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荷蘭。
我看到了很多線程,這些線程解決了以教授的名字來稱呼教授是否可以接受的問題。但是,他們似乎都沒有解決是否仍然可以將他們稱為X先生/女士的問題。
例如,如果您知道某人的全稱是“ X教授”, “可以給他們寫一封以“尊敬的X先生/小姐”開頭的電子郵件嗎?
我來自荷蘭。
我看到了很多線程,這些線程解決了以教授的名字來稱呼教授是否可以接受的問題。但是,他們似乎都沒有解決是否仍然可以將他們稱為X先生/女士的問題。
例如,如果您知道某人的全稱是“ X教授”, “可以給他們寫一封以“尊敬的X先生/小姐”開頭的電子郵件嗎?
這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您所在國家/地區的規範,但我傾向於至少在美國這樣稱呼他為“先生”。是侮辱性的,只要您處於學術背景中。
我的鄰居,很多朋友和咖啡館的收銀員都把我叫X先生。但是在校園裡,我是X博士……你知道我是一名教授。使用“先生”似乎很奇怪,目的是減少成就。
荷蘭既有民主文化,又有精英文化。許多人不使用他們的標題。瑞典是類似的國家(但我相信德國不是)。我來自荷蘭(但我住在英國)。儘管我擁有博士學位,但我發現被稱為霍爾博士感到很奇怪。我認為我的稱號並沒有使我比其他任何人更好,而且如果有人稱呼自己是霍爾先生,我當然不會感到侮辱。我什至不會注意到。荷蘭的許多人都會有同樣的感覺。
但是,學術界非常國際化。當然,在荷蘭的大學裡有一些工作的人,他們的頭銜希望得到解決。 ¹先生。 X。因此,儘管很可能將某人稱為X先生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您不認識該人,您可能會虛偽。很多人不在乎;有的。安全勝過後悔;過於正式而不是非正式。因此,即使在荷蘭,我也避開X先生。
¹順便說一句,在荷蘭人中,先生是法律碩士的頭銜。
不。對於專業通信,史密斯博士是正確的。史密斯是不正確的。在所有通信中都應避免小姐和太太。
如果您非常了解對方,或者對方要求您這樣做,那麼名字可能比較合適。當然,所有這些都取決於區域(甚至機構)文化。
又簡短又甜美:使用“教授”或“醫生”,除非/直到收件人的教職人員允許您以名字為基礎與他們交談。我的經驗是,大多數教師並不關心如何解決他們。後者在部門內部內是正確的。
如果有疑問,我會選擇“姓氏博士”。這適用於大多數學者,因為所有教授都是醫生。但是,如果您知道的話,可以使用教授(或完整的學術頭銜,在網上或通過電子郵件查找他們通常並不難)。先生或太太在英語上也很正規,學術職位也對性別不偏不倚,在我看來,這是比較專業的。 。一旦我們彼此認識,他們就經常使用名字。這在很少使用正式頭銜的國家(新西蘭)中尤其常見。
當然,這一切都取決於您的文化背景。例如,日本學者經常會互相使用“姓氏San(Mr / Mrs)”,但這是因為他們在西方人會使用名字的情況下使用稱呼。他們仍然希望第一次參加會議的學生和人們以學術排名來解決這個問題。即使在這樣的正式文化中,英文標題也可以。
儘管大多數學者對此相當放鬆,但我還是鼓勵您了解他們所來自的文化(而不是您的國際研究團隊)很常見),以及他們希望如何解決。我無法代表歐洲的學術環境,但“博士”是學術界最常用的語言,儘管有例外。
不,除非您僅在大學環境之外以朋友的身份認識他們,否則我不會這麼做。我僅將教授稱為“教授”。在我的領域(化學),所有教授都是醫生,所以這是必然的。此外,還有很多人(博士後,教學人員,研究人員)都是博士學位,但不是教授。因此,我認為“教授”在大學環境中應受到更高的尊重。
先生。而且,如果您與一名教職員工關係足夠密切,而且他們可以以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那麼您已經跨過了從正式到非正式的橋樑。 p>
為了安全起見,我會以專業往來(例如電子郵件)將具有博士學位或教授職位的人稱為博士或教授(至少在美國,這些頭銜可互換)。稱呼博士為先生/太太似乎是不敬的。因為就好像您不理會他們為獲得博士學位而付出的努力一樣。任何擁有博士學位的人都應被稱為博士(或教授,如果具有教學能力)和先生/夫人。如果他們擁有碩士學位或更低的學位。
在UU的數學系中,我什至很少為教授使用姓氏。適用於您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的教授及其與您交流的方式。但是:如果您認為需要正式寫作,請聯繫我們。然後努力使用教授的適當代詞。
我的答案假設您的學術排名較低。
使用完整的和正確的學歷(以較高者為準)開始。示例:“親愛的 hc博士史密斯博士:...”
下一個,這取決於他們 表示較短的形式。有些人甚麼也沒說,有些人說“教授就夠了”,有些人說“史密斯女士就足夠了”,還有一些人可能說“你可以叫我漢娜”。
關於標題使用的規範差異很大。這是我對澳大利亞語境中的規範的理解。
通常,澳大利亞的規範是用學者的名字來稱呼。這適用於許多情況:
但是,如果您要在學術背景下使用標題(例如,先生,女士,博士,教授,助理教授等),請嘗試使用正確的標題。在學術背景下,總的來說,最好完全不使用標題,而不是給某人分配較低的標題。例如,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比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先生更好(約翰擁有博士學位)。頭銜與更正式的通信形式特別相關,尤其是在學術人員的學術地位與之相關的情況下。
相關上下文的一些示例包括:
規則使用標題:
始終堅持使用上下文-您的位置,他們的位置,正在討論的主題,討論的位置/媒介。如果您對所涉及的兩個人不了解,那麼您會期望其他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做什麼?即使對方不在乎您如何稱呼您,也可以避免混淆或冒犯您周圍的其他人。
示例:
我在隔壁的家中長大。大學教授,甚至在同一部門的同一所學校就讀。 (本科程度確實有所不同。)他比我的父母大,但比我的祖父母小。我的祖父母稱呼他為“姓氏”,父母稱呼他為“姓氏先生”,我稱呼他為“姓氏先生”,在家中稱呼為“姓氏教授”或“姓氏博士”。如果我用姓氏先生作為學生,可能要花一分鐘時間弄清楚我的意思。如果我在任何一種情況下使用Firstname,即使我的鄰居本人也不在乎,也會有人傾聽他們的話(冒犯)。
我還與其他重要的人一起工作。爸爸,在通常使用名字的工作場所。在工作中,我稱他為“名字”,在家裡,我根據與誰交談而在“名字”,“姓氏”和“ SO的父親”之間切換。如果我在工作中使用姓氏先生,肯定會花些時間弄清楚我在說誰!
在美國,博士或教授是適當的住址條款。弗吉尼亞大學是一個例外,在該大學中,教授被稱為先生或女士(醫學博士除外,被稱為“博士”。)在美國的大多數機構中,將教職員工稱為“教授”較為安全。而不是“博士”,因為某些擁有非博士學位的最終學位的教授(例如MFA)仍然有教師任命。但是,普遍認為先生或女士是不可以的。
當然,世界其他地區的大學也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