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碩士生,在學習過程中,我進行了一些獨立的研究,在這些研究中,我研究了我自己提出的具體研究問題。這些獨立研究最終產生了最終論文,然後我將這些論文中的材料用作我發表的文章和在會議上進行的演講的一部分,以試圖在這些主題上建立公眾形象。
最近,我的一位教授要求看我為其中一項研究所做的研究,表面上看是作為該教授正在從事的研究工作的背景。我不是該教授的僱員,也不是該教授項目的合同中的其他人。我正在為自己的學位課程付費的課程進行獨立研究。換句話說,教授只是我的顧問和老師。
我向教授提供了我的研究和演講材料,然後聽到了教授在隨後的演講中使用我的工作(逐字逐句)。教授在這樣做之前沒有徵得我的同意,也沒有被引用。
同一位教授再次要求我寫一份完整的,未發表的論文,用作該教授所從事的另一個項目的背景承諾。我拒絕提供該論文,因為我不知道如何使用它(儘管我沒有這麼說)。
對此感到好奇的是,它是否在學術界被接受和/或普遍存在。如果是的話,我應該把論文發給教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