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從論文中刪除作者的名字是常見的做法嗎?
Village
2013-08-22 08:09:3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在大學任教。我不是那裡的研究生,我的責任在教學上結束。最近,另一個部門的主管要求我準備一篇文章供其部門使用,需要額外的薪水。該主題與我的背景和最近的研究非常吻合。

當我完成這篇文章時,其中涉及其他研究和數週的工作,我的名字和其他任何論文一樣都以作者為名。完成後,主管要求我完全刪除我的名字,因為他希望將其提交給部門的負責人,並與一些學生的作品一起整理。

這完全是不尋常的,有人會要求我從論文中刪除我的名字?

在我之後重複一遍:“打招呼。”
我認為您是在與商人打交道,而不是與科學家打交道。
標題中的問題與內容中的問題相反。這使任何“是/否”問題都可能含糊。
這顯然是不道德的,但也很不尋常。如果我在道德上受到挑戰,並且擔任該主管的職位,我將只接受您的論文並親自刪除您的名字-留下您一個明智的選擇。
-1
我不同意這種方法,但我認識的同事認為,被雇用並付錢從事項目特定工作(實驗室技術等)的工人不應獲得作者身份,而應獲得認可。也許那就是激勵這個人的原因。
@KennyPeanuts很好,現在有一個關於此主題的特定問題:[共同作者所需的最低捐款是多少?](http://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12030/442)
需要澄清的是:本文僅供內部使用,還是將其提交發表(在學術期刊或其他地方)?多數答案似乎都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在這種情況下,刪除您的名字將是極不道德的,但是對於內部論文而言,則顯得有些模糊。
不一定要不同意此處的否定答案,但我首先要問同事,為什麼要刪除我的名字才能提交論文?您是否想為此榮譽?畢竟,他確實*問*您,而不僅僅是自己刪除您的名字。我只是說,在假設自己的動機最差之前,最好能多了解他的思考過程。
“……使用,要多付一些錢”,我認為如果是某種租用的作品,作者權會有一些問題,聽起來這是某種(口頭)合同。租用作品可能會影響作者身份:“一般規則的一個例外是,實際創建作品的人是該作品的法律認可作者。”參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Work_for_hire
我認為您的名字應該在上面,但也許不是作為相應的作者。通訊作者將不得不回答所有與之相關的問題。
順便說一句,以“技術員”為職稱的人成為作者似乎越來越普遍-他們對這項工作的貢獻通常是進行實驗工作的重要部分。在這裡,我的觀點很重要,那就是不屬於大學的學術分支並不能使您脫離作者身份(這是關於工作,而不是從屬)。
根據您的描述,這是嚴重的不當行為。
六 答案:
user7130
2013-08-22 09:19:3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這似乎是對您的工作給予認可的公然嘗試-據我所知,這既不常見,也不可接受。引用@JeffE “地獄,不” 或有禮貌的說法是唯一的回應。

我會禮貌而堅定地聲明,在您完成研究和如果是文章,那麼您是第一作者,也許只有在他們做出了某些貢獻的情況下,才願意讓他們成為合著者。

我也考慮與作者保持安靜部門。

+1表示與部門負責人保持沉默。
第一次通過時,請問您的部門主席或院長(由多個部門負責)尋求“建議”。找出一些合理的問題來詢問這種情況,而不是將其歸咎於指控。如果以指控為由,則領導者可能會下意識地捍衛自己的同事。將其作為請求諮詢的框架(這是應該如何解決的?這如何友好解決?)使您能夠證明自己是理性的,並評估領導者是否具有理性,以及可能是什麼。 。
aeismail
2013-08-22 10:22:4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這是一個“灌籃”案件,前提是您有書面記錄。

如果您既對論文進行了研究,又撰寫了初稿, ,則需要要求您的同事給您論文的共同作者。 (實際上,有一個很強的案例,你應該是第一作者而不是你的同事。)你的情況對你的同事。如果他拒絕,請與“部門負責人”交談並出示您的證據。

我還要確保以後不再與這個同事再次合作!

+1特別是完全不再與該同事合作的目的-他們展示了自己的本色。
紙質記錄非常重要。如果您有來自該同事的電子郵件,那麼這就是充分的證據。如果您在定期備份的大學計算機/網絡位置上工作,那麼您的工作上也會有日期戳。沒有紙質記錄,它可能會搖搖欲墜,部門負責人可能會與排名高於您的同事站在一邊-僅僅因為他們留在這裡,並且您作為非正規教師就可以被拋棄如果你發出太多的聲音。
sds
2013-08-22 21:28:2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親眼目睹的一集:

一個半實驗領域的頂尖大學的已婚研究生告訴她的兩名博士生導師之一,她在論文答辯前三個月懷孕了(嬰兒原定於辯護後5個月)。他回答了“ 恭喜,我想” ,並向發送了一封電子郵件(同一天),告訴她他正在將她從作者名單中刪除。文件。說她很震驚是輕描淡寫。經過多番折磨,她回答了他 所有其他論文的作者,列出了她對該論文的貢獻,並表示驚訝,這並不意味著她是其中的一位作者。顧問道歉並恢復了她的作者身份。

簡而言之:永不投降

+1這是一個關鍵聲明-“永不投降”,這是事實。永遠不要放棄您的工作,因此,您的自主權,尊嚴和價值觀。
這簡直是殘酷的。(類似地,我的一個朋友得知她在以前的博士後職位上發表的作品是由她的前任主管出版的,沒有提及她的名字。我開始懷疑是否存在性別歧視,或者這些歧視主管一般都是傻瓜
[facepalm]對她有益!
StasK
2013-08-23 18:47:1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只是為了結束討論,在某些情況下,您想要被刪除姓名-當您對本文的工作質量不滿意時。我是一名統計學家,我聽說過這樣的情況:一群實質性研究人員會要求統計學家提供初步指導,自己進行(錯誤的)分析,然後將統計學家的名字列入作者名單,以便發表論文。可信的。我還聽說過這樣的情況:製藥行業的統計人員不希望他們的名字出現在普通紙上,以免向競爭對手錶明他們的公司正在研發這種新型藥物,這真是太奇怪了。在這兩種情況下,刪除姓名的主動權都是來自合著者本身,而不是主要作者。

除此之外,我在這裡+1了大多數答案。與大多數其他人一樣,從您的描述來看,情況似乎是竊和公然侵犯您的著作權。

+1很好,我的一位同事確實要求其他人不要在出版物中使用他們的名字,因為他們並不完全同意結果的解釋...儘管在這種情況下,OP聽起來很喜歡他們的名字工作,可能應該是
Dee
2013-08-22 17:19:0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某人想要出於任何目的竊取您的研究,那麼他就是小偷。在學術界做這樣的事情是不可接受的,但是據我所知,與之相比,這是多麼不道德的事情經常會發生。您必須抗拒,必須盡快更換或開除您的主管。如果他在沒有您名字的情況下使用您的作品,則可以/並且您必須對他使用它(在第3方的幫助下,他會“偶然地”找到它),這樣的事情將來不會重複出現,您將沒有反擊。學術界應該(但不幸的是)沒有寄生蟲。

最後的聲明不僅應該適用於學術界……無論如何,我會避免“偶然”暴露,而是_really_暴露。上司無可厚非的行為是錯誤的,您這一邊不應有任何類似陰謀的行為-這樣的事情總是適得其反,是成為一名上司的第一步
L- @Tobias:如果我們想練習-基督徒愛您的鄰居-風格,您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您開始容忍或不抗擊寄生蟲,那麼您最終將成為這種行為的一部分。 (並且“與部門負責人保持沉默”在上面有很多+)...而且您永遠不會知道,如果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其中。友好的第三方會更好。如果您認為您可以直接和直接地處理寄生蟲,我不這麼認為。您必須比阿富汗游擊隊更聰明才能成功解決此問題。
嗯,是的,不一定一定要局限於某些被告的上級,而是直接在大學大臣身上,甚至直接在當地媒體上。不,我當然不是想說基督徒愛你的鄰居風格,而是相反。我的意思是,不要讓暴露看起來像是一次意外,但要確保他們知道您暴露了他們在_purpose_上的行為,並將再次這樣做
L- @ Tobias ...然後您的科學生涯結束了。絕對不。如果寄生蟲已經事先準備好反擊,那麼直接方法對付寄生蟲是不好的。英雄早逝。
您是否認為暴露腐敗是事業發展的限制?好吧,如果真的會發生這種情況,我很樂意不從事該領域的職業。我同意可能會有更微妙的方法來處理這個問題-首先直接與主管說說可能會澄清很多-但最終,您還會掩蓋而不是將其整理出去,從而進一步損害您的大學馬上
好的,這取決於情況。如果直接暴露它,則肯定會得到反擊。如果您認為可以承受的話...沒問題。我寧願間接地暴露寄生蟲,但後果要更大,應該以可憐的寄生蟲可怕的死亡為最終結果。
我希望你不建議死於字面意思;-)但是我同意,應該盡快結束寄生蟲的科學生命,不一定無痛。
從共同的經驗中汲取經驗-寄生蟲每時每刻都在痛苦中死去,因為它們依賴於他人的工作和其他人的生活,他們擔心失去的影響力最大。他們寧願放棄靈魂,也不願將自己的靈魂賣給魔鬼。因此,明智的策略是關鍵。
Tobias Kienzler
2013-08-22 17:11:4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的回答假設最壞的情況,即該主管確實試圖為您的作品主張作者身份。正如 LarsH正當指出的,您可能首先想通過與上述主管進行交談來澄清這不是嚴重的誤解,即為什麼他要您做這樣的事情(請不要走下問“好吧,假設我做了,對我有什麼幫助?”。可能有一個明智的論點,但我個人對此表示懷疑,因此讓我們假設他基本上是想以他的身份發表您的著作:

這不僅不尋常且不道德,而且違反了所有科學行為,甚至可能重罪指控。這將保證所說的主管將面臨嚴峻的後果,例如被解僱或拒絕博士學位/任期。但是,不要嘗試像勒索它們這樣的愚蠢行為-相反,假設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則應立即揭露它們,因為這是無法容忍的不當行為。 (如果您沒有證據,請謹慎對待,因為這可能適得其反,最終使您成為“對“真正的” * sup>科學家的嫉妒嫉妒”)

* sup>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是不幸的是,如果出現疑問,排名經常會超過常識

我也不太喜歡它,但是我非常懷疑這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是刑事犯罪。否則,政客們將不得不開始撰寫自己的演講或至少讚揚他們的演講撰稿人。
@emory好吧,他們是否會在不將作者歸咎於作者的情況下真正發表上述論文,顯然這是欺詐,並且無論是否屬於法律犯罪,這當然都是科學不端行為,科學界很可能對此不滿意。然後,他們根據_how_的要求,要求OP從作者列表中刪除其姓名,例如騷擾,威脅甚至敲詐勒索,從各種意義上講,這很可能是犯罪行為。而且,讓我們更好地開始而不是開始與政客們:P儘管我當然希望政客們真正引用他們的“資源”進行改變...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