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對於我懷疑抄襲但聲稱沒有抄襲的學生該怎麼辦?
user43752
2015-11-04 04:50:3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抄襲了別人的代碼並替換了一些變量/函數名稱,從而招來了一名學生竊編程作業。我給學生一個零,然後不久他給我發電子郵件,聲稱他是無辜的,我是在錯誤地指責他作弊。

我該怎麼辦?

我被大學的CS教授錯誤地指控為gar竊。我上交的作業與另一個學生的作業“相同”。向下到變量名。值得注意的是,完成分配大約需要50個LOC,並且考慮到問題域,變量名非常明顯。我認為任務很簡單嗎?還是兩個學生想出幾乎完全相同的解決方案的可能性很大?
您有一種強烈的感覺,他欺騙了他,給了他零,但又沒有將他開除?您的學校不會自動驅逐作弊者嗎?我的做到了。
你是怎麼抓到他的?毫無疑問,他竊是絕對可靠的說法嗎?你能提供給他這個證據嗎?
@corsiKa許多學校沒有對初犯,對次要作弊作弊等嚴厲處罰。
-1
@Nelson該課程可能是這樣的情況:該課程建議了首選的縮進和方括號樣式,以使其他人的代碼更易於閱讀...並使得區分抄襲與相同結果變得更加困難
@corsiKa當我在德國學習物理學時,通常容忍抄寫作業,並且處罰也類似。邏輯是,作業只會為學生準備考試做準備,而抄襲作業意味著您至少要看一下作業,這總比不做作業要好。一些數學家甚至將總分除以具有相同解決方案的學生人數,並給每個人以部分學分。
標題中的“我懷疑抄襲” *與正文中的“學生抄襲” *不符。如果您沒有證據(即冗長的評論是逐字抄寫的?)並且沒有抓住學生的雙手,您將無能為力。 *無罪,直到證明有罪*。
@Nelson的任務是在彙編程序中進行的,因此那50個LOC並沒有真正執行任何操作。人們將把值移入和移出寄存器,添加寄存器的內容等。我不知道格式是否相同(只是偏離了講師提出指控時我告訴我的內容),但我可以想像其他學生和我都以示例的格式設置了格式(製表符與空格)。
@Nelson括號樣式和縮進樣式的數量是有限的。此外,在某些語言中,人們對某些特定樣式甚至對函數/變量的命名等都有很強的偏好。換句話說:產生相同的50 loc程序的機會實際上是“相當高的”。
儘管學術道德委員會通常會減少因不及格而被判刑的刑期和自動的學術緩刑,但從技術上講,從事次要作弊的@ff524仍然是一種開除。
-1
-1
您怎麼知道哪個學生竊對方的作品?您是否給他們兩個都零?如果不是,您如何選擇誰獲得分數,誰獲得零?
對於學生來說,這似乎是一個絕佳的機會,可以與該部門討論什麼是“嚴重的”指控,這似乎毫無根據(僅僅是因為您“懷疑”該學生沒有證據)。希望您能從中學到教訓。
您遵循部門/大學的竊政策,而不是在互聯網上向隨機的人徵求意見。
出於好奇,是在班上也複製了代碼的人嗎?如果是這樣,您是否還給了他們零?如果他們在班上,而您也沒有給他們零,那為什麼不呢?如果被複製代碼的人也在班上,那麼他們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如果代碼來自在線,那麼顯然直接複製了多少?如果他們通過查看在線代碼來學習算法,那麼我想即使他們根據自己的理解重新編寫了代碼,也可能仍然相似。
@Voo:實際上,直到雙方均被判有罪為止(至少在美國),這是無辜的。所需要的證明水平有所不同:“超出合理的懷疑範圍”(例如99.9 ... 9%的確定性)與“證據的優勢”(例如50.1%的確定性)
@Ben“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是指無罪推定,對我而言,這再次等同於“超出合理懷疑範圍”。您可以在許多憲章中看到《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公約》的內容,其中說:“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的每個人都應被假定為“無罪”,直到依法證明有罪為止”。如果您僅擁有大量證據,則說明您尚未*證明*該索賠。有趣的是,顯然英美法在那裡與英國普通法(或歐洲大陸法)有所區別,所以這確實取決於。
@voo與證據標準沒有關係……“直到被證實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禁止在審判證據之前施加懲罰(包括提出辯護的機會)。請注意,臨時分配成績並不是真正的“懲罰”,而將其作為最終成績提交大學。
@Ben不是我在歐洲看到它的方式。顯然不是完美的來源,但是[wikiped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esumption_of_innocence)說:“無罪推定[..]原則是除非被證明有罪,否則認為無罪。 ”。 “在許多國家,無罪推定是被告在刑事審判中的合法權利。根據賈斯汀法典和英國普通法,被告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被假定為無罪(例如違反合同) )雙方必須出示證明”
@voo,但是如果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程序的標準是“證據優勢”,那麼一旦在正確的地點確立了優勢地位,則確實是“依法證明”
@Ben您是說較早的報價?關鍵是它明確規定了“刑事犯罪”,並且在任何地方均未針對民事訴訟作出相同的陳述(我知道否定證據是有缺陷的,儘管假設是肯定的,但還有其他理由不予提及)。還要注意,Wiki文章明確指出,英美法律在所有程序中始終假定無罪(不知道,這很有趣)-如果到處都是真的,就沒有必要。
**請繼續討論[聊天] **。
十二 答案:
ff524
2015-11-04 04:53:49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告知學生有關對procedure竊的指控提出上訴的學校正式程序,並建議他遵循該程序。 (另請參閱: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竊。)

針對此類情況,確實有政策和程序。

通常如果學生選擇上訴,則程序會涉及其他各方(例如,教務長或專門負責此類事務的委員會)評估學生的事情(em)和您的事情(您相信的理由) (學生the竊),然後根據學校政策決定下一步。 (這裡是一個例子。)因此,如果您認為學生可能會提出上訴,那麼您可以同時開始準備自己的事情-“證據”。 (就個人而言,在這種情況下,我也想讓部門負責人知道這種呼籲可能會來。)

請注意,您不需要必須抓住學生在錄像帶或類似的東西上。您將告訴委員會您所知道的信息,他們將就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做出決定,並且他們將對您施加的後果是否應做出決定。根據學校的政策,確定您的證據是否符合上訴的“證據標準”是他們的工作,而不是您的工作(在這件事上,他們比您有更多的經驗。)假設您是真誠地提出指控,則不需要與您對原告的指控相比,更多上訴的證據。

出於同樣的原因,如果正式辯論,OP應該調查他需要做些什麼來捍衛他的竊/作弊主張。我希望“有點相似”不是足夠的證據標準,儘管大量的間接證據可能就足夠了。如果那裡有助教也見證了該行為,或者學生被欺騙並願意就該行為作證等,那麼您可能需要出示該信息以進行正式詢問。
_政策和程序正是針對這種情況的。_好吧,我認為您對政策和程序有點過分相信。事實是人們有時會被錯誤地指控為作弊,委員會不會總是挽救他們,因此,OP非常合理地關注如何進行。不過,我也同意您寫的所有其他內容-很好的答案和+1。
@DanRomik他從未宣稱系統的可靠性。只是為了特定目的而存在。處理竊指控的政策和程序正是“如何進行”。人類天生就是容易犯錯誤和主觀的,因此會發生錯誤。也有為此制定政策和程序。因此,我不確定我是否理解您的反對意見。我還想知道您是在混淆作為原告人的OP,而他是原告人嗎?
-1
...(續)我通常同意這一建議,但我想強調的是,作為原告的原告仍然有責任確保其原告基於堅定的道義立場;委員會將審查索賠的事實並不能免除他非常謹慎的責任。在一個委員會容易出錯的世界中,情況尤為如此,而如果保證所有委員會都由非常專業和可靠的人員組成,而事實並非如此,那就不那麼正確了。
聽起來很像美國的法律制度。如果您認罪,您將受到輕微處罰。如果您上法庭而輸了,您將受到巨大的懲罰,因此即使您很有可能獲勝,上法庭也不是一個好主意。
-1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許多作弊的學生不想與高級教授見面並公然撒謊而尷尬,而只會放棄。至少不鼓勵那些追求它的人再次陷入同樣的境地。
Byron Jones
2015-11-05 22:25:2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期中考試結束後,在我的第一所大學編程課程(帕斯卡)上,另一個學生和我被邀請見教授和院長。我們被指控竊。另一個學生是一個來自中東國家的女孩,保守,圍巾等。她徹底打破了哭泣。在她哭泣的同時,我向教授保證,我和她之間甚至從沒說話過。然後,他向我展示了我和她編寫的程序。它們幾乎完全相同,甚至與變量名也一樣。在我的學術生涯中,我建議他給我們每個人另一個編程挑戰,看看會發生什麼。也許我們只是有類似的編程風格。他這樣做了,當Dean在另外一個房間裡看著她的時候,他看著我。我們倆都在一分鐘之內完成了任務(我知道,因為我們都同時出現在打印機上)。

同樣,我們的程序幾乎完全相同。我認為除了我們的變量之一以外,其他所有變量都具有相同的名稱。她和我是全班最好的程序員中的兩個,顯然我們只是非常相似地編寫了程序。實際上,我們最終讓教授通知了該系的其他部門,所以在以後的課程中我們不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好故事!看來,真正的流行病可能是教師完全基於巧合的代碼相似性,錯誤地指責編程學生of竊。一個可怕的想法,我很高興這個問題創造了一些這樣的故事的記錄,以供將來被錯誤指控的學生找到並參考。
@DanRomik而且,儘管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但完全有道理的是,課程中的學生可以合法地一起從事早期課程中的小組項目,並開發了相似的編碼樣式。對於專業程序員而言,這通常是一件“好事”。我聽說它說過,在一個具有良好編碼約定的優秀團隊中,一個人的代碼不應與另一個人的代碼區分開。 (在高年級課程中,我和另一個學生曾經比較過我們獨立編寫的程序,以確保它們“不同”到足以不進行幼稚的相似性測試。
那很有意思!我已經比較了許多學生的作業,卻從未見過如此相似且沒有竊的情況。要牢記,尤其是對於那些更好的學生!
由於計算機語言的語法和用途比自然語言受更多的限制,因此趨於相似的趨勢要高得多。對於許多任務,必須執行非常特定的步驟才能正確完成任務,尤其是對於較小的瑣碎程序,存在高度相似的可能性。
Dan Romik
2015-11-04 11:20:5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的問題的標題與內容不匹配,因為他們每個人都在問不同的問題。標題問:

對於我懷疑被竊但聲稱自己沒有被抄襲的學生該怎麼辦?

如果您懷疑該學生被竊,您應該怎麼做?應該進一步調查此事,看看您是否可以提供有力的證據。只有在證據充分合理地表明該學生有罪的情況下,該學生才應受到懲罰(成績不及格,或向您所在大學的學生司法部門或同等部門報告)。

鑑於您已經決定給學生作業的評分為零,並且僅憑懷疑並不值得這種懲罰,因此您應該推翻該決定並為學生的作業評分,就像他本人自己做的一樣。儘管如此,最好還是告訴學生您懷疑他抄襲了作業,並給了他一個嚴厲的警告,即從現在開始您將觀察他的一舉一動,並且他不應該再嘗試玩這種遊戲。

另一方面,您的問題的內容講述了一個不同的故事:

我通過複製他人的代碼[...... ]我該怎麼辦?

這與標題要求的內容大不相同。如果您不只是懷疑學生student竊,而是相信您“抓住了學生竊”,即您擁有被認為是確鑿的證據,並且願意為您的指控辯護。學生挑戰它,那麼您可能會認為自己的決定是適當的。在這種情況下,ff524的答案為如何進行提供了很好的建議。但是,我強烈警告您,我們人類是容易犯錯的生命,尤其是我們有明顯的傾向對我們自己的判斷過度自信。這種過度自信被稱為有效性幻覺(在此處中進行了描述,並且在行為經濟學家Daniel Kahneman的這篇精彩文章中有更詳細的描述,創造了這個詞)。

在我所在大學參與的一個gi竊案中,我親眼看到了這種效果,其中一名講師懷疑他的兩個學生共享了代碼,因為他使用的竊檢測軟件標記了他們的代碼具有較高的相似度得分。作為檢查兩個學生代碼的客觀黨派(並且對案子的編程方面足夠了解),我遠不能相信他們中的任何人都曾進行過gi竊,而且在採訪了學生之後,我也接近了100%確信他們沒有。儘管如此,在整個過程中,指責他們of竊的老師(一位非常聰明而有成就的計算機科學家)仍然堅持不懈,在我看來,這很奇怪,一定是發生了不當行為。

最重要的是,您決定懲罰學生的決定不應僅僅基於您自己對自己的懷疑已經建立的信心,因為這種感覺已經得到科學證明(由卡內曼(Kahneman)獲得,他因此獲得了諾貝爾獎工作和其他方面)是非常不准確的。如果這意味著不讓潛在的作弊者逍遙法外,那可能會很煩人,但比懲罰某人未犯的罪行要好得多。

gh竊檢測軟件。任何使用它的講師都應該被迫把所有他們自己的出版物都通過它,只是看一看“相似度”是多麼“有用”。
-1
@ff524我一直想知道為什麼tried竊檢測軟件不使用經過檢驗的基於p值的統計方法,就像BLAST在數據庫中對點擊進行的操作一樣。在沒有其他信息的情況下,僅%ident並不會說太多。
“取消決定並為學生的作業評分”-不需要。如果碰巧確實是相同的,則應獲得相同的等級。附帶好處:這可以幫助您克服可能不適當地影響評分的感覺。
@MarchHo:我認為沒有任何明顯的複制/粘貼會使您的alpha <0.05,這意味著您仍然會有講師對alpha> 0.05進行懲罰,否則您將讓學生“擺脫它”。
-1
Kevin
2015-11-05 01:55:2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會打電話給他,然後完成作業。讓他解釋代碼以及他提出代碼時所做出的決定。無論實際上是否是他的代碼,您都應該能夠從該對話中獲得很好的感覺。

還有,有人會欺騙他而不是反過來嗎?

只是為了弄混一點,我放棄了尋找“被騙的人”的想法。我意識到,我關心的是他們*了解*交出的內容,無論是從某個地方復制它還是自己編寫。
chasly - reinstate Monica
2015-11-05 05:19:4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嗯,這帶回了我早已忘記的東西。我8歲那年,我被另一個孩子指控“抄襲”並受到老師的紀律處分。我們倆都寫過要去雪地裡的馬戲團。事實是有馬戲團,有一天下了雪。顯然,我們只是參觀了同一事件。我無法說服老師,而且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直困擾著他們。但是,如果代碼是最佳的,則可能只是趨於收斂的情況。

我建議謹慎。

P.S。您怎麼知道這兩個是rist竊者?

“但是,如果代碼是最佳的,那麼它可能只是融合進化的情況。”我從未見過有兩個人編寫的代碼完全相同,除了變量/函數名。 “ =”之前和之後的空格數,變量聲明和代碼開頭之間的行數,括號的位置,諸如此類的東西始終是不同的。儘管大多數教授都考慮了兩個作弊者,但您的觀點卻是兩者中的哪一個是好的,但允許它們被複製的作弊者幾乎或同樣糟糕。
這取決於代碼的冗長和復雜程度。我們沒有被告知。 OP還說給一名學生零分。那另一個學生呢?我認為我們的猜測沒有多大意義-只有OP才能填寫詳細信息。我只是建議謹慎。也許是學生被捕時是徒勞的,他們從某人的筆記本電腦中竊取了密碼。如果是這樣,那麼這裡的答案將有所不同。
@Sam:如果學生們都使用相同的IDE,並且都在上交作業之前都單擊了“固定代碼格式”,那麼諸如間距,縮進和大括號放置之類的*很有可能*將是相同的。當然,其他情況可能仍然會有所不同,但是如果兩個學生也在變量命名和範圍界定等方面遵循教師/教科書的編碼風格,並可能基於教科書中的相同示例來建立他們的整體代碼結構,那麼(幾乎)可以實現100%收斂。
@IlmariKaronen:即使沒有,儘管在某些語言中您看到的*可接受的*樣式比其他語言更多,但是更好的程序員會(直到那時大部分是在下意識中)使用一種一致的樣式,他們的選擇會因個人喜好和先前的經歷而有所偏差。以及模板/給定代碼遵循的樣式。因此,儘管該自動格式化程序可以幫助您實現這一目標,但無需這樣做。
Tripartio
2015-11-05 02:15:0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不會講這個學生是否真的有罪;我只會回答有關程序的內容,這是我的理解,您的問題確實正在解決。在我的大學裡,有一種非常具體的程序供教授懷疑作弊時遵循。程序中的兩個相關步驟是:

  • 我們需要準備一個正式案例並將其提交給教務長辦公室。 1)使學生能夠自我解釋,訴求等; 2)它使教授免於受到哭泣/憤怒/否認/懇求/講故事的學生的情感影響; 3)保護學生免受不合理的教授的傷害。

  • 我們不允許對學生處以任何罰款。院長辦公室負責處理此事。這有兩個主要好處:1)不同學生對類似的罪行可以統一處罰;和2)可以識別不同類別的重複犯人並相應地予以處罰。

我不知道您的大學情況如何,但我懷疑他們有還要遵循精確的程序。 您遵循了嗎??如果您沒有嚴格按照該步驟進行操作,那麼您將自己弄得一團糟。我不認為這與我學校的程序相同,但是不管您學校的具體政策如何,我都會在您的說明中看到一個主要問題:如果學生被指控竊,至少應有權解釋自己(即使只是和教授在一起)。顯然,您繼續做出決定並處罰了學生,甚至沒有讓他們自己解釋。這不僅限於學生。

我知道竊是一個巨大的麻煩(相信我,我在這方面有很多經驗),但是我們必須只是對我們的學生並遵守政策。也許您過去曾判過這樣的懲罰,有罪的學生保持沉默,但是這種方法並不能保護無辜的學生,以防您犯了錯誤。他們應該享有這種保護的權利,您不應將其從他們手中奪走。

我建議您聯繫部門主席或教務長辦公室以了解正式程序,然後再執行。

tucuxi
2015-11-05 16:03:2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這個問題有兩個方面:您如何證明prove竊發生,以及您所在機構如何處理竊,包括所需的證據數量和侵權後果的嚴重程度。丹·羅米克(Dan Romik)提出了很多要點,因為您應該始終謹慎行事。

我將只著眼於尋找統計,客觀的證據。如果在N名學生中,學生A的代碼與學生B的代碼極為相似,並且其他相似之處構成明顯的高斯,那麼有客觀的證據證明

  • 該作業並非僅是瑣碎的
  • 客觀證明,在所有可能的學生對中,AB具有特殊的興趣

我看到同事使用 AC執行這種分析。還有其他免費程序(儘管它們在視覺方面沒有太多用,至少在我上次檢查時沒有)。似乎是在比較之前執行了標記化,因此註釋,間距和重命名的標識符被完全忽略了。

code similarity histograms

上述站點的圖像,帶有直方圖,其中左側的條表示非常相似的提交,而右側的條非常不同。您可以在當前選擇的右側看到一個鐘形。圖形顯示將顯示所有當前選擇的邊。單擊它們將打開一個代碼比較窗口。

我認為,我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但是無論如何,我還是讚成強調一個與之相關的出色工具。
LeLetter
2015-11-05 03:09:2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有多少種創意解決方案可以完成任務?作為一個從創意環境轉到技術環境的人,我認為編程是介於純數學到純藝術之間的世界,您在學術上的處理方式實際上取決於您要教授的複雜程度。正如下面的評論所指出的,長期的工作需要很多考慮。如果這是一篇論文級論文,需要幾頁代碼,那麼是的,您有一個案例。如果作業很短,而且答案可以在教科書中找到,您會發現很多學生會看一下它,確定它是正確的,然後上交該代碼的某些版本,我想您會

我有一個通過複製學習的個人案例:

我被一位完全相信的經理教給我編程“為自己找到解決方案”-他的代碼太糟糕了。有很多“重新發明輪子”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他不會查找通用方法。從他的岩石下鑽出來之後,我繼續進行“複製,調整,測試”學習方法,並更快地掌握了許多東西。後來我發現前任經理所做的事情經常發生-並且我看到代碼被弄亂了,因為它充滿了用於常見任務的獨特方法,以至於難以管理。

我意識到我的方式學習是通過閱讀和理解它的“好”版本。這就是大多數音樂家和作家的學習方式-我們不去教科書,我們去講故事和音樂,並且要進行一些“複製”,直到他們接觸到足夠多的代碼才能真正發揮創造力。

如果您可以在分配中看到這種情況,則可能需要將它們擴大一點,或者包含一個“註釋”要求,以迫使他們解釋其代碼的工作原理。

P.S。從長遠來看,教會他們現在在他們的代碼中編寫註釋可能會改善整個世界。

避免重新發明輪子和竊之間存在巨大差異。良好的編程任務將指定您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使用現有的庫或類似庫。培訓編程的全部重點通常是,您可以解決不可能使用現有庫的編程任務(因為它們不存在)。允許學生通過複製所有內容來繞過這一目標,這會使作業毫無意義,而相應的成績也就毫無意義。理解別人的代碼和編寫自己的代碼是有區別的。
等一下,您真的暗示代碼沒有創造力嗎?
“通常,實際上只有一種正確或最佳的方法來實現這一目標。”我認為您那時從事一個項目的工作從未超過3行。什麼是最快的“最佳”或“正確”?內存使用最少?最容易理解?最容易維護?生產最便宜?最有可能失敗?工程師*創造性地*每天平衡所有這些目標。
好吧,山姆,你告訴我!我將編輯答案。
_演示從頭開始編寫代碼的技能與_在最短的時間內生成最好的代碼_之間還存在巨大差異。班級要求前者,以解決相對簡單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複製他人的代碼是不合適的。公司要求後者解決更複雜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有效地複制別人的代碼是必需的。
David Doe
2015-11-04 08:43:2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這取決於。您是否懷疑學生student竊或在這樣做時抓到學生?您有證據嗎?如果只是基於懷疑,我建議您在進一步提出此案之前收集一些毫無爭議的證據來支持您的主張。如果學生抄襲,那麼如果您有證據支持您的主張,要贏得上訴就不會那麼容易。

我希望OP不僅在*之前*閒置懷疑,然後再給學生作業零。
我也希望如此,但仍然最好保持安全並提供證據支持。
這不是由OP進一步處理案件,而是由學生決定。如果學生提出上訴,則由委員會(在這些問題上經驗豐富的人)決定OP的證據是否足以執行處罰。與原始指控相比,OP不需要*更多*的學生上訴證據。
除非委員會由專業的,經驗豐富的程序員組成,否則我仍然認為,OP作為主題專家為委員會提供補充證據以確保委員會得出正確的結論是安全的。我當然希望,除非能夠得到合理的懷疑,否則任何委員會都不會就conclude竊問題得出結論。就是說,通過適當的編程專業知識,應該不難證明。
-1
Amagii Discordus Penndragon
2015-11-06 01:00:1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應該撤消決定,直到可以證明學生被reverse竊為止。

該短語是“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

如果您遵循當前的領先答案(由ff524提出),您很有可能會簡單地欺負學生接受0。我在大學裡遇到了很多人,他們寧願大受打擊而不願大肆宣傳。 / p>

aparente001
2015-11-06 08:44:3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曾經遇到這個問題。不過,我並不是從與學生面對面開始的。我首先將問題帶給我的主管,他的主管指出,證明作弊對這種作業來說是不太可行的,無論教師對此有多肯定。他建議我只專注於考試。他為期末考試安排了一個特別的房間,這樣可疑的學生就可以坐在一個可以觀察到的位置,遠離任何人。嫌疑犯慘敗最終。他在課堂上還有其他較差的成績(測驗,期中考試),因此當計算加權平均值時,他最終在課程中得到F。成績很低,他不得不重新上這門課(因為他的專業需要它)。我知道他重複這門課程的原因:第二年夏天我不時透過辦公室的窗戶看到他;他曾經遇到我,對不得不在校園裡放暑假重修課程感到非常痛苦。

儘管如果學生似乎欺騙過的作業*是*期末考試或課程的最後一個主要編程項目,則更改考試無濟於事。
我認為OP的問題與期末考試無關。基本上,我要說的是,如果學生不能做家庭作業或項目,則通過仔細的考試指導來應用有效的結果可能會更容易。
Michael J.
2015-11-06 00:59:5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這些是程序設計專業的學生,那麼他們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會成群結隊。

為什麼不從軍方借書來讓他們習慣這種思維方式?我敢肯定,很多人會認為這太過苛刻了,但是如果整個班級都受到懲罰的話,它會出奇地有效。

如果您有客觀有效的標準來確定when竊何時發生(我知道這是一個很大的障礙),我認為沒有理由不能在整個作業中給整個班級歸零。

這將在學生之間建立友情,因為他們將有一個共同的敵人(您),會鼓勵協作和團隊合作,因為他們必須檢查彼此的工作(以確保彼此之間不太相似)並教他們互相注意,並能自我管理。所有這些對於他們將來作為程序員的成功至關重要。

_這將在學生中建立友情,_抓住他們的干草叉和火炬,並猛衝部門要求您抬頭的派克。然後,當部門給予他們協作時,他們將學習團隊合作的價值。
那麼,您是否因為鄰居謀殺了妻子而接受了入獄?通過使法律成為共同的敵人,它將教會你友善。更嚴重的是,您是否真的目睹過軍事指揮官自欺欺人?看來很自殺。
如果我看到鄰居謀殺他妻子的行為,或者知道他有計劃這樣做-並且對此沒有做任何事情-那麼可以。我希望當之無愧地被送進監獄。
按照您的邏輯,整個班級的每個成員都看到班上一名學生在作弊,對此什麼也沒做?您應該如何證明每個人都目睹了作弊行為?你真的相信嗎?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