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該如何通過提出輕率的投訴來系統地提高學生的成績?
ssquidd
2020-05-08 06:46: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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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被一名學生指控不公正的評分。這項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並且很快就證明了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沒有損壞,但是浪費了很多時間。

後來,我通過小道消息得知我是一長串受害者。確實,在短短一年內,同一位學生就至少九名教授提出了正式申訴。投訴的性質因案例而異,但遵循完全相同的腳本:

  • 在每種情況下,學生都會採取一些小事情,例如錯過測驗或遲到的作業,並與講師大吵一架。然後,學生將把問題升級到更高的水平,並獲得學院院長甚至大學校長的參與。當然,院長或校長有更好的事情要做,所以通常會忽略學生,整個事情很快就會消失……我們以為如此。事實證明,這部分只是一對一的鉛刺。

  • 真正的罷工發生在學期末。如果成績不佳(佔案例的100%),將提出正式申訴,說明該學生因較早的論證而受到懲罰。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並在某些情況下導致複雜的調查。它帶來了很多額外的工作,以至於幾位教授只是屈服了,並將成績更改為學生喜歡的水平。

此技巧的成功率令人驚訝地高,特別是考慮到一些受害者是終身教授。學生很膽大,我毫不懷疑這個週期會重複。如果不停下來,只要這個學生一次又一次地重複使用這個技巧就能獲得學位,我不會感到驚訝。

我的問題是:我們(作為一個小組)教授是否應該對這種行為做出反應如果是的話,如何?可能會有什麼後果?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仔細閱讀了學生的行為準則。似乎沒有什麼可以直接在此處應用。最接近的規則似乎是關於不誠實的規則,但它本身不能起作用。

更新:

  • 分享了這個故事的一部分後,我收到了其他大學的朋友和同事的一些類似故事。因此,我在這裡描述的情況可能並不像它最初出現的那樣獨特。原來,在我以前的大學裡,系主任在我在那裡時處理了兩個類似的案件。但是由於這種情況本來應該是機密的,所以我沒有意識到。我懷疑這種情況比我們想像的多。

  • 該學生無需證明自己對這種技巧有效的主張。他/她只需同時提出投訴和等級變更上訴。學生有權這樣做。這將為指導員,部門主席和院長辦公室帶來很多工作。以我為例,我花了20到30個小時來回應投訴,提供作業進行審查以及做其他工作。並非每個人在最後一周的最後一天都有這種時間。有了完成這些額外工作與更改字母並放手的選擇,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更多更新:

  • 該學生又獲得了一次勝利:年級上訴委員會的新裁定是,即使確定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也應該/必須改變我的成績(提高一個字母的成績)。
  • 我現在意識到了學生的技巧工作是多層次的:它只是在不斷受到嚴重指責。在某個時候,某人會覺得,只給他/她所要的東西會比較麻煩。講師沒有讓步。它可以是部門委員會,主席,副院長或大學委員會...。這種招數失敗的唯一方法是,沿著這條長鏈的每個人都站出來。
該大學有法律係嗎?在這種情況下,就是要付錢給人們檢查選項。
請編輯帖子,以指定發生在哪個國家/地區,學生是否必須捍衛論文才能畢業,以及學生是否可以期望得到沒有得到任何教師參考的任何後果-幾個答案都是不同的假設。
總統或院長為什麼不解決這個問題,他們知道投訴的頻率。
有什麼程序來處理濫用程序的學生?我認為,每個受影響的講師的正式投訴都不會成為主管部門選擇忽略的事情。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107815/discussion-on-question-by-ssquidd-how-to-address-a-student-systematically-boosti)。評論應首先尋求質詢者的澄清;請閱讀[此常見問題解答](https://academia.met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230/why-do-the-moderators-move-comments-to-chat-and-how-should-i-behave-afterwards),然後再發布其他評論。@ssquidd-請考慮[編輯](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posts/148837/edit)包含所需信息的帖子。
“如果成績不佳(佔案例的100%),將提出正式申訴,指出該學生因較早的論證而受到懲罰。”誰在對此進行調查?我猜你是哪個機構?如果您已經知道100%的案件中的指控是錯誤的,那麼究竟是什麼使每次的調查如此漫長呢?它應該快速跟踪並從聲音中剔除。
十 答案:
MathematicsStudent1122
2020-05-08 07:22: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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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到“他說,她說”的情況時,就像這裡的情況一樣,大多數機構在默認情況下傾向於傾向於教授。出於明顯的原因-18-22歲的大學生更容易撒謊以取得良好的成績,而不是教授惡意地破壞學生。教授可能遇到麻煩的唯一情況是,有來自多名學生的指責。

這裡最顯著的危險信號是,該學生對9名不同的教授提出的指控基本上相同。荒謬的是,九名教授共同決定破壞一個學生。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仔細閱讀了學生的行為準則。似乎沒有什麼可以直接在此處應用。最接近的規則似乎是關於不誠實行為的規則,但它本身並不起作用。

提出不誠實的指控以獲得更好的成績是學術不誠實行為的明確形式。任何受人尊敬的機構都會懲處從事此類行為的學生。如果您的大學無法紀律處分,我建議在其他地方找工作。

您應該提出正式投訴,可能與其他被指控的教授合作。你有一個堅如磐石的案例。

至少有9位教授通過正式投訴渠道被指控。誰知道在正式投訴提出之前還有多少人屈服。我認為實際上沒有發現任何教授從事過不公正的評分。但這不是必須的。只要使教師感到足夠頭痛,此技巧就起作用。
一個人應該如何提出正式投訴?我不知道這個學生是否必須回答任何一個。
同樣,由於學生不撒謊,通過不誠實進行的投訴可能不會奏效。學生只是抱怨他/她認為他/她已因較早的論證受到懲罰。無法證明他/她不這樣認為。
@ssquidd而且,學生也無法證明這一點。
@ssquidd認為某件事是一回事,而實際上指責某人則是另一回事。如果我放開錢包,*認為*鄰居有,那很好,但是,如果我指責他們-彼此接連-我可能會感到憤怒,甚至可能遭到誹謗,我可能不得不支付管理費用我的行為觸發的任何法院程序的費用。學生需要學習做出這樣的指責是一件嚴肅的事,如果沒有證據,可能會適得其反。您的大學需要確保已製定允許此類反向射擊的政策。
@ssquidd,尤其是如果有明確的跡象表明學生沒有認真對待它,並且對“證明”的評價為“破”。
@FrankHopkins,是的,我的大學確實需要一些允許此類反向射擊的政策。但這就是我被困住的地方。我看過學生手冊和教師手冊。我已經與法律部門和人事部門進行了交談。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找到這種機制。我還研究了同一地區其他大學的政策。我什麼都找不到。也許不僅僅是我的大學有這個問題。
@FrankHopkins,實際上,這比那更糟。我對大學政策的解釋是,即使學生在第11次提出10樁無情的投訴,我們仍然會認真對待他/她的投訴。根據我們的法律部門的說法,這是一個相當基本的原則,不太可能改變。
@ssquidd可以肯定的是,我完全同意,每個投訴都必須得到公平和充分的對待,所以我認為這部分還不錯,它只需要被排除在外並反對學生的退火部分,如果它給人以故意濫用這一基本要求的印象機制。
在實踐中,在第11次投訴之前,學生要么獲得了學術試用(最常見的結果-真正麻煩的學生,然後是低F),要么還被騙(可能是在投訴審查過程中),或者變成了他們喜歡或畢業的專業。有時,顧問甚至可以扭轉局面。部門負責那個學生的“預算”。“等待”是可行的。學校只有這麼久。
-1為什麼StackExchange對於工作場所問題“只是找到新工作”的默認答案?彷彿學術界有多餘的工作,還是急於開始招聘新人?立即搬遷到某些地方是非法的(由於與COVID-19相關的就地庇護令)。也許OP有一個他們不想連根拔起的家庭,抵押貸款等等。
+1表示不誠實的指控以獲得更好的成績是學術上的不誠實形式。**但是**在實踐中,除非在學術誠信政策中明確列出,否則很難對這種特定形式的不誠實行為處以罰款。
@FrankHopkins“ [...]每個投訴都必須得到公正和充分的對待,” [...]是嗎?我不這麼認為。這與法院所稱的“提起訴訟”沒有什麼不同,在原告中,原告將司法程序用作騷擾的武器。在許多地方,一旦模式明確,該人就被宣佈為無理取鬧的訴訟人。他們追求任何新的訴訟因由的能力被大大削弱,需要高級法官的預先批准。在OP的情況下,我想知道為什麼大學不能簡單地說“對不起,我們不相信您,我們完成了與您的交往。”
@AlexReinking,因為這是就業市場的最終邏輯,在該市場中,作為一名員工,除了用腳投票外,您幾乎沒有實際的槓桿作用(儘管我同意這樣做是有效的,但您需要做出一些努力,以確保下一位不會陷入同一陷阱)。話雖這麼說,實際上確實確實還有其他步驟應該首先嘗試或可以嘗試,而在跳到最終的最後一步時卻常常被忽略。
@AlexReinking這個答案肯定比“只是退出”要多得多
@Z4-tier和不斷代表這樣做的客戶的律師可能會遇到麻煩。律師們自己需要告訴客戶打敗它,而不僅僅是執行客戶告訴他們的事情。
Wrzlprmft
2020-05-08 19:1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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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處理已經發生的事情,這顯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所擁有的規則,但是仍然值得一看的是,您是否擁有一些非常廣泛的規則,要求相互尊重,不要造成滋擾,不損害大學這些不一定包含在學生的行為準則中,但也可以包含在招生合同中或您擁有的任何內容中。如果有疑問,您大學的法律部門可能會提供幫助,至少因為這種情況他們會非常願意可能遲早都要處理,並避免將來再發生此類情況。但是,歸根結底,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所在國家/地區的學術教育組織方式。

但是,大多數學生造成的損害是因為您的教職員工和大學犯了以下錯誤。通過解決這些錯誤,您將來應該能夠避免此類問題:

  • 如果力量對您很明顯地平衡,您就不會被“欺負”,除非您忘記了。 st榮>學生要你做某件事,而不是相反。在極端情況下,他們必須採取法律行動來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而你可以簡單地拒絕他們的要求(而採取法律行動將是非常糟糕的只要這種情況顯然是毫無根據的,您就沒什麼可擔心的了-這不僅僅是在法律上的陳詞濫調: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故事:教職員工濫用權力失衡而不必擔心即使是根據合理的指控(這可能是一個例外,如果您的大學是由短視的商人經營的,他們將學生視為客戶的王者,但您甚至應該說服他們與這樣的學生在一起

  • 。您遇到了“大爭論”。我可能會誤解這裡的情況,但這既浪費了時間,也浪費了時間。第二輪比賽很複雜,因為他們有一些指控。 由於您有很高的要求(請參閱上一點),因此這裡無需爭論不休。舉證的責任在他們身上:例如,他們必須說服您您應該接受較晚提交的作業;您不必說服他們您不需要接受。拒絕他們的請求,說一個簡短的原因,如果他們一直在困擾您,請告訴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升級(他們仍然會這樣做)。

  • 你們中的一些人屈服了。這是一個短視的不道德行為的經典例子,許多人會寬恕。通過鼓勵學生的舉止和淡化大學/學位對大學/學位的損害,清楚地確定了那些做出讓步的人對同事造成損害的教師的地位。出於不合理的要求,避免再次發生這種情況。

  • 調查未達到他們的目標。您說,這名學生設法導致了“複雜的調查幾種情況”。我認為這些是內部調查。而前一個或兩個請求應當認真考慮的任何學生中,應簡化該學生隨後的詢問,並將舉證責任推給該學生。此外,此類調查僅應由比“他/她認為自己已受到懲罰”更具體的主張觸發。我認為存在內部調查的目的是避免混亂的法律或公共事務,並能夠及早對付實際虐待的教職員工。但是,在這裡,我認為沒有理由擔心其中的任何一個(見第1點)。這可能是最難解決的部分,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大學的組織方式,但是這種情況應該為您提供改變方面的良好論據。 另外,如果這是一個常見的過程,則可以考慮為被指控的教職員工建立一些資源,例如此類訴訟的顧問。

最後,也許值得學生和潛在的模仿者意識到他們的行為有以下潛在後果(請注意不要將其作為威脅發送):

  • 在他們頭腦中正確的人不會自願監督該學生的論文。可能會有一些後備機制來指派非自願的主管,但這顯然是不希望的(對學生而言)。

  • 如果他們渴望學習職業,他們將很難保證老師的推薦信。

好答案!再談您的倒數第二個要點:學生肯定會提出某人*必須*監督他的投訴,因為他繳納了大學稅,並且必須有機會撰寫論文。
@FedericoPoloni:的確如此,但顯然(從學生那裡)沒有什麼可以嚮往的。另請參閱我的編輯。
最後兩點將是良好的總體威懾力。但是,它們在這種(也許)相似的情況下不起作用。有問題的學生計劃轉學,無意尋找論文指導。也沒有證據表明學術生涯正在受到關注。
甚至專業領域的職業也需要良好的參考。
@Izzy,,但有些學生看不到這麼遠。
_那些為自己避免工作而造成他人工作的人_強調了一個非常相關的觀點,該觀點適用於許多工作場所,並且經常被分析所忽視。由於事前和事後分別出於自我寬容和大學寬容。缺乏勇氣會帶來很多困難。
Peteris
2020-05-08 20:33: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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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的重新評估和重新評分

在我的機構中,諸如“真正的罷工發生在學期末”這樣的情況引起了投訴和爭議,存在潛在的不公平評分或不遵守的潛在風險由於某些個人仇恨而進行的正當程序將導致該學生提交的作業被重新評定,並且由不包括原始教員,未查看(甚至看不到)原​​始評分的獨立委員會重新評估的任何口試/演講/答辯,並從頭開始對工作/知識的良好程度和合適的等級進行獨立評估。

重新評估會覆蓋以前的成績,並且是最終的。

為了說明這一點,有一個例子表明我是一個本科論文答辯委員會的成員,其中一個學生的工作非常薄弱,我們決定不授予及格分數,這表示該學生本學期無法畢業。後來,結果證明我不知道這是在該學生被先前的一個委員會分配為最低但仍及格的分數之後重新進行的,但是提出了與原始帖子中所描述內容類似的抗議活動。除其他事項外,結果導致對工作進行了單獨的重新評估,並分配給了一個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成員與先前委員會沒有重疊,而且我什至不知道這是對有爭議的工作的第二次評估,我們將其處理為

因此,這一重新評估表明,先前的委員會實際上並沒有對他產生偏見,並且實際上可能出於與原始委員會類似的原因而人為地提高了評估水平。職位,也許是為了避免潛在的訴訟學生挑戰一切的麻煩。在這種情況下,爭端適得其反,但是如果真的存在不公平的等級壓制,那麼獨立評估將解決該問題。

基於這種經驗,我認為這樣的程序是合理的,並且在誠實的“誠實”抗議關於不公平等級的抗議和“不誠實”抗議釣魚以提高不合理等級的情況下都適用。確實需要花費額外的精力來尋找不參與的教師來重新評估工作,但這是可以管理的。

“我們將其作為當天被辯護的其他任何學士學位論文進行處理”。論文的顧問/主管不是委員會的成員不是很正常嗎?您是否真的給了學生一個主題,並告訴他們幾個月後回來,我們將為您的成績隨機分配一個委員會?
對我來說,顧問在論文委員會中聽起來很不正常,因為我從那裡來就從來沒有發生過(有明顯的利益衝突)
@FelixB。預計顧問將在論文提交之前*對論文的整個開發過程進行審查,評估和提出改進意見,但在論文提交後,他們將不會在最終的評分中獲得投票,這必須由公正的委員會來完成。顧問和審稿人都提交對論文的評論,其中還包括評估,委員會將考慮並考慮該評估,但不一定接受-例如一些b.sc.論文是行業發展的,由合格的高級同事擔任顧問,他們的評估有時不夠充分。
juod
2020-05-08 10:11: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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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首先要說我不支持學生的行為,並認為這是騷擾的一種方式,但我想指出,應該通過嘗試改進系統而不是懲罰行為來解決這一問題。

如果成績不佳(佔案例的100%),將提出正式申訴,指出該學生因較早的論證受到了懲罰。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並在某些情況下導致複雜的調查。它帶來了很多額外的工作,以至於幾位教授只是屈服了,並將成績更改為學生喜歡的水平。

現在,我不知道我們在談論哪個領域,但是在我改變我給某人的成績的經歷是一個重大決定-除非很明顯我只是為那個學生忽略了一些東西,否則我將需要更改評分方案並檢查每項作業。否則,如果提交相似答案但沒有加薪的學生對此有所了解,他們將(準確地)指控我的評分不公平。以我的經驗,即使錯了,評分員也非常願意更改分數,以避免所有這些努力。

如果成績容易改變,學生會收到兩條消息:

  1. 提出投訴是提高等級的安全策略;
  2. 最初的評分是基於一時興起的。
  3. ol>

    坦率地說,騷擾員工是最危險的結果:取決於更廣泛的政治/社會/法律在機構的情況下,如果受影響的學生恰好屬於人數不足的群體,(2)可能會導致歧視和更嚴重的訴訟。

    我唯一的建議是嘗試使評分系統更加客觀。我認為,這兩個問題(關於等級和潛在歧視的投訴)是許多大學和中學水平評估都朝著更加標準化的測試邁進的主要原因。舉一個具體的例子,我工作過的一所大學制定了一條規則,即在進行任何口頭考試(過去是非常主觀的)時,學生必須在為考官準備答案時做筆記;

    專門為避免騷擾,在我目前的位置上,我們強調,對成績的任何投訴都將導致對整個作業進行審查-因此,甚至導致整體成績下降。結合每個人都可以使用的客觀評分方案,我認為這非常有效,可以阻止大多數時間浪費者,同時仍然可以讓我們最終查看實際錯誤。

以我的經驗,標準化測試是由那些認為使用度量來建立問責制的人激發的,即使這是基於錯誤的度量。客觀評分不一定是正確的評分。它只是使錯誤一致。
例如。在數學(書面)測試中,標準化測試無法真正判斷學生是否理解該主題,因為理解該主題意味著理解證明(而不僅僅是根據結果進行計算)。而且在筆試中要求大筆證明是困難的,因為如果您被困在某個地方,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該問題。在口試中,您可以提供提示,更改主題等。最初的幾年不能避免筆試(學生人數),因此他們經常求助於計算/小練習證明,甚至然後成績分佈通常看起來是雙峰的。
Ángel
2020-05-09 08:20: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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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您在描述問題時發現了缺陷

他/她只需同時提出投訴和等級變更上訴。學生有權這樣做。

首先,您沒有描述這種勒索的工作原理。顯然,處理投訴很乏味,但是以某種方式改變投訴的等級卻沒有得到遵循?

在這個級別上,我認為他正在用傳達的“給我更高的分數……”來勒索教授。

>

但是,我認為學生為什麼應該能夠對成績變更提出投訴並同時提出上訴。要么在上訴解決之前不受理投訴,要么在解決投訴之前才可以處理上訴。

成為“法律程序”的目標(即使是弱小的內部程序) ,而同時又必須與另一方互動,這使教授處於真正的弱點。請注意,通常建議法律訴訟的當事方不要與對方直接交流,僅在需要時才通過律師進行交流。

應當指出,屈服的教授隨後可能會揭露事實。自己因公開投訴而給予不公平的評分而投訴。也許不太可能,但是在辯護上卻存在更多問題(除非可以輕鬆地解釋年級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一開始就不應該提出投訴)。

一個有趣的可能性是始終全面處理投訴,即使成績已更改且學生現在對新成績感到滿意也是如此。畢竟,正式的投訴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應深入調查。而且大學也不會給您這樣的印象,即您不公平地提高了任何人的成績。

最初,這將確保講師,部門主席和教務長辦公室將始終有很多額外的工作要做(順便說一句,難道要求處理的要求會降低嗎?)。但是,這也意味著不再有激勵教授放棄的理由,因為無論如何他們將需要投入完全相同的資源進行調查。如果沒有保證,這將導致更公平地不提高成績。最終減少了抱怨,因為該技巧變得毫無用處。

儘管使訴訟程序的時間不受結果的影響,以減少動機來滿足愚蠢的要求是一個好主意(並且可能應該這樣做),但應意識到,可以通過威脅懶惰的教職人員通過訴訟程序來不可避免地規避訴訟程序。這仍然是一個更好的情況,因為它可以指控學生勒索學生和教授不遵循正式程序,但這是要記住的事情。
Anonymous Physicist
2020-05-09 07:0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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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涉及嘗試改變學生行為的方法或大學可以改變其過程的方法。那可能行得通。在這個答案中,我將提出減少花在回應投訴上的時間的方法。這可能會降低學生抱怨的欺凌能力。

  • 教學大綱中有明確明確的評分政策。
  • 對於每個作業,請提供評分標準。
  • 使用簡短的信函來回應投訴,而不是對每個要點進行詳細的答复。

它可能與之相關,

我已收到日期為DATE的學生NAME的投訴。我不同意投訴的所有方面,除了:

在此處輸入真實的引言

為證明學生的作品得到了適當的評分,我附上了教學大綱課程,其中包括有爭議的作業的標題。附有作業評分和評分標準的副本。評分等級與分配的等級一致。開始課程時,所有學生都獲得了標題。評分與課程提綱和大學政策是一致的。

此致,

作為副作用,為學生提供專欄將有助於他們學習。

ZeroTheHero
2020-05-09 07:51: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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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1:記住馬克·吐溫(Mark Twain)說得最好的一點:“切勿與白痴爭論。您永遠不會說白痴是對的,旁觀者將無法說出誰是誰。”

規則2:提出要點後,請拒絕進一步討論辯論。

規則3:保持所有往來並開始並記錄時間表:當您與學生會面時。特別是,請保留學生作業的副本,以便他或她不會-選擇證據。我還保留無人認領的作業,以便為至少一些工作的比較提供依據。

規則#4:如果由您估算,則學生正在逐步升級,建議教務長並在所有電子郵件通訊中抄送教務長。

策略不是忽略學生,而是給他或她挖洞的工具:多數情況下,學生將通過訴諸於您的虛假陳述或其他不正確陳述來自欺欺人,因此您說的越少,您獲勝的機率就越大。

因此,諸如“親愛的先生,我承認”這樣的陳述您的電子郵件,但我認為沒有有效的理由來更改我的職位”,這是禮貌至上的,並且符合規則#1和#2。

第3條規則很有用,因為Dean或副教務長或處理此類投訴的人總是在尋找時間表。特別是,很容易確定學生是否以及何時確實確實要(或不願)與您討論這種情況。

第4條規則意味著當情況升級時,教務長不會感到驚訝,並且可以真正衡量您在緩解局勢方面的努力。

在某些情況下,該策略會付出代價:抵抗最少的途徑是默許,但組織良好的事實和不對抗立場將使您獲得布朗尼積分與Admin合作,也將阻止其他人擺脫如此艱鉅的挑戰。

在我自己更糟的情況下,即使教務長辦公室由於他們的筆誤而不得不裁定贊成學生,也沒有責備。

anon
2020-05-10 03:45: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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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化

由於評估過程中缺乏對等化,學生可以採用二分策略。兩種簡單的補救方法是:

  • 將作業與學生分開,要求所有作業以匿名方式提交(這樣,OP並不知道他/她正在為哪個學生的作業評分);
  • 將標記與教學分開,並讓所有作業都由教學課程的人以外的其他人標記(否則,有第二個標記獨立於OP給出標記)。

在我的機構中,每個本科生都有一個“候選人編號”,並使用該編號而不是在作業上寫下自己的姓名。而且,每個作業至少要有兩個人看到。誠然,我所在機構的常規程序並不像我建議的那樣具有足夠的獨立性-通常,第一個標記標記它,而第二個標記檢查第一個標記的標記(以我作為第一個標記的經驗,第二個標記幾乎總是同意我的評分和反饋意見而無需進一步評論,這表明我要么擅長評分作業,要么他們很懶。這樣一來,要對受害行為提出可信的指控就困難得多,因為講師不知道自己在標記誰的工作,並且受到第三者的監督。我知道這些程序是多餘的工作,但是事實證明,與處理戰術投訴相比,它們的工作量更少。

Owen Reynolds
2020-05-08 21:18: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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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od的第一段進行了總結:這是關於改進系統,而不是關於那個學生。

許多教練都不知道學術不誠實的政策,投訴,複習成績……他們根本不需要。特別是非終身製課程的講師不知道系主任還是大學會支持他們。只需一點點外展活動就可以放心,並幫助他們站穩腳跟。

聽到典型投訴的解決方式:“您會得到聲稱X的學生,這是通常的處理方式” –知道過程和涉及的辦公室。如果斯坦(Stan)採取“不重考,但最低測驗分數卻降低”的半普通政策,那該面對挑戰嗎?有嗎他們是否可以問另一位講師:“這堂課通常會引起很多抱怨嗎?” (很多時候答案是:“哇,你怎麼這麼少?”)。如果某個學生向您抱怨另一位老師,您可以告訴他們該怎麼做?一些一般性的提示:

  • 在決賽期間,當您身上突然冒出某些東西時,有時必須等到下個學期。課程結束後可以更改成績。有一種形式。有時候管理員會大吼大叫,並要求您書面說明原因,但這很容易。

  • 不完整不是擴展。學生總是在最後一刻要求不完整。但是他們通常需要一個完整的流程和的協議才能丟失工作。

  • 使用電子郵件創建記錄。僅使用一個帳戶,因此很容易搜索。這是“正如我們在課堂上討論的那樣,我查看了您的作業...”。

  • 如果學校有一些瘋狂的作業軟件,需要花費很多時間進行搜索並鎖定您出去,保留家用PC上所有內容的有組織的副本(我很難學到這一點)。

對於那個特定的學生,他們只需要遇到一位老頑固的人,他就可以教授必修課的大部分內容。阻止他們感冒。至於關於詐騙學生的不公正感-可以記住,無論哪種方式,您都獲得相同的報酬,您的名字不在學校,並且閱讀 Black Lives Matter帖子,不公正的觀點。當然,請使用這種憤慨阻止它再次發生,但是將負面事件與學生個人化是沒有意義的。

Trusly
2020-05-09 06:18: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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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實際提高了多少?如果這是一個很大的飛躍,例如他們的GPA從2.3升至3.8,您應該向該學生推荐一個獎項,因為他們發現您的機構的組織存在嚴重的結構性問題。顯然,這是在激勵學生學習如何玩系統,而不是學習主題。

如果跳躍很小,請忽略它。除了您對這個學生的厭煩之外,在宏偉的計劃中,這無關緊要。這個學生做了很多工作,設法稍微提高了他們的成績,這很重要。大多數學生會意識到,他們可以投入同樣的精力來學習,並獲得更大的推動。這是一個離群值。即使您試圖懲罰他們,您也將浪費自己的時間來浪費時間,因為每種情況下教授們的不公平以及投訴太多是不公平的。它不會為您服務,它不會為學校服務,也不會為學生服務。

而且,歸根結底,教育系統是由國家資助的,並且還有使個人融入國家所喜歡的社會的附加使命。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您很可能生活在一個官僚主義的國家。該機構存在一種邏輯,教導學生學習國家自己的官僚機構,這是他們一生中將一次又一次依靠的技能。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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