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果我購買了包含重大缺陷的商品,可以退款嗎?
Franck Dernoncourt
2015-11-10 22:2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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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購買的文章存在重大缺陷(即使主要結果或主要結論無效的文章),是否可以從出版商處退款?假設該文章是通過主要學術刊物的付費專欄之一購買的。

退款是否取決於您是否仍然可以使用該商品?如您所描述的,如果您發現了缺陷,則最終可能會發表一篇論文,取代有缺陷的文章的結果,這時出版商可能看不到有任何退款的理由。
[Movies.SE](http://movies.stackexchange.com/)上的類似問題當然是:如果我不喜歡這部電影,我可以退款嗎?
@StephanKolassa是的,對於電影,某些電影院規定,如果客戶在電影開始後的X分鐘內離開,則應退款。
@O.R.Mapper假設我不打算寫任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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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消費者權利指令(EU Consumer Rights Directive)規定了14天的時間來要求數字商品(包括電子書)退款,除非賣方明確告訴您您將開始下載它並失去退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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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法獲得退款,但可以通過提交論文來駁斥錯誤的內容,來為發布者免費工作,並使他們從自己的作品中賺更多的錢。這就是付費雜誌的出版商所要做的!
你怎麼買的?如果是信用卡,為什麼不向CC公司提出索賠?
@Superbest我認為建議不要為某人購買的東西付款是不合適的。
@CapeCode如果我在網上購買椅子,結果發現一條腿不在意,那我肯定會想要退款。如果我從發布商那裡購買了證明其正確性的文章(這幾乎是他們提供的唯一真實服務),但事實證明它是錯誤的(閱讀:毫無用處,可以爭論),則適用相同的規則。 * I *不僅應該獲得退款,而且所有其他此之前的買家也應獲得票據和退款。 (一旦確定了錯誤,便毫無疑問。)
@Raphael發布者“絕不”授予受讓人內容的正確性。因為大多數科學文章都在某種程度上是錯誤的,所以這將是經濟自殺。發布者僅提供訪問權限,如果您對內容不滿意,則應要求作者退款。
@CapeCode如果沒有這樣的保證可以使相關方承擔責任,甚至沒有重大缺陷,那麼出版商和同行評審也將毫無用處。
電話供應商@Raphael並不認為您通過電話進行的交談會很愉快。您可以根據需要射擊使者。問題仍然在於,不良科學的肇事者是作者,而在同行評議中沒有發現不良科學的人是學者,而不是出版商的僱員。
*如果我買書但不喜歡,可以退款嗎?*
*如果我發表論文而又因為包含錯誤而將其撤回,我是否會得到為發表論文而支付的費用?*
@CapeCode這個類比是行不通的。更像是,我要求電話公司將我與我的好朋友John Doe聯繫起來,這是他們(聲稱)提供的服務。然後,我與東南亞某處的商業線路建立了聯繫,在那裡他們試圖向我出售魔石。哦,是的,我需要退款以支付電話費! (將實際工作外包給納稅人支付的錢的想法使出版商在遇到質量問題時得到了合理的可否認性,這使我比最初的話題更受困擾。)
@Raphael發布者提供一項服務,其內容(可能令人失望)就像您所說的那樣,主要由納稅人支付。但是,您選擇對發行人生氣,而不是要求解僱那些使用欺騙手段來促進其職業發展的人,或者過於草率而不應獲得其職位的人。您當然有權獲得“政治”意見。
@CapeCode是什麼讓您認為我將這些人(作者和審稿人)排除在責任範圍之外?我當然可以*不*。但是,這個問題是關於獲得*重新*資金的,所以我們只談論發行商,因為我們(諷刺地)支付這些款項。是的,我堅信他們確實承擔一些責任-如果不是質量本身,則是他們的責任,而對於質量問題顯而易見時它們的行為。我認為,撤回錯誤的文件,公開的註釋,以便那些錯過該問題的人可以了解它(雪球!),以及退款(個人購買者)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CapeCode如果他們不能或拒絕提供這部分服務,那麼他們不適合成為科學基礎的一部分。 (可以將其稱為政治觀點;如果該標籤是發表聲明所需要的,那就好了。)
**請繼續討論[聊天] **。
我真的希望是這樣,不,您通常無法獲得退款。
這與不喜歡看書或看電影是有區別的:(據說)您要付錢的其中一項是適當的同行評審程序。如果有任何明顯的錯誤應被任何合理的裁判發現,且因此使紙張無用,則至少在原則上您已經購買了有缺陷的產品。摘要中的聲明用於廣告該產品,這些聲明顯然是錯誤的。
@Peter,您**不**支付同行評審費用。評論者由編輯委員會選擇(即不是發布者),因此不適用於發布者。
@CapeCode(在大多數情況下)您無需為審稿人的時間付費,但您是在為_process_付款。您要花時間在編輯者身上,以查找評論者並為他們加標籤。我的意思是,我個人並不認為出版商會真正增加任何價值,但他們自己當然似乎認為他們在為每篇論文增加1000美元的價值。
@CapeCode:我將把這種情況與帶有錯誤的軟件進行比較,該錯誤使它無用而不是不喜歡看電影/讀書。電影的製片人/發行人不能保證一定會喜歡它。另一方面,審閱過程類似於軟件開發的質量控製或測試階段。如果由於錯過了重要錯誤而導致軟件出現故障,則我有權退款(如果可能,可以免費更正)。審稿人沒有薪水的事實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我的問題。
@Taladris並沒有詳細介紹為什麼商業軟件開發和研究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學術論文的內容不是產品。至少當您付費下載論文時,它不是您要購買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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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是否以某種方式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文章的摘要和內容是否不匹配。由於該摘要由於存在缺陷而無法提供,因此可能會因虛假廣告而指責它們?
七 答案:
410 gone
2015-11-10 22:33: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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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然可以要求一個-只需發送電子郵件即可。

因此,只要您不希望自己的錢能收回,就可以在下午的時候照亮出版商的辦公室,他們會一直在咯咯笑。沒事的。支付費用後,您便獲得了閱讀該文章的權利。只要提供了訪問權限,發布者就可以滿足他們的要求。同行評審並不保證正確性。它是第一級的垃圾過濾器。

除了獲得所付款項之外,您還可以獲得額外的獎勵,現在您可以獲得一份新論文,可以寫,實際上已經寫好了;分解購買的紙張的論點的紙張。慷慨的是,發布商不需要您為此獎金支付額外費用-您可以免費獲得它。

我不確定您在說什麼在道德上或法律上是合法的。如果出版公司通過自己的審查或從以前的買家的投訴中獲悉該報紙是偽造的,則如果他們繼續出售該出版物的訪問權,他們就是在欺詐。
*坦率地說,出版商不需要您為這筆獎金支付額外費用-您可以免費獲得它。*當然,除非出版論文需要付費。警告腳本。
“當您支付費用時,您是在為閱讀論文付費。只要提供了訪問權限,出版商便可以承擔起討價還價的責任。”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觀點,它忽略了問詢國可能實施的任何消費者保護立法。例如,如果下載的文件原來是亂碼,那麼就有很好的退款要求。
我真的認為這篇文章的語氣不適合“有用的”文章
同行評審(至少通過受人尊敬的期刊或出版公司)比第一級垃圾郵件過濾器還多一點。
“同行評審不能保證正確性。它只是一級垃圾過濾器,僅此而已。” -那麼出版商就完全沒用了。
考慮到@Raphael超過99%的寫作都是垃圾,那麼發行商的價值就非常可觀。如果您不確定,請查看vixra。
@EnergyNumbers垃圾很容易檢測。錯誤的過濾很重要,這是錯誤的,對於您閱讀的(對於*每個*讀者)每篇經過同行評審的已發表文章,這樣做都是浪費時間和金錢的。因此,同行評議系統應該暗含的假設是,出版的作品(由信譽良好的出版商出版)通常可以被認為是正確的。否則,該系統就沒有意義,因此,如果出版商不想簽署自己的死刑令,他們會更好地確保自己遵守該隱含的承諾。
出版商出售的唯一東西就是他們的聲譽。由於他們的聲譽,他們可以獲得(合理)好的編輯和(合理)優秀的志願者進行同行評審,並且由於一致(合理)的同行評審,他們可以(合理地)保持良好的論文並維持聲譽。
@DavidRicherby我強烈懷疑,即使在擁有非常強大的消費者保護法的司法管轄區中,除此條款外,是否還能保證獲得該條款。如果文章令人難以置信(如明顯的垃圾),您可能會提出索賠,但否則,我對此表示高度懷疑。
由於重新實施該方法並對其進行測試需要時間,因此期望同行評審確保正確性顯然是不合理的(這是確保正確性的最低要求,在我的領域中)。儘管同行評審的確比第一級垃圾過濾器執行更多的功能(至少對於信譽良好的期刊而言),將同行評審視為第一級垃圾過濾器而不是對您正在閱讀的內容保持懷疑是不明智的。
“ @Raphael”因此,同行評議系統應該暗示這樣的假設,即通常認為發布的內容(與信譽良好的發布者)是正確的。不。我的意思是,那很好。這會很棒!這將是“人類的福音”。但這不是[學術出版界實際上在實踐中運作的方式。](http://slatestarcodex.com/2014/04/28/the-control-group-is-out-of-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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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此不太確定。如果摘要要求“在本文中我們證明X”,而X實際上並未得到證明,那麼如果您購買了它希望閱讀X的證明,則肯定賣錯了。
@OllieFord您的意思是正確的。向出版商或法院解釋這一點,祝您好運。對於出版商而言,您有機會給您一些甜蜜的東西(=退款)比和您爭辯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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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sdg這個答案只說買主得到了他們可以*寫*的新紙。發布是另一回事。 ;)
@OllieFord是的,確切地說,這可能是廣告錯誤的情況,並且產品是銷售錯誤的產品(不僅違反預期)。至少在某些國家/地區,錯誤廣告是受到法律管制的(那麼問題就應該是發布商在哪裡)。
Cape Code
2015-11-10 23:0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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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任何東西,但不會獲得退款。

泰勒·艾里姆杜桑·弗朗西斯(Taylor & Francis)的一個例子:

其中的內容本網站按“原樣”提供,沒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

Taylor & Francis Group Ltd對內容的使用或使用結果不做任何保證或任何陳述。

另外一個合理的建議:

如果您不同意,請在本網站中查看其正確性,準確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這些條款,請不要使用本網站。

更一般而言,您為該文章支付的錢嚴格用於其發表,導致“重大缺陷”的實際研究已付清通過其他渠道,您幾乎不可能直接受到影響。對文章內容提出原始主張並對此承擔責任的人是作者,而不是您向其付費的發布者。

如果您目睹給定期刊的接收標準一直很低,請確保通知您所在機構的圖書館,如果他們收到足夠多的類似投訴,他們可能會考慮辭職。

遺憾的是,偶爾有20美元會被您浪費在該文章上(我敢肯定,這純粹是虛構的,有很多不用付費就可以得到訂閱期刊內容的方法。有10名不道德的學者,他們用您3000美元的稅金在開放獲取期刊中發布了完整的垃圾。在這裡,退款的觀點不存在。

啊,法文人的奇蹟“沒有任何默示擔保”。
@Mindwin對我來說聽起來很簡單。
它是。但我更喜歡“空洞者”。
許多組織聲稱他們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沒有任何擔保;這通常與消費者保護法不符。他們聲稱不提供退款的簡單事實並不意味著在法律上可行。
@DavidRicherby讓我想知道他們的TOS是否經過同行評審。 ;-)
@BrainSlugs83可能,但也可能與所討論的文章一樣。
@DavidRicherby:_消費者保護法不保護學術界。此評論無法解釋消費者法的確切界限,但總的來說,該法僅限於自然人。大多數研究人員自己不為訪問付費,因此僅憑這個原因就無法援引消費者法律。
@MSalters這裡的問題的涵義似乎是自然人購買的物品。如果您不是最初為文章付費的人,則無需退款,事實上,這樣做很可能是欺詐。
@MSalters問題問“我買了”。但是,我同意,如果這是“我讓我的雇主代表我購買的東西”的簡寫,那麼那將是整個“另一個球類運動”。
我對“稅金”與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有什麼關係的說法感到困惑嗎?看來是完全的紅鯡魚。
@dwoz我對您認為錢從何而來感到困惑。
我想知道是否將摘要視為抽象內容與內容之間的不匹配,並以此為虛假廣告,是否還有餘地。由於存在內容問題,摘要無法如期兌現承諾,因此您獲得了有關購買的虛假信息。紙張沒有損壞(參見保修聲明),但這不是承諾的內容。有什麼想法嗎?
Viktor Toth
2015-11-11 06:43: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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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不保證該文章沒有重大缺陷。的確,就他們所知,您首先要求訪問該文章的原因是反駁它。還是檢查其他人對此的批評。

還要考慮有多少篇文章是錯誤的,但具有重大歷史意義。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是愛因斯坦在1915年11月之前發表的論文,其中包含他關於廣義相對論的“正在進行中的工作”,其中包括一些公然有缺陷的思想。

所以不,我不相信您有權退款。您當然沒有法律依據,但我也不相信您也有道德依據。

我可以想像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有資格獲得退款:有爭議的文章基於欺詐性研究,而出版商也參與了欺詐(例如,即使明確證明了該論文代表欺詐性研究,該論文仍需收費)。可敬的出版商撤回此類論文。其他出版商...嗯,祝他們好運。

Corvus
2015-11-11 01:08: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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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況下,我認為即使不是合法的,您也可能有很強的道德主張:如果收回紙張,毫無疑問您應該能夠獲得退款。

附錄:一個相反的論點:科學的最新需求是出版商撤回論文的任何進一步抑制措施。對於整個企業來說,使一些讀者受到欺騙可能比在文章中保留欺詐性和不可信論文更好。

我沒有投票,但這似乎過於樂觀。我認為有關“無默示擔保”的其他評論和答案更可能是事情發生的方式。
因此資格。說您擁有道德權利並不過分樂觀。認為出版商會尊重它實在是太樂觀了。
虛假廣告如何處理:摘要要求X的演示,而沒有此類演示可用。
“柳葉刀”是否退還了自閉症文章的購買者?因為損失仍在累積。麻疹,有人嗎? (http://www.cmaj.ca/content/182/4/E199.short)
@paulgarrett如果我購買了汽車,但由於重大缺陷被召回,我敢肯定會退款。為什麼規則在這裡會有所不同?
@Mindwin這將是一個有趣的訴訟。出版商,作者和審稿人都應該在標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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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hael審核者*絕對不應該*承擔責任。總的來說,大多數撤稿是由於甚至困擾著作者的問題-或由於故意的不當行為。除非審稿人重做原始實驗,重新編碼原始代碼等,否則我們不可能指望它們會遇到這兩種問題。而且,如果您為無償的審核工作增加了重大責任,整個系統就會崩潰。
@Corvus取決於故障的類型,是的。以及最終何時/如何被捕獲,以及是否可以合理地期望審閱者在審閱時捕捉到它。接受具有明顯方法學缺陷或結果的論文,這些論文應具有可重現性但不能重現(例如,不帶代碼的CS算法論文)*在*審稿人部分上是不當行為,因此*應*對此負責。
我完全不同意@Raphael。您是否曾經嘗試過聘請評論員擔任編輯?已經很難了。您是否在所審閱的每篇論文中都發現了所有明顯的錯誤?我沒有如果您承擔財務責任,您是否有足夠的錢來審閱論文以支付損害賠償?我一分錢都沒有。您對同行評審的期望太多了,而將這些負擔加在它上面會導致系統完全崩潰。儘管我本著誠意行事,但我每月都要花兩天時間來複習是否會因錯誤而受到法律追究,因此我將無濟於事。
@Corvus您如何建議我們對故意草率的審閱者進行處理?而且不要告訴我它們不存在-我們都得到了“還沒有閱讀論文”的評論。而且,我們所有人都已經閱讀了(會議)論文,該論文顯然因其華麗的標題而被接受。當前,“零”責任制-大多數時候甚至對於作者來說都不是,因為很少有人發表過不好的論文。記錄下來,很酷,接下來發表。你有什麼建議?如果唯心主義者唯有努力確保質量,我們如何才能重新建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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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vus如果我們無法建立一個可以以某種方式懲罰錯誤(即鼓勵質量)的可靠的審查系統/文化,那我想說的是更大的問題。您似乎在說:“我們的同級系統沒有(平均)足夠的完整性”。好吧,那就讓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順便說一句,可以幫助任何審閱系統的一件事是*少發表*。我知道CS的子字段中有荒謬數量的增量文章被推出,每個子域都需要審閱者時間。每個人每篇只能限制三篇一年,並且沒有人每年必須審閱超過九篇文章。)
@Corvus關於機器學習,這是切線的。可以這麼說,當然,您可以使用ML生成*候選人*,然後可以使用嚴格的統計數據進行調查。如果我們相信統計學足以在其基礎上建立科學,那麼我們也應該相信它可以確定活動回顧的模式。
dwoz
2015-11-13 22:58: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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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會要求退款的原因很窄:首先,如果下載/手稿某種程度上受到損壞或格式錯誤,例如頁面丟失或以某種方式“損壞”;其次,如果您用來做出購買決定的原則所描述的東西與交付的紙張根本不同;

“不正確”或“假”與“欺詐”不同。

user6726
2015-11-14 03:47: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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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功申請退款,要么出版商必須慷慨大方,要么他們必須得出結論,這符合他們的最大利益。我對此表示懷疑,因為學術出版商通常都不會受到負面宣傳,因此訴諸威脅性的“公共色相和哭泣”會說服他們。法律壓力可能是更強大的動力,我認為有兩個基礎。一種可能是欺詐,在這種情況下,出版商有意識地將虛假陳述視為事實。建立欺詐行為將具有挑戰性。第二種是通過對適銷性的保證(在美國法律中,《統一商業法》第2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Taylor & Francis(按照每個知名軟件生產商的介紹),出版物按原樣提供,在這種情況下,您別無選擇。任何不帶免責聲明的產品均具有保證,即如果賣方知道(或應該知道)該物品用於特定目的,則該物品適合該目的。這就是為什麼如果一家公司出於某種目的而出售適合其目的的東西,則可以起訴該公司進行過失賠償。

為了製造任何帶有威脅的商品,以破壞對適銷性的默示保證,幾乎肯定會不得不尋求願意幫助您解決此事的律師的幫助。您必須客觀確定的兩件事是:該文章具有已知的目的,而該文章實際上不適合該目的。我不認為您必須確定發布者已經意識到缺陷(我想對此更加自信,但這就是律師的職責)。

如果您僅通過電子郵件向他們索要退款,他們可能會說他們不做任何保證。但是,如果您的律師使用適當的語言,他們可能會回答說他們有陳述的原樣政策(您很不走運),或者,他們無法得知所提到的目的或文章實際上適合該目的。由於法律並未定義“可商購性”,因此法院通常會將有爭議的商品與同類商品進行比較。原因是,沒有一種產品可以絕對無瑕疵,並且基於適銷性的聲明必須證明該產品存在嚴重缺陷,而不僅僅是令人滿意。

總而言之,您實際上並未購買“文章”,您購買了以特定方式複製文章的許可證,因此,目前尚不清楚UCC第2條是否適用。

Dmitry Savostyanov
2015-11-11 03:31: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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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只是想找回您的錢,那恐怕是不值得的。

但是,樹立這樣的先例是很好的:要求退款並最終起訴一個懶惰的出版商,後者可能會花費更多的電話費用。不必在同行評審過程中引入適當的審查水平,而是要求作者發表一些偽造的論文,然後要求讀者對其進行訪問。我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能否勝訴(我想這取決於司法管轄區)。這個問題只會增加一個更大的問題,即學術出版商和學術界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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