大學公司的範圍需要保護競爭優勢的跨協作。
我可以看到一些想法可能需要時間來完善。在這種情況下,教授將為他的研究提供一個窺視點,以供參考。
我將簽署協議,因為知道這本書的出版將使我脫離NDA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