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在同一個領域將配偶包括為共同作者的做法有多道德?
user44476
2018-05-01 18:53:2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注意到許多情況下,研究人員會將他們的配偶作為論文的共同作者。這在配偶雙方都在同一領域的情況下很常見。配偶之間的有效合作是可能的(並且存在)。

這個問題並不是要攻擊學術界的配偶合作。簡而言之,這只是一個可能發生利益衝突的示例(相同的問題可以放在親子和父母與兄弟姐妹之間的合作情況中,而沒有明顯的差異)。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有人會劃界線嗎?是什麼阻止他們在寫的每張紙上互相擺放,從而有效地使他們的學術成果“翻倍”?無論我們是否喜歡,出版指標都用於獎學金,助學金,獎項和學術界的許多其他情況。為了保持客觀性,要求維護作者身份的完整性。當PI選擇作者身份時,他們不僅要對自己負責,而且還要對自己團隊中的人以及他們的部門和機構負責。

配偶(和其他家族關係)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是獨特的,與兩個常規合作的PI相比,共同作者貢獻的障礙要容易得多。在評估重要他人的貢獻時,它們不僅經常更容易用於協作,還存在潛意識偏見的可能性。這樣的系統也更有可能被使用。例如,如果由於輕微的偏見而將本來可以在致謝中被認可的貢獻替換為共同作者,是否會出現這種可能性?

問題不在於配偶,家庭成員或任何其他人在做出有效貢獻後是否應被允許為共同作者。問題在於,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公正地做出有效貢獻的判斷而不會引起利益衝突。意識到這一點,仍然做出該決定是否合乎道德?有沒有辦法在沒有完全撤消的情況下保持公正?

[這與包括兄弟姐妹一樣具有道德性](http://www.suffolk.edu/news/3772.php#.WuiCIXWrT0o)。只是添加某人是因為他是配偶,親戚,朋友,同事,導師,您從小就喜歡的人,著名女演員等(如果您問這些問題,無論是問題還是答案都不會改變)-不。加入某人是因為他的貢獻很有意義-提供共同作者是不道德的。總結一下-從錯誤的前提中,您可以得出任何想要的結論。
對與錯,學術界的許多競爭性應用都取決於出版指標。我擔心的是,與配偶共同創作是不道德的,因為它可能被濫用以提供好處(即使有些人沒有)。這是否不構成自我交易的利益衝突?
@Co3O4(常規)合作者一定可以發揮同樣的作用嗎?
@Co3O4也許以不同的方式提出問題會得到您滿意的答案,例如,一組研究人員在提供滿足共同合作所需的絕對最低數量的資金時總是彼此列為共同作者是否符合倫理道德?作者門檻?
它可以通過哪種方式濫用以獲得優勢?在我看來,濫用信用的唯一方法是獲得不當信貸的典型方法-但這可以隨時發生,而且並不專門針對配偶。
僅僅因為還有其他濫用途徑並不一定會使這一途徑失效。在其他領域(例如聘用和同行評審),如果他們與另一方關係密切,則最好退縮自己。但是,根據答复看來,這對於作者身份問題是不必要的。在那種情況下,我會聽從學術界的意見。
“我注意到許多情況下,研究人員會將配偶作為共同作者。” ...您如何注意到?也許您假設整個世界的命名約定與美國相同?
@corey979:請不要發布答案作為評論。
@Miguel我沒有基於相同的姓氏做任何假設。
如果配偶對研究的貢獻與任何貢獻者一樣多,那將是符合道德的。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沒有問題。僅僅處於同一科學領域並不能使該項目成為共同作者或知識淵博的學科。假設您和您的配偶是生物學家。您進行教育研究,而您的配偶進行基因工程。你們倆都是生物學家,是否應該互相寫論文?我可以看到配偶合著可能導致婚姻操縱:“親愛的,如果你為我做____,我會讓你成為科學合著者?”
帕特里克·拉迪亞·庫索(Patrick&Radhia Cousot)(丈夫和妻子)發現的[抽象解釋](https://en.wikipedia.org/wiki/Abstract_interpretation)是計算機科學中的一個著名例子。他們*都*
在基於索引加權紙張計數進行評估的系統中,@Co3O4:的共同作者可能被濫用,但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但是沒有理由認為這是由於配偶關係而引起的。我和我的妻子都是數學家,我們從未合著過論文。如果我們做到了,我們當然都會簽署。順便說一句,對於有人認為有必要提出這個問題(我理解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問題),當前的機構學術環境在智力上已經變得多麼卑劣,確實是一個可悲的評論。
我認識一位心理學家。我喜歡開玩笑說她的大學沒有統計學學校,所以她做了第二件好事,請了一位數學家並訓練他為她做統計分析。幾篇論文之後,她嫁給了我。到目前為止,我們有20餘篇合著的論文,而且我們確實確實在每一篇論文上都做了工作。我並沒有拒絕投票,但是鑑於我們兩個人投入了很多工作,我想讓您理解,對於我們的共同作者只能是“某種合理”的暗示,我並不感到高興。
將@Dawn's的觀點略微不同:“是什麼阻止他們在撰寫的每篇論文中互相放置,有效地使他們的學術成果“加倍”?是什麼阻止同一領域的任何給定的研究人員從事相同的工作?
“與兩個定期合作的PI相比,(對於配偶而言)共同作者貢獻的障礙要容易得多。”得到研究支持嗎?如果不是,為什麼不將它作為您的下一個研究學科?因為否則,這聽起來毫無根據。
七 答案:
Matteo
2018-05-01 19:49:1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的問題基於一個假設(您已闡明):“與兩個常規的合作PI相比,[對於配偶],共同作者貢獻的障礙要容易得多。”

“是的,嗯,你知道,那隻是,就像你的意見,男人。” -杜德(Dude)

正如評論中指出的那樣,有道德的人不會根據情況(至少對於所討論的情況)在不同的地方劃清界限。他們遵循的道德原則已經劃清了界限。

因此,為回答您的問題,在配偶對論文作出貢獻時包括配偶是合乎道德的,而在配偶沒有貢獻時就應包括在內。就像包括其他任何人一樣。

我引用這句話是指配偶經常有合作的機會,因此,他們合法地更經常地超過共同作者的門檻。這並不意味著閾值較低。(我當然同意你的結論。)
+1。“有道德的人不會根據情況(至少對於所涉及的情況)在不同的地方劃界線”,這很有趣。:-)
“……有道德的人不會在不同的地方劃界線……”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是:有多少有道德的人?
PersonX
2018-05-01 21:28:0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在選擇研究合作者時選擇配偶(或朋友,顧問,兄弟姐妹等)並沒有不道德。 1 sup>

在某些方面(例如聘用和同行評議),如果自己與另一方關係密切,最好還是退縮。

這兩者之間存在根本的區別情況。當您在招聘委員會任職或擔任論文審稿人時,您是在代表某個組織(在此情況下,分別是您的雇主或日記本)行事。如果您的判斷模糊不清,您有義務讓該組織退縮。另一方面,如果兩個人決定合作進行研究,則每個人都代表自己做出決定。如果配偶,朋友或顧問是進行合作的次佳選擇,那麼他們將遭受專業上的傷害。

阻止他們在撰寫的每篇論文中互相有效地交往的原因他們的學術產出“翻倍”?

如果配偶在彼此撰寫的每篇論文上相互合作,那麼絕對不會出現將彼此列為共同作者的情況。 (實際上,不這樣做是不道德的。)但是,這只會增加他們與他人合作的學術成果。 2 sup>

配偶在某種程度上是獨特的,因為與兩個常規的合作PI相比,共同作者貢獻的障礙要容易得多。

是的,如果兩位研究人員已婚,並且他們有相似的研究興趣,那麼他們彼此之間的合作可能比其他方式更容易。但是,與方便協作的人進行協作沒有任何不道德的行為。我們不會指責一位研究人員與他們所在機構或周圍地區的另一位研究人員進行合作。

此外,我認為您可能會低估某學者與具有相似研究興趣的學者結婚的職業生涯缺點。已婚的學者很難解決兩人制問題-經常,一名配偶最終完全離開學術界。對於具有類似研究興趣的夫婦來說,這甚至會變得更加困難,因為較小的部門會問自己這樣的問題,例如“我們真的想為算子代數的專家分配兩條任期線嗎?” 1 sup>我說的是小型臨時協作,而不是某些領域(例如粒子物理學)中存在的大規模正式組織。

2 sup>順帶一提,根據情況,已婚夫婦始終保持 合作並不是一個好主意。但這對於任何兩個經常相互合作的研究人員而言都是如此。

與您提出的一些問題有關: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45706/19607
因此,您認為這裡毫無疑問是明顯的利益衝突嗎?
我的觀點是,在選擇合作者時(同樣,假設是小型的臨時合作,而不是正規的實驗室或組織),沒有利益衝突,因為只有“一種利益”是您自己的。
@PersonX完全不同意。假設PI僅擁有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項目的其他貢獻者,實驗室的人員,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發表論文時的資助機構的利益,這一點就不成立了。合理。
@Co3O4,我認為我們可能來自不同的學術文化。我在數學上,那裡的許多合作都是臨時的而不是正式組織的。如果您是代表正式實驗室小組或其他正式組織做出決定,則我的評論不適用(請參閱腳註1)。
Karl
2018-05-01 21:09:3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與將其他人放到您的文件中一樣,這完全具有潛在的(不道德)道德,人們之間的差異很小,它們會通知閒聊

至少在我的領域,人們經常提到在確認中進行“大量討論”,提供有價值的意見,校對等。相反,不要將配偶放在作者列表中晚餐時對此事進行了討論,他或她發表了一些有見地的言論或指出了您推理中的各種缺點。

“不要僅僅因為您在晚餐時談論過您的配偶就將其列入作者名單”。還是其他人!
刪除了註釋中冗長而不斷升級的題外話。請堅持發布,並保持[best nice](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help/be-nice)。
Alecos Papadopoulos
2018-05-01 21:59:2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看來,OP正在與警察混淆法律。如其他答案所示,應採用相同的標準 (即“法律”)。

但是,然後OP詢問

是什麼阻止他們在寫的每張紙上互相放置?

...這是關於“警察”的,以及以有效的方式維持這種狀況並確保維護“法律”的行為在實踐中是否可行,除了一個人攜帶的“內部道德警察”。

爭辯說,這裡的不道德行為在結構上得到了促進,因此,從統計學上來說,與沒有人際關係的情況相比,我們希望在配偶合著者的情況下,將會/可能存在更多的偽造合著者案件,這並非沒有道理。 /親屬存在。但是,與任何合理的論點一樣,它仍然有待科學探索和檢驗。

在任何情況下,偽造共同作者不是使人們在個人層面上分組而不僅僅是作為“社會成員”的唯一“意外”負面影響。另外,我懷疑圍繞如此小的部落組織我們的生活還會帶來一些積極的後果,因此,再一次地,它可怕地歸結為成本效益分析。

cactus_pardner
2018-05-01 23:32:4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是什麼阻止他們在彼此撰寫的每篇論文中互相放置,有效地使他們的學術成果“翻倍”?我認為很多人會對這個問題持懷疑態度,這本身就是一個缺點。人們可能想知道,當兄弟姐妹或配偶或父母和孩子一起發表文章時,他們是否實際上都在自己負擔。如果許多讀者認為自己的貢獻來自一個人而不是另一個人(基於他們所識別的名字,誰的地位更高或其他因素)而對某篇論文的工作一無所知,我不會感到驚訝。

我已與一個碰巧分享我姓氏且異性的人參加了會議。我毫不懷疑有人會推測我們已經結婚了,我當時想知道這是否會改變他們對工作的看法。 (評論是雙盲的,因此我不擔心會被會議接受。)

為避免就是否僅僅是一個合作夥伴的工作做出不合理的假設,我想兩個人都應該力爭也要單獨出版,或與其他合作者出版,並且/或者他們應該有太多的輸出,以至於一個人秘密地完成所有工作是不可行的。

配偶在某種程度上是獨特的,因為與兩個常規的合作PI相比,共同作者貢獻的障礙要容易得多。

可悲的是,我不記得是誰了,但是有一個夫妻團隊經常在一起出版,一個人去世時,另一個人死後在紙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直到研究議程的那一部分。已經準備就緒的流程已經完成。我的感覺是,這些年來他們在開發這些想法方面是如此緊密地合作-以及申請資金和進行研究-以至於死者的配偶在死後很長的時間裡仍然很清楚自己的智力貢獻。

最後,在對Kimball鏈接到的問題的答案中,有有關此問題的小論文。作者是四個無關的人,都被稱為“古德曼”,他們調查的姓氏相同的人,他們還指出,大概不會有相同的“ et al”。在這種情況下會受到懲罰,因為無論何時,只要提及兩位作者,所有作者都會“聽起來像”第一位作者。

Scott Seidman
2018-05-03 00:13:10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配偶的貢獻不足以符合作者資格,那麼將配偶包括在內是不道德的。相反,如果配偶作出了足夠的貢獻以符合作者資格,則不包括配偶是不道德的。

也就是說,在同一個項目上工作的配偶肯定會造成不舒服的情況。我更喜歡在具有這種安排的小組中工作,這將是一個外部批准和監控的管理計劃。

marymary
2018-05-02 00:13:4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此事的事實是-同樣出於夫妻共同的利益(尤其是結婚後的事業),夫妻幾乎總是被視為重要的貢獻者。並不是要冒充配偶的謊言或撒謊。 PI總是會珍惜配偶所做的任何事情。由於某種原因,他/她被選為終身伴侶。因此,幾乎不可避免的是,即使在最好的意圖下,配偶的貢獻也會被高估,並且有人會感到不公正。

您建議每位已婚學者將“幾乎無生命”地不道德地對待自己的配偶和領域,這是很冒犯的說法。
您正在*提出*過於強烈的主張-但基本要點是正確的:*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並且正如其他一些答案所言,可笑的是,有道德的人高於任何懷疑的偏itis或無意識的偏見,或不道德的人可能不會故意濫用這種情況。
在評論中為-1:(PI將“始終”重視配偶將做的一丁點的事情),並且“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嗯
我同意@AzorAhai的觀點,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不良的道德操守是不可避免的,但我確實認為,衝突的“出現”需要預先解決,最好是通過大學機構來解決衝突。
@Scott實際上,您讀錯了我的評論,我說相反。
是的,@AzorAhai –實際上,我說對了,但是想說“不是不可避免的”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