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我所教授的社區大學課程中嘗試一種新型的論文。每週一次,學生針對我選擇的主題撰寫700字的分析報告。值得一篇常規論文(僅10分),但我一直在嘗試一種新的評分方法。每次得分)
在同students分析中,學生剖析了同學的三篇論文,並給他們0至3分。平均而言,我發現學生的成績要比我高。默認情況下,他們在分配給他們的同級F。這大大降低了我班的平均成績,作為一個相對較新的老師,我有點擔心我將因他們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受到懲罰。我認為,提高每個人的成績是不道德的。
我正在我所教授的社區大學課程中嘗試一種新型的論文。每週一次,學生針對我選擇的主題撰寫700字的分析報告。值得一篇常規論文(僅10分),但我一直在嘗試一種新的評分方法。每次得分)
在同students分析中,學生剖析了同學的三篇論文,並給他們0至3分。平均而言,我發現學生的成績要比我高。默認情況下,他們在分配給他們的同級F。這大大降低了我班的平均成績,作為一個相對較新的老師,我有點擔心我將因他們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受到懲罰。我認為,提高每個人的成績是不道德的。
您似乎將評分方案定位錯誤。
當您將同行評議作為評分方案的一部分時,您對 review 進行評分,而不是對論文進行評分。未能進行審核應反映在評論者的評分中而不是作者的評分中。
我為評論評分的標準與
請注意,這意味著我必須自己閱讀並閱讀該論文, 然後閱讀並評分。
這種作業的積極方面是,它使學生參與 Bloom分類法的“評估”層,並將他們暴露在一定範圍內。具有不同的工作質量,因此他們有機會自己了解一些寫作比其他示例更簡單。
消極的方麵包括所用的時間,評分標準的主觀性質,以及學生傾向於互相告訴自己他們做得如何好(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才能做好(尤其是至關重要的)評估工作他人的工作;如果您的學生沒有達到這個水平,他們將不會為同齡人設定高標準。)
附錄
整個週末,我看到了一個關於稱為校準的同行評議的系統的演講,該系統提供了一個框架,用於將同行評議作為學生論文評分方案的一部分。我對該系統沒有任何經驗。
整個系統是通過Internet進行中介的。作業分幾個階段進行。
學生會收到提示,進行任何必要的研究,然後寫並提交他們的答案。
然後,學生將收到一個用於評估對同一作業的回答的專欄,並將其應用於指導老師提供的三個樣本回答(旨在模仿不良,適當和良好的學生回答)。
此階段的成功是通過使評分接近教練指定的評分來定義的。在任何過度偏離的地方,他們都有第二次機會。
學生然後閱讀並評價來自同齡人(可能還包括可以提供指導的教師的三個匿名答复)並對其評分, “學生”響應以及用於校準的三個響應)。這些答案將使用第2階段確定的權重計入作者的成績。
最後,學生閱讀並評價自己的答案。這裡的成功是通過達成共識來確定的。
爭議和特殊情況由講師解決。
很顯然,這裡有很多事情要做。匿名性,校準階段的使用以及學生對校準響應的評分成功對學生評估的加權都可以防止最糟糕的失敗模式,即僅要求學生直接對彼此的工作評分。即使這樣,您仍需要這樣的規則,即在特殊情況下講師可以推翻系統。
總而言之,學生對作業的評分可以更多地基於他們的評分(樣本,同伴的回應和自己的意見)而不是自己的寫作。演講者展示了他使用的評分方案,該論文本身僅佔作業成績的20%,其餘的來自複習順序的各個部分。
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用於短期寫作而不是大量論文。這也需要大量的準備,因為教師必須提供提示,標題,三個校準響應以及可能是假的“學生”響應。
如果我理解正確,那麼您是在懲罰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的學生,因為其他人應該同行評審他們的工作,不是嗎?而且您也不必為自己的學生的論文打分?沒什麼私人的,但是如果我是你的系主任,我會發現這很快就結束了。
學生的成績應該基於他們自己的工作,而你應該是評估它的人。將這項工作外包給您的學生就是放棄您作為教師的責任。
同行評審可能是一件好事。如果您想讓學生復習彼此的作品,並要求學生對撰寫周到的評論負責(或至少對撰寫某事)負責,那麼請根據自己的作品對學生的成績進行評分,他們寫的關於他人工作的評論。
以下兩句話顯示了對正在發生的事情的嚴重誤解:
默認情況下,他們在分配給他們的同伴F。
:
這大大降低了我班的平均成績,作為一個相對較新的老師,我有點擔心我將因他們無能為力而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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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這樣寫,以便學生互相評分。第二句話的寫法是為了給學生打分。第二句話是正確的(或者至少在我工作過的每個國家都是這樣)。
這並不是說您不能指派學生互相提供反饋或提供同伴評估。相反,關鍵是該Q的同級評估不是X的學生成績。您可以將
但是很明顯,如果Q未能完成班級的這一部分工作,X不會受到懲罰。
這有可能正當地降低了19名未參加學習的學生的成績它,但是那是一個不同的問題(動機或作業的清晰性或水平與學生能力的關係之一),而不是OP中似乎描述的問題。
讓您的學生獲得同行評議的第一次經驗是一個好主意。您可以根據他們的同行評價能力對他們進行評分。也許,他們成績的一小部分也可能來自同齡人對他們的評分方式,但從未達到90%。同時,最好的學生可能沒有得到應有的榮譽。只有普通學生不會受到影響,只是當他們的審閱者根本不審閱他們時,他們也可能會隨機遭受痛苦。出於什麼原因,您將審稿人的失敗歸咎於受審學生?
我認為您錯過了強迫學生進行評分的方法。我想到了類似的同學評分,但有規則:
學生得分由同級成績(#1),我的成績(#2)和同級素質(#3)的加權總和得出。
應用第3條規則,您可以將默認評分者標記為F,而沒有任何抱怨的機會。您可以找到想要破壞其論文分數的許多假陰性/陽性:)
ol>不過,要對假陽性進行分級要小心。報廢那些實際上可以識別為錯誤的錯誤點(在講座中已涵蓋;在評分規則中已提及)。
我懷疑您甚至嘗試執行此操作的部分原因是缺乏預算用於教學助理,甚至是您親自支付費用來檢查這些論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真的太糟糕了,我會考慮嘗試對此做些事情(也許通過老師的某種集體行動?也許是通過工會?)。
我也建議如果您正在嘗試一種新的教學方法,則可以在學期開始時與學生進行討論,並就實驗評分機制的工作原理達成初步共識,如果沒有適當的共識,則可以開始嘗試。至少是這樣。我相信這會提高學生的參與度,或者至少告訴您為什麼它不太可能達到您想要的水平。
最後-我反對您過分關注成績。重要的是要讓學生獲得關於他們的工作的評論,建議,指出錯誤的地方。那是他們可以並且應該從中學習的定性反饋,而不是您在某種程度上對他們的重視。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在一篇論文中“給一個F”是沒有意義的,而復習只會帶來實質性的結果。
只是因為我認為這裡的某些答案誤解了這裡的問題,這是我的觀點。
您是說每個學生對其他學生進行論文評價,並撰寫簡短的論文關於它的意見,並且每個評分都給評分者3分,對嗎?這是一個很棒的練習,肯定會鼓勵學生之間的支持!
但是,您是說18名學生不會參加練習的同級複習部分,對吧?好吧,如果是這種情況,並且他們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忽略作業(抗議您給他們的主題不合理,認為您正在外包評分等),那麼您不應該給他們作為評審員的分數。他們沒有做到。但是,如果他們確實有正當的理由,則您仍然應該把積分拿走。如果他們有問題,應該與他們的顧問或部門的其他人交談。最終,教授對班級發生的事情擁有最終決定權,而不是由學生擁有最終決定權。雖然是的,但是……有些事情你不應該讓學生同行評審英語論文來鼓勵參與根本不是“錯誤的”,或者對學生“不公平”。
我還會建議學生詢問為什麼他們不這樣做,並考慮將來不做作業。您也可以將論文的長度提高到當前長度的3倍,並使其價值10分,因為人們不想這樣做。我敢肯定,從那時起,學生們將不需要替代品,也不會遇到任何問題。然後,對於像您這樣要求完成任務的人,您可以以某種方式想出一種方法,使他們得分提高或有所幫助,或者直言“完成任務的人只需要做常規大小的論文”。
您可以採取許多措施來解決此問題。實際上,您甚至可以給額外的學分分配,這是相當困難的。然後,那些剛感到不舒服的人最終仍會獲得不錯的成績,因為您會看到他們願意做這項工作,並且對這份工作不滿意。當然,班上只有大概一兩個人。多數人可能只會把額外的學分歸功於他們,而在家庭作業中的成績卻不太好。
最後: 不要太擔心
有些學生只是懶惰或不想做作業。在某個時候,無論您做什麼,它們都不會改變,這將變得很明顯。到那時,他們已經整理好床鋪並且必須躺在其中。我確定您在課程開始時就給您的學生一個類似的評分標準。如果他們的成績很差或失敗,那最終就是他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