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正在審查與我的領域(計算流體力學)相關的一篇論文,在閱讀方法論部分的一部分(其中解釋了數值方案和方程式)時,我對déjà-vu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遺憾的是,我發現作者從兩年前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抄襲了大約三到四段。甚至更瘋狂的是,作者抄襲了我,因為他抄襲的段落是我以前實際發表過的論文,從而解釋了déjà-vu的感覺。
我顯然在我的文章中指出查看並在給編輯的郵件中,但我沒有直接拒絕該論文。我這樣做是因為它位於方法部分,並且與數學公式有關,並且實際上並不影響結果。我錯了嗎?這麼小的竊是否應該立即予以拒絕,或者指出並讓編輯人員處理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