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不常見的領域(哲學)工作,導師和研究生很少共同撰寫論文。儘管有關與導師共同撰寫論文的道德規範,例如這個問題。
我在Academia上看到了很多帖子。我的感覺是,一定是在自然科學領域有些普遍,實驗室/論文顧問的負責人會自動作為合著者添加到他或她的研究生撰寫的每篇論文中。
我的問題是:
- 這真的很常見嗎?如果是這樣,在哪些領域呢?
- 這真的符合道德嗎?
我的觀點是,將您的名字添加到您沒有參與的創作中只是竊:這是對他人工作的認可。
相反的論點是,如果沒有PI的資助,這項工作就不可能完成。如果我的父母沒有性行為,我將無法寫論文,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應該因為共同創作我的作品而獲得榮譽。
這就是我的想法,但是也許這些領域的人可以為我們(似乎是)廣泛的實踐提供更好的理由。
編輯: 另一個反對這種做法的說法。假設我是一個對科學一無所知的億萬富翁,但是我想讓我成為(被視為)著名科學家。假設我只是花了數十億美元來資助其他人進行研究。但是,我要求每個人每週來向我匯報十五分鐘,詢問他們在那一周的工作或發現的事情。然後,每當其中一個人發現結果時,我都要求將我的名字添加到論文中作為合著者,因為我們已經“討論”了進行中的工作,歸根結底,我的恩典是資金提供了工作。假設我只有幾百個這樣的博士後,每年寫幾千篇論文,而我都是這些論文的合著者。
現在問自己,我是否真的應該被視為著名科學家?在我看來,我沒有,因為我沒有學過任何科學知識-我沒有建議任何研究方法,沒有設計任何實驗,沒有收集任何數據,沒有它甚至幫助初級研究人員了解現有文獻的形式。在某種意義上,您可能會認為我的存在對科學有益-您可能認為我是科學的有益支持者。但是你不會把我當作科學家吧?而且,您認為我不應該被視為獲得諾貝爾獎,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會員或其他任何人。如果我因為我合著的成千上萬篇論文而被要求授予這些獎項,這些論文被引用了數万次,那麼您會稱我為白痴,對嗎?我們為發現而不是為了致富而提供這些獎項。任期也是一樣。您不應該承擔終身教授的角色。您應該親自證明自己有能力為您的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當然,您可以通過發表論文來證明這種能力。
因此,當教授作為共同作者被自動添加到他或她除了財務以外沒有任何貢獻的論文時,她就試圖 buy 作為學者的聲譽,或其他任職特權(例如AAAS的會員資格或會員資格),以與荒唐的億萬富翁相同的方式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