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被一名學生指控不公正的評分。這項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並且很快就證明了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沒有損壞,但是浪費了很多時間。
後來,我通過小道消息得知我是一長串受害者。確實,在短短一年內,同一位學生就至少九名教授提出了正式申訴。投訴的性質因案例而異,但遵循完全相同的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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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種情況下,學生都會採取一些小事情,例如錯過測驗或遲到的作業,並與講師大吵一架。然後,學生將把問題升級到更高的水平,並獲得學院院長甚至大學校長的參與。當然,院長或校長有更好的事情要做,所以通常會忽略學生,整個事情很快就會消失……我們以為如此。事實證明,這部分只是一對一的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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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罷工發生在學期末。如果成績不佳(佔案例的100%),將提出正式申訴,說明該學生因較早的論證而受到懲罰。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並在某些情況下導致複雜的調查。它帶來了很多額外的工作,以至於幾位教授只是屈服了,並將成績更改為學生喜歡的水平。
此技巧的成功率令人驚訝地高,特別是考慮到一些受害者是終身教授。學生很膽大,我毫不懷疑這個週期會重複。如果不停下來,只要這個學生一次又一次地重複使用這個技巧就能獲得學位,我不會感到驚訝。
我的問題是:我們(作為一個小組)教授是否應該對這種行為做出反應如果是的話,如何?可能會有什麼後果?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仔細閱讀了學生的行為準則。似乎沒有什麼可以直接在此處應用。最接近的規則似乎是關於不誠實的規則,但它本身不能起作用。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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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了這個故事的一部分後,我收到了其他大學的朋友和同事的一些類似故事。因此,我在這裡描述的情況可能並不像它最初出現的那樣獨特。原來,在我以前的大學裡,系主任在我在那裡時處理了兩個類似的案件。但是由於這種情況本來應該是機密的,所以我沒有意識到。我懷疑這種情況比我們想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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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生無需證明自己對這種技巧有效的主張。他/她只需同時提出投訴和等級變更上訴。學生有權這樣做。這將為指導員,部門主席和院長辦公室帶來很多工作。以我為例,我花了20到30個小時來回應投訴,提供作業進行審查以及做其他工作。並非每個人在最後一周的最後一天都有這種時間。有了完成這些額外工作與更改字母並放手的選擇,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更多更新:
- 該學生又獲得了一次勝利:年級上訴委員會的新裁定是,即使確定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也應該/必須改變我的成績(提高一個字母的成績)。
- 我現在意識到了學生的技巧工作是多層次的:它只是在不斷受到嚴重指責。在某個時候,某人會覺得,只給他/她所要的東西會比較麻煩。講師沒有讓步。它可以是部門委員會,主席,副院長或大學委員會...。這種招數失敗的唯一方法是,沿著這條長鏈的每個人都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