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所看到的,有兩個不同的問題:(1)您是否可以在不將博士生導師投稿到她/他沒有貢獻的論文上發表? (2)您可以將此類論文作為論文的一部分嗎?
1。您可以在不將博士導師寫在論文上的情況下發表論文嗎?基本上,所有科學期刊都具有發表指南,規定只有那些對論文做出了重要貢獻的人才能被包括在內。因此,如果在您的情況下您的主管沒有為那篇論文做貢獻,那麼甚至不允許他/她參加論文。將人們命名為對工作沒有貢獻的作者被視為科學不端行為。請注意,某些期刊指南甚至明確指出,擔任部門,部門或研究所的負責人或為研究提供資金不足以贏得作者。必須有智力上的貢獻。另一方面,如果您的主管對論文做出了智力上的貢獻,那麼不將其列入作者名單(或至少邀請他們將其列入名單)是不當行為。
要在期刊上發表科學著作,您不需要學術頭銜:您可以以傑出的教授的身份發表,也可以以從未涉足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或非專業人士的身份發表。如果您仔細閱讀期刊指南,您可能還會注意到普遍缺少諸如“學生”,“主管”或“教授”之類的詞。從技術上來說,唯一的區別是通訊作者和合著者之間。同樣,主管僅由於其職務/職務而沒有特權或無權擔任相應的作者。學術界的想法是,您的貢獻僅根據內容進行評估,而不基於性別,國籍,年齡或職級。因此,即使您是學生或非專業人士,您也有權並有機會以自己的帳戶進行發表-只要這項工作是您自己的即可。 (不是太頻繁,但確實會發生。)
您的主管對論文做出了智力上的貢獻嗎?這可能是一個更難以回答的問題,您和您的上司可能會意見分歧。如果您的主管閱讀了您的手稿並對其發表了評論,這將被視為貢獻。而且,如果他/她只是與您非正式地或在研討會中討論了這些想法,這也可以視為一種貢獻。可以說,即使提出該論文的主題也可以看作是貢獻,儘管這裡出現的問題是該建議的詳細程度。如果該建議是“您可能從事量子力學工作”,那麼這顯然並沒有賦予您的指導者參加您將要發表的有關量子力學的所有論文的權利。另一方面,如果她說“嘿,看一下XY的工作及其結果YZ,這很有趣,因為它們暗示了XX,因此研究在...時會發生什麼會很有趣”,那麼這個想法/計劃可能是一項重大的智力貢獻。因此,這實際上是主管貢獻多少的問題。誰可以決定?我不同意這樣的觀點,即只有主管才能根據他/她的經驗來決定。如果您從未與他們討論此特定工作的內容,那麼您將知道並且不包含它們是正確的。 (但是請注意,這是在餘生中結交新敵人的最佳方法。)從法律上講,這是知識產權問題。學術作者之間只有極少的爭執能將其送上法庭,但是如果能夠解決,則絕不是說法官會同意教學關係會自動賦予主管人員博士學位生的智力輸出的權利。
總而言之,我從《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的指南中引用:“ 僅具有(沒有其他貢獻)就沒有資格成為作者的活動示例“
2。是獲得資金,研究小組的一般監督或一般管理支持以及寫作幫助,技術編輯,語言編輯和校對。您可以將此類論文作為論文的一部分嗎?這是與出版不同的問題,並且基本上取決於大學的政策和論文委員會的裁決。大學的官方規定通常對此類事情含糊不清。他們有時會規定您在考試或畢業典禮上必須穿什麼樣的衣服,並且通常會說您必須提交必須經過檢查的書面論文等。但是他們通常不會說出出版物中的共同作者身份。到目前為止,我所看到的監督協議通常有一些陳述,要求提交論文的要求是必須向同行評審的索引期刊等提交或接受X篇論文,但是我從未見過明確表明您的主管必須在所有這些文件上的協議。因此,是否可以將論文添加到論文中取決於論文委員會的判斷。如果您的主管是委員會的成員,那可能是個問題。
在這一點上,值得一提的是,僅在2-3年以前,出版文化就大為不同,許多論文都是單作者論文,特別是來自博士學位論文的論文。約翰·納什(John Nash)在PNAS中以單作者論文的形式發表了論文結果,艾倫·圖靈(Alan Turing),約翰·克雷布斯(John Krebs)等人也發表了論文。 (可以說是30多年前的事了,但是最近的例子也足夠多了)。從那時起,出版慣例發生了變化,但是大多數大學的考試規定都沒有跟上這種變化,並且根本沒有考慮合著的問題。但是他們通常確實將博士候選人視為一門相當獨立且理智成熟的學科,並且他們確實將論文視為一件工作,應該是候選人的唯一智力作品。當您提交論文時,通常必須簽署某種聲明,表明您自己寫了論文。如果您要提交論文論文(主要部分由已發表或將要發表的期刊文章組成)並且這些文章是多作者文章,那麼(嚴格來說)您與自己矛盾(因為在作者中)這些文章的投稿聲明中,您通常會讀到類似“ XY做到這一點,YZ做到這一點,並且所有作者都共同撰寫該論文”)。因此,將論文作為由候選人單獨完成的完全獨立的工作的舊想法,儘管仍在大多數大學的考試規則中徘徊,但與當今科學合作的高度協作方式並不一致。由於當前的做法和官方法規不再合二為一,因此在法律上這也是一個灰色區域。
出版在學術研究人員的評估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學術界中發生的許多最激烈的爭執都是源於對先前合作科學家的作者身份的分歧。許多人會對這個問題有強烈的感覺,因為他們已經處於以下兩種情況之一:他們被不公正地從作者名單中排除在外,或者他們被迫將人們發表在一篇沒有貢獻的論文上任何有用或根本沒有的東西。我也曾經經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