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何懲罰互相抄襲但沒有意識到自己被竊的學生?
Kar Masia
2016-03-20 03:57: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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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我的學生一個機會,以改寫他們的論文中的一些加分。在評分時,我意識到兩篇論文幾乎是相同的。他們具有相似的結構,組織,並以相似的方式提出想法。我問學生有關竊的問題,但他們否認了。既然是重寫,所以我告訴他們我不會在他們的成績上添加任何分數,並且他們永遠不要再這樣做。

其中一位學生給我發了電子郵件,說她擔心他們的最終作業看起來也很相似。她試圖說服我她的論文是她的原創作品,第二名學生“努力工作以確保他們的論文看起來不一樣!”。

她提供了他們fb對話的屏幕截圖作為證據。在FB對話中,一位具有原始作品的人正在告訴她的朋友以她的論文為基礎,但是要改變句子和例子,以免看起來像是竊。

這是明顯的clear竊案。正確?我不確定如何處理。我知道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竊,否則他們就不會分享那些fb的談話。所以我不想向學校報告(還!)。但是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懲罰他們?給分配零?您有什麼推薦的嗎?我應該給兩個都零嗎?

具有原始工作的學生尚未完成竊。如果政策明確規定不與您分享您的作品,那麼她可能會犯有學術不端行為。第二名學生犯了gi竊。
也許您應該給他們一個額外的任務-他們必須在該主題上寫一份1-2頁的論文:_什麼是Pla竊?_
讓他們寫完全相同的紙10次。長手他們將得到啟發。 ;-)
我上過公立學校-抄襲屢屢被重複報導。為了強調。他們很懶惰,在玩啞巴,但他們確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正在測試您,認為您太懶了,無法向他們投擲這本書。不要讓他們擺脫它。
為問題和所有答案+1。對於學生和您來說,這都是一個可以教的時刻。他們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學習,並且您可能會或可能不需要懲罰他們-但是您可以從許多方面學到解決此問題的策略。
聽起來學生們並不完全了解竊的構成。您至少需要幫助他們了解抄襲的構成,以及您選擇與作業有關的任何事情。
截圖[不是證明](http://superuser.com/questions/1010186/how-to-prove-the-authenticity-of-a-screenshot)。
@Joshua擁有它的權利-與您聯繫的學生想要做正確的事,而不會遇到麻煩,但是有時與您的朋友分享的文化/期望是很難克服的。 (眾所周知,某人似乎似乎無法省錢,因為他們總是和朋友度過美好的時光嗎?)祝賀學生想要幫助朋友,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幫助在作業中是不可接受的。
@Blazemonger非常正確。同時無知法律。我的意思是說,這真是不可原諒的無知之情,可以通過兩分鐘的Google搜索解決。他們確實抄襲(和作弊),因此應受到懲罰。但是很明顯,有大量的懲罰措施可供使用,我同意應該在這裡降低懲罰的程度。
七 答案:
user1482
2016-03-20 04:45: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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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您學校的政策。了解您的學校是否有榮譽守則,在目錄中定義竊或是否需要在線培訓等強制性培訓。許多學校都有關於允許什麼樣的懲罰的具體規則,這些規則可能基於他們自己對當地法律的解釋或他們過去的訴訟經驗。例如,我學校的政策明確告訴我們,我們不得在不誠實的課程中給學生打不及格的成績,並且還闡明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進攻的不同後果。

查看您自己的課程表,看看您對竊有何看法;通常,管理員會根據您的課程提綱中明確列出的內容為您提供支持。

不要以為管理員會為您提供支持。他們的工作重點可能與您的工作非常不同。

完成所有作業後,請與您的教務長談談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確保您的教務長同意您的計劃。考慮“軟性”處罰,例如強迫學生與教務長見面。

謝謝!那是很多工作。我不能說我很期待!
遺憾的是,管理員可能不在講師的身邊。當我教書時,得知我的後背受到比我們任何人都更大的官僚機構的保護,我感到非常欣慰。在處理不合理的訴訟時特別有用。
*“為了不誠實,我們不允許在課程中給學生不及格的成績……” *男孩,那就倒退了。我會理解,如果您被要求通過一個可以誠實地證明自己具備材料能力的人,即使他們對自己的家庭作業撒謊了,但您是否可以“不*使某人因不誠實而失敗”這一總括規則?即使他們作弊,竊並且實際上並不自己學習該主題? Yeesh。
通配符,您可能會誤解該語句。在我們的大學中,我們無法更改學術不端行為的成績,但是我們可以並且應該將學生報告給榮譽理事會,如果他們被“定罪”,則可以並會給他們“特殊F”。他們不僅失敗了,而且他們的記錄上有一個永久的“黑點”。拒絕它們實際上是一種憐憫,我們不允許這樣做,並跳過它們的“正當程序”。
同樣,在法國,高等教育老師不允許在考慮到欺詐行為的情況下進行評分。欺詐和不當行為應由專門委員會處理。主要原因是學生有權獲得公正的審判,包括尋求律師的法律意見。這種方法的好處是,當學生反復作弊但時不時地被抓住時,先例會出現在委員會上,而不是如果不同的老師分開處理這些事情。
Prof. Santa Claus
2016-03-20 09:13: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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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教育問題。一些學生認為竊只是互相複製和粘貼。他們還認為引文是複制的許可。如果諸如Turnitin之類的軟件無法檢測到它,一些人也將其定義為“正常”。如果他們竊取一個句子,則該句子自動為零。如果他們竊取段落或節的結構,也為零。需要多次強調這些,直到他們將舊的方法從系統中彈出為止。

+1這是真正的問題。如果這些學生不認為自己犯有,竊行為,則需要確保他們學習並了解自己的所作所為。這不是給他們正確的分數或懲罰,而是要確保他們理解原理,並且永遠不要忘記它。年級是中學。
老實說,整個季度中的兩個人讓我有點惱火,尤其是那些抄襲了作品的人。他們不斷挑戰我的成績。複製該作品的人給我發了電子郵件,說:“如果能讓您感覺更好,我將再次寫這篇文章!”。我不知道是因為我是新來的老師,還是我過於敏感,但這聽起來很粗魯。這也表明她知道自己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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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教育問題。有些學生會認為...”如果他們“思考”除我們的教育體系始終深入腦海之外的其他事物,他們只會考慮自己想去的事情,因為他們發現這樣做很方便。時間。如果您認為您的前輩一生中沒有清楚地解釋竊,請再考慮一下。
@Mindwin如果學校允許體罰,我想烙鐵可能是確保他人也了解what竊的一種方式。
哦,我同意!他們正在努力突破界限。我對第二名學生的作業發表了廣泛的評論。這是一篇三頁的論文,每段我有2-3篇長評論。她本可以固定自己的論文,但選擇使用別人的作品。我的課程提綱中有一節關於學術不端行為,論文只有兩頁,每行三頁,是我們在課堂上討論過的材料,我告訴她如何修好論文,也可以給我發送大綱在提交論文之前先查看一下。順便說一句,政府告訴我要提交報告。
Jack Aidley
2016-03-20 22:19: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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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只是竊-簡直就是騙人-兩名學生都內,其中一位友好地證明了自己的內。我會升級為欺騙學生通常採取的任何程序。

他們顯然沒有掌握這一概念並不會使他們對侵權行為有所減輕,並且他們是否“

與作弊學生打交道的適當方法是將其升級為與作弊學生打交道的系統。您應該相信,此過程將考慮到他們的無知,同時(a)對其他學生公平,並且(b)對他們的行為表達適當的of責。

_他們顯然沒有把握住這個概念,並沒有使他們對侵權行為有所欠缺。這是公認的法律原則,被稱為[mens rea](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ns_rea)。看我的答案。
我認為這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起初我以為是同一件事,但是當我閱讀整個答案時,很明顯他們並不打算作弊。其中一名學生只是想幫助另一名學生了解論文應包括的內容,並提供示例。
@DanRomik Men rea適用於**犯罪**-**不了解法律**。當您的舉動不慎引起違法行為時,通常適用精神上的暗示-這些通常是被忽視的情況。但是那些學生“知道要復制他們的作品” **,他們只是不知道這是冒犯。此處應用了不同的概念,稱為[* 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gnorantia_juris_non_excusat)。
他們是否“欺騙”根本不重要-他們做到了。對付作弊學生的適當方法是將其升級為對付作弊學生的系統-該過程應考慮到他們的無知,同時(a)對其他學生公平,並且(b)為他們的學生表達適當的op蔑水平動作。
@JackAidley,您應該發布該評論作為答案,我認為這是任何人對這個問題說過的最明智的話。確實,“系統”應該最了解如何應對這種情況,如果我對學生可能不應該受到懲罰的不知情的看法是正確的,我相信該系統將得出相同的結論(如果不正確,那麼它將得出結論。同時確定該事實)。
@DanRomik:我已將我的評論內容包含在答案中。
謝謝!主管部門建議使用同一件事。我很擔心,因為我知道它會出現在他們的記錄中,但顯然他們只是第一次得到警告。與其中一位會面後,故事變得更加複雜。因此,我認為尋求更有經驗的人的專業建議將是最佳選擇。
@TomášZato-一個有趣的事實:該校長是在古羅馬帝國的開端發展的,當時平民要求人們了解法律,以使博學的人無法制定法律。經過一些示威之後,政府舉起了“十二張桌子”。這樣一來,所有公民將對任何非法行為承擔責任,並且由於法律可公開獲得,對法律的無知不再是藉口。
@DanRomik同時,無知法律無辯護-無知法律無人辯解。據我所知,“實際收益”僅適用於“刑法”,民法有不同的規則(顯然,否則,不閱讀合同,然後做我想做的事,然後爭論我不知道會更好)做一個很棒的防守)。即使我們採用月經制,我也很難相信有兩個大學生無法弄清楚禁止抄寫作業。我上小學的侄子已經學會了這個規則!
Dan Romik
2016-03-20 14:49: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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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明顯的clear竊案。正確?我不確定如何處理。我知道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竊,否則他們將不會分享那些fb對話。所以我不想向學校報告(還!)。但是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懲罰他們?給分配零?您有什麼推薦的嗎?我應該給它們兩個都置零嗎?這些學生也許犯了我們在技術上定義為竊的內容(或更確切地說,正如StrongBad所說,其中一個犯了竊,另一人允許使用她的作品),但是 mens rea的要素,我們顯然缺乏在道德上實行懲罰所必需的“內mind的思想”。因此,我的判斷是無罪

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教育工作者為“這些天的孩子們”絞盡腦汁都沒關係。如果某人顯然不知道某行為是錯誤的,那麼對他們進行懲罰是愚蠢且有害的。對學生進行教育是關於edu竊的構成要素,以及我們期望他們進行獨立工作和引用來源的標準是什麼。 Ben Crowell的答案列表中的所有內容基本上都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如果某個學生向您顯示了一個Facebook對話,證明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的事情是竊,則意味著您所在的機構未能適當地教育該主題的學生,不論是否寫在目錄中。

我應該補充一點,在我看來,學生對竊的普遍誤解的部分問題在於,in竊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概念,而我們對學生能夠快速,輕鬆地理解和適應它的期望是簡直不現實。將誤入歧途或缺乏經驗導致的行為定為犯罪,這在進入大學的學生中很常見,這是很成問題的,並且可能會以各種意外的方式適得其反。 (另一方面,竊當然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對於什麼是正確的方法或平衡點,我沒有所有答案,無論如何都對這個話題進行了詳細的討論。

總而言之,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對學生進行處罰是錯誤的。您可以並且應該以此為教學機會,並且要求very竊的學生在非常清楚和仔細地向她解釋這些標準是什麼之後,提交符合您的學術寫作標準的修訂論文是合理的。這也是我們所有人都有機會思考我們正在嘗試通過各種“零容忍”政策來實現的目標,這些政策向可能沒有充分準備好能夠滿足這些崇高標準的學生強加不切實際的行為標準。

編輯:感謝所有評論者對我的回答進行的生動有趣的討論和批評。您說服了我,答案也許比我想的更主觀。我願意拒絕我的建議,並說the竊的學生 應該受到懲罰。我認為最終這將取決於有關Facebook對話的具體細節以及我們沒有的其他證據。同時,考慮到問題中提供的信息,我仍然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一種教育而不是懲罰的方法將是最合適的方法。在我看來,需要回答的關鍵問題是,該學生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意味著她已經理解將自己的論文以另一位學生的論文為基礎是錯誤的。聽起來不像她那樣,但是我只是在推測,如果有新信息出現,我願意改變主意。

我真的同意這一點,這是一個很好的答案,它強調了教育的作用。
我認為這是對男性意圖的誤解。即使他們不知道這是竊,學生也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所以我要說他們確實有精神病。如果他們幾年前讀過別人的作品,然後在不知不覺中重述了這一論點,卻沒有指出如果沒有男人的收穫可能會竊他人。
@bdsl聽起來好像我們不同意“知道你在做什麼”的意思,因為我真的不理解你提出學生知道他們在做什麼的主張的基礎。至於是否有男性犯罪,我想我需要看一下實際的Facebook對話,以便能夠自信地說出是否有男性犯罪,但是基於OP的描述,聽起來好像沒有。確實,認為不能合理地指責學生的行為是學生們問她問題的主要動機。
我的意思是這是有目的的,這不是偶然的。學生了解自己的行為,只是不完全了解竊的概念。
我熟悉的許多大學竊政策都沒有要求學生在被裁定有罪之前就了解自己在進行竊。許多政策明確規定,無論學生是否知道自己違反該政策,will竊行為都會得到認真對待。學生不必知道他在進行竊。他只需要知道他正在復制另一個學生的作品。同樣,銀行搶劫犯也不必知道搶劫是違法的,僅是他打算永久性地收取他人的錢。
@ZachLipton好的,我有一個政策,在我盲目地遵循別人的政策之前,要運用自己的判斷力,並且要有同情心,並在採取嚴厲措施之前盡最大可能使人們從懷疑中受益。這個問題中討論的輕度竊與銀行搶劫的比較幾乎不會引起您的爭論。我支持我的觀點,即毫無理由的懲罰是沒有道理的,儘管顯然需要詳細討論facebook談話和其他證據才能得出更權威的結論。
@DanRomik我當然會尊重您使用自己的判斷,不希望採取任何嚴厲措施,但是我完全不認為這種“輕度pla竊”。似乎一個學生做了一個作業(實際上是多個作業),並與另一名學生完全共享它,後者草率地重寫了一些內容並將其作為自己的工作上交。換句話說:多個包含零原始工作的整個作業。不會遺漏腳註或引號,這可能是誠實的錯誤。如果學生認為這是一個小組項目,我可以理解,但事實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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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強烈不同意這個答案。如果我們在任何形式的懲罰之前必須證明自己有“罪惡感”,那麼法律將是一個完全的笑話。學生們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行為的具體後果,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些古怪(否則,為什麼要完全改變論文呢?)。如果不加懲罰,他們(和其他人)將學到什麼?
我看不出這與從互聯網上購買論文,更改了幾句話並以自己的身份提交的學生有何不同。唯一的區別是,據我們所知,錢並沒有易手。我確實認為處罰是考慮到任何減輕影響的因素是合理的,並且他們對of竊政策的完全無知可能很適合作為這種因素,但這僅與施加的最終結果有關,並不意味著大學的pla竊過程這裡不應該遵循。
他們將其更改為看起來不一樣。這意味著他們知道上交兩張相似的論文是錯誤的。他們是否知道所涉及的術語無關緊要。
@LorenPechtel很好的評論。我同意他們知道提交過於相似的論文將是錯誤的。因此,他們將它們更改為看上去完全不像您所說的那樣,然後提交了這些文件,顯然(錯誤地)認為由於這些更改,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就像我說的,一切取決於他們是否打算做錯什麼,或者是否知道自己在提交文件時做錯了什麼。如果他們沒有這麼做,那給我的印象就是關於Facebook對話的故事,那麼懲罰他們是不合適的。
非常感謝您的評論!這是一個有趣的對話!我是第一次老師,所以我想確保懲罰是公平的。我最終給管理部門發送電子郵件,並要求他們提供幫助。
似乎這個答案基於一個隱含的假設,即教育與懲罰是互斥的,我不同意。我確實同意,當學生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時,最好教給他們他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做錯了以及將來如何不做錯事。但是除此之外,仍然有可能懲罰他們。我不認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這並不是受到懲罰的完全藉口。
[* Ignorantia juris non exusa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gnorantia_juris_non_excusat)-您不了解或不了解法律的事實並非藉口。如果學生可以閱讀該特定學校所理解的包含竊定義的材料,則沒有任何藉口。
“如果某人顯然不知道某行為是錯誤的,那麼對他們進行處罰是愚蠢且有害的。”不。懲罰的全部重點是對與錯!您進入世間時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只有通過懲罰和獎勵,您才能學到這一點。
的確,教育的重點是學生在那裡學習。因此,如果有證據表明他們沒有正確學習相關知識,那麼教育者的首要任務應該是教他們。如果這種情況反复失敗,人們可以考慮採取其他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故意的不當行為問題將最終成為相關問題。但這不應該是第一要務。
就目前而言,此答案的溝通不暢,因為它在最後提供了上下文修飾符。這些答案受版本控制,並且有修訂歷史記錄-編輯答案以使其整體閱讀,請勿嘗試將修訂歷史記錄包含在答案本身中。
-1
@AaronHall僅存在修訂歷史並不意味著在其中隱藏時態信息是最有用的。
Lan
2016-03-21 19:12: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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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學生,尤其是我自己,在教育的早期就被錯誤地教導,“用自己的話說些什麼”是如何避免avoid竊。當然,這過於簡單和錯誤。如果您讓兩個學生都懷疑,因為他們都不知道what竊是什麼,我認為他們不應因這種天真行為而受到懲罰。

我認為您應該邀請學生到您的辦公室教書或將學校的學術誠信指南分發給您的所有學生(應該很小,並徹底定義其使用的術語)。如果一對學生髮生這種情況,其他人也可能發生,或者這兩個學生在其他課程中也做類似的事情。示例:Jill在線閱讀某些內容,然後在為報告重新編寫單詞的同時保持原始材料的結構和流程。

這個神話遠遠超出了教育的“早期”。
WBT
2016-03-21 21:32: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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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整個季度中的兩個人對我有些惱火,尤其是那些抄襲作品的人。他們不斷挑戰我的成績。複製該作品的人給我發電子郵件說:“如果能讓您感覺更好,我會再寫一篇論文!”

聽起來您有一個渴望學習如何做的學生。去做正確的事情,並把事情做對,即使她現在沒有這樣做。這是一件好事,因為與一個態度是“我會盡力而為,但我不太可能做到的最低限度的學生”相比,在一個更有可能實現教學效果的可教的時刻,您有更多的機會如果有人足夠注意抓住它,哦,那將是最終結果。”此外,您有一些學生關心他們的成績,並且您至少控制了其中一個,因此您擁有一些似乎有效的槓桿作用。

讓那個學生寫論文如何?或者在一個受監管的環境*中,她無法訪問同學的作品?如果是網絡隔離的,則可能必須提供一些印刷的參考資料,但是(a)對學生來說,獲得至少一種以此方式寫作的經驗可能是一件好事,並且(b)此練習/測試的重點是學生具有批判性地分析內容和以一些潛在的獨到見解討論材料的能力,而不是背景文獻搜索的廣度。

您顯然確實需要教導侵犯版權(涉及復制特定表達的想法,而對所有內容的措辭都是有效的表達方式)與 pla竊(更多地涉及將他人的想法作為自己的想法傳播),並且未能撰寫原始內容/想法(可能涉及對他人想法的適當引用,並且很誠實,但可能不符合高年級的課程要求)。看來有問題的學生混淆了前兩個,而聖誕老人教授答案的第三句話中的學生(“他們也認為引文是複制許可”)使後兩個混淆。這些區別並不明顯,並且每種倫理都不是普遍的。確實需要教他們,也許您值得與教務長進行對話,以確保將其納入第一學期寫作課程或類似課程中。

在這裡,您的學生似乎至少願意學習。祝您好運,並充分利用了教學機會!如果她的課程成績不佳,就會對你提出指控。

感謝您的評論!我為以後的課程學到了教訓!改寫論文不是一種選擇。我對學生們的論文發表了廣泛的評論。其中一位沒有復制自己的作品,而是複制了她朋友的作品。我認為問題不是她渴望學習,而是對成績的痴迷。我告訴她,她的成績不好,因為她不了解爭論的細微差別,並在需要時提供幫助。 Idk,一旦我經常這樣做,我的皮膚可能會變厚,但現在我已經筋疲力盡了!教學非常困難!
RblDiver
2016-03-21 23:19: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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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媽媽是一名助教時,她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一個學生認為讓她看報紙來幫助她的朋友,而第二個學生則是直接複印。我的媽媽和另一個學生的助教提出了這個想法:對論文進行分級,就好像是單獨提交一樣。然後,去找兩個學生,讓他們決定如何分配分數。例如,如果值80分,他們可以進行40-40分,或者原作者可以拿走全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你知道兩個人是怎麼決定的嗎?
聽起來很像“給F作弊”。
實際上,這是我認為最有效的策略。如果您事先宣布該策略,它的效果會更好,因為它隱含地理解它通常是一個壞主意,並且也使得3向拆分成為不可能。但是隨後您得到了這些文件,它們在其中將WANT聲明為60-40。
@ joojaa 60-40的分割數將分別為48和32,但是我想說這只是一個不好的方法。其中至少有一個在作弊。我認為向他人展示您的作品沒有任何問題,但您確實要冒著他人竊取作品的風險,而講師卻不知道它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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