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要完成我的碩士學位,只剩下我的論文要處理。我對寫作時使用的語言非常謹慎,因為我之前被告知我的寫作風格對英國的大學而言不夠學術。儘管我同意這種批評(並且我一直在努力改善口語表達的使用),但我確實認為,法律文件往往是乏味且過於單調的,因為這種不斷的壓力使它們聽起來盡可能中立。也能夠表達您的不同意見)。這種呆板的沉悶感也一定會讓惱人的人打分,尤其是在閱讀了許多無聊和類似的論文之後。我的研究發現。從評論(和我得到的成績)來看,給它評分的人對最終結果感到非常滿意。這使我有信心在撰寫論文時更具想像力,但與此同時,我也不想太過迷戀。
這並不是說我叫人“非常可怕” 特別原始,我只是認為這可能會導致閱讀該書的人發笑。除了使論文更具特色之外,這對我的論點也將是有益的,因為我將不得不花費更少的時間來提請注意這一事實,即儘管它們很受歡迎且經常被引用,但它們卻被廣泛使用被他的同齡人認為太極端了。
您怎麼看?嘗試使論文更有趣時,您會在哪裡劃界線? (請注意,這個問題不是關於尋找隱藏微弱論點的創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