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果我已經有了更優惠的報價,我應該取消面試嗎?
user90332
2018-03-23 23:22: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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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過美國的終身任職市場。我終於得到了一個滿意的報價(我們稱它為A)。

但是,我還安排了另一個面試(我們稱其為B)。我認為我不太可能比A更喜歡B。他們在學業上具有可比性,但是出於非學術原因,我更傾向於A。

我想知道我是否應該取消B的面試一方面,像我這樣的Ifeel應該繼續進行計劃好的面試,因此取消是不明智的。另一方面,考慮到我不太可能接受他們的潛在報價,這可能會浪費時間(也很粗魯)。

當然,從理論上講,我可能會選擇B而不是A。例如,如果A提出的要約細節不好(仍在等待),B確實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鑑於我所知道的,這似乎不太可能。

最好的做法是什麼?如果我決定取消,我該如何取消呢?我給什麼理由?

如果您決定取消,則給出的原因是“我有要約,我已決定接受。”話雖如此,我同意皮特的看法,鑑於您在問題中所持的不確定性程度,您不應取消。
鏈接此相關但截然不同的問題: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7721/should-i-attend-a-job-interview-after-ive-already-accepted-another-offer
您能澄清一下您尚未看到的細節嗎?我要說的是,除非您有書面要點,否則您根本沒有要約
**在正式接受正式書面要約之前,請勿取消任何內容。** —如果您沒有正式書面要約,那麼實際上您就沒有要約。如果您尚未正式接受要約,則實際上尚未決定接受要約。
如果未寫入,則不存在。
而且,您不應該覺得自己在學術面試中浪費了別人的時間。您可以結識新朋友,談論工作,甚至出去吃晚飯或喝酒。時間充裕。
由於您仍在等待要約A的詳細信息(這意味著您實際上*還沒有要約A)是相關的,非常重複的:[如何響應非官方的博士課程?](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38419/4140)
我承認我從事的行業不是學術界,但是業務的基本原則之一是,您永遠不會放棄發展網絡的機會。
如果沒有註明工資,教學負擔等的書面要約,您將無法真正知道要約是什麼,如果您甚至根本不感興趣,那麼您應該去看看“ B”要約。
***我的哲學回答***當另一扇門打開時,您會關閉一扇門嗎?
從我的非學術角度來看,一種選擇是只是告訴B您已經(或將要獲得)來自A的好報價,然後讓_them_決定是否值得他們花時間去爭取您。如果他們真的喜歡您,他們可能會認為值得浪費時間;如果您對他們來說是泡沫,他們可能會禮貌地建議A聽起來像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您應該堅持下去。(我之所以沒有發布此答案,是因為我沒有學術工作經驗,所以我不知道這在文化上是否可以接受。在我的行業中,這種情況一直存在。)
七 答案:
dwizum
2018-03-24 00:28: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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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基於您問題中的一個微妙但重要的觀點。如果我誤解了,請告訴我,我將編輯或刪除答案。您說:

我終於得到了一個令我滿意的報價(我們稱之為A),但您也說了

對我來說,聽起來像您不滿意但實際上是有約束力的書面文件的意思是要約-也許是口頭要約?無論如何,您承認您還沒有足夠的細節來決定要約A。

如果的確如此,我絕對會繼續追求選項B,直到您遇到這種情況為止。

我同意其他答案,即如果您已經有想要的報價,那麼浪費他們的時間在面試中會更加不禮貌。 (相對於拒絕面試是無禮的),但我認為至關重要的一點是,與自己保持聯繫,明確自己是否確實得到了A的實際報價,或者只是口頭討論使您對可能的報價感到興奮。可能不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您對B有責任拒絕他們的面試,並讓他們知道您有另一項要約,但您也有責任確保自己確實有一份正式要約,並且您可以從A同意。很遺憾取消B的面試,只是發現A撤回了他們的報價,更改了詳細信息或給了您您不滿意的其他信息。

我不知道具體情況,但總的來說,確實有可能會提出很多細節缺失的實際報價(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寫的是他們正在為您提供工作,並且會努力退出)。通常,在您接受工作之前,他們不會簽有您名字的合同。
它不是“產生合同”,而是“具有書面(而不是口頭)報價” ...
以我的經驗(不是學術界),雇主通常會提供他們稱為要約的東西,但就合同法而言,這不是要約,要約是自動接受成為合同的東西。僅由當事方之一簽署的合同文件是要約。
是的,我認為就報價而言,“書面”,“正式”等之間可能有所區別,但是不管法律/合同意義如何,重點是,您不應該先算雞蛋孵出。如果還有一些關於A的細節仍然懸而未決,以至於這些細節表現不佳會使報價沒有吸引力,那麼@user90332應該繼續追求B(同時將A推入這些細節)。同時,在您確定要約A可以接受並且要接受要約的那一刻,您應該*絕對*停止追求B,並讓他們知道。
@bdsl我見過一些雇主(imo)的壞習慣,他們簽署了具有很多條件(背景調查,參考資料等)的僱傭合同,但立即開始工作。在合同有效的時候,我已經工作了一個月了……
Pete L. Clark
2018-03-23 23:30: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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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所看到的,只有並且在您確定自己偏愛A而不是B的情況下,才應該取消。沒看過A的要約的條款聽起來是我繼續在B進行面試的充分理由:即使您已經知道這些術語,也可能確實不是您所期望的。 (有時候,無論是次要的還是主要的,事情都會落空。)我想我也要提醒您,在另一所學術質量相當的學校提供錄取通知書,可能是改善的最佳方法。給定報價的條款。如果您完全確定自己永遠不會比B更喜歡B,那麼從倫理上來說,利用B來改善A有點問題,但這聽起來並非如此。

關於B的觀點,您寫道:

一方面,我覺得我應該繼續進行計劃好的面試,取消是不禮貌的。另一方面,考慮到我不太可能接受他們的潛在報價,這可能是浪費時間(也很粗魯)。

根據我的經驗(在十幾個終身任職的職位搜索),浪費他們的時間被視為不禮貌的可能性更高。如果您立即取消,他們可以立即轉到下一個候選人。我希望他們不會懷有惡意。他們甚至可能稍後再邀請您。如果您確定自己不再感興趣,那麼我對取消就不會有任何疑慮。

第一句話讓我失望,因為它只與OP的偏好有關。然後,在您的回答正文中,您確實明確了提供切實報價的重要性。您可以稍微編輯一下標題句子嗎?
這個答案忽略了去看B的主要原因。那是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東西。總是去看B,因為它永遠不會像你想的那樣。如果您不願意而寧願A勝過B,那就是您應該不做決定的不明智選擇。
CCTO
2018-03-24 01:20: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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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您會“真誠地”在B面試嗎?在合理的情況下,您最終可能會接受他們的報價嗎?

如果A撤回了報價,或者某些細節導致您拒絕A,您可以接受B嗎?還是您會拒絕這兩個郵件,然後繼續搜索?

僅當您確信您不希望接受他們可能提出的任何報價時,我才會拒絕B。但是,如果B是可行的第二選擇,那麼A應該堅持到底,然後一定要繼續進行採訪。

WetlabStudent
2018-03-25 05:13: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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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將比其他答案更進一步。聽起來好像B是一所好學校,如果您沒有在A找工作,您會去。其他人正確地說,如果您沒有收到A的書面邀請(並且只有口頭的,則不應該取消面試)一個)。

那還遠遠不夠。 從道德上講,即使您收到了A的書面邀請,也要繼續進行面試。在實際情況中,大學取消了書面錄取通知書,儘管這使他們面臨法律挑戰(這種情況很少見),但在某些情況下,肯定允許他們這樣做。這可能在談判期間發生。例如,如果他們認為您要求的條款不合理,他們可以撤回書面要約,說您所要求的條件表明您不適合大學。如果您實際上考慮使用B,則應該繼續進行面試過程,直到您與A簽署了錄取通知。人們沒有提到的一種選擇是通知B學校,您有另一所大學的非正式口頭錄取通知書。告訴他們您仍然對他們的職位感興趣,並想向他們告知其他要約,這是對您和他們倆的禮貌,因為如果可能的話,加快面試過程符合每個人的最大利益。如果B在學術上真的很適合您,而沒有與A的報價,那麼您應該嘗試加速與B的流程,以了解他們的需求和報價。

Brian Borchers
2018-03-23 23:27: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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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決定更喜歡A的報價,請取消B學校的面試。然後B學校可以將面試提供給另一名可能真正想要這份工作的候選人。在這種情況下取消面試並非不禮貌。

如果沒有報價的“細節”,我認為取消確實是個壞建議。
如果來自A的作者不是真正的要約,那麼我同意取消與B的採訪可能是不明智的。這確實是另一回事。
-1:不,即使他們確實收到書面報價,這也是一個不好的答案。在要約由候選人真正簽名,發送並確認之前,繼續搜索是完全合乎道德的。大學提出要約後,交易甚至失敗。該文件在簽署之前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您基本上是在要求應聘者有機會失業,即使他們確實收到了這個提議!
Amy Dee Dempster
2018-03-24 07:19: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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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取消面試的理由會浪費您的時間,他們的道理意義不大,因此無需反駁。

但是,為了取消對沖而避免取消面試是很有意義的。你的賭注。

OP並未提到的一個可能原因是,他可以收集一些採訪過程和交流方面的經驗。
@peterh是的,那是另一種。或者,如果他/她需要參加一定數量的面試以繼續獲得失業救濟金。但關鍵是,僅僅因為您太尷尬而無法參加面試,就等於屈服於自己的社交尷尬。
Rafael
2018-03-25 00:09: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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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在這裡提供建議,那就不要在聽到要約之前就說不,也不要在想要約之前就說是。

所以我建議您去面試,然後您可以判斷提供最適合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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