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收到了一份要審閱期刊的稿件。有趣的是,幾週前,我已經為另一本 期刊審閱了這篇文章(標題,摘要和作者列表完全相同,內容幾乎完全相同),我建議將其發表,但僅經過形式和內容的重大修訂。初審時,我寫了兩頁的評論,列出了一些問題和一些“可行的”評論,從一開始就一直關注著文本的準確性(某些結論似乎沒有得到結果的完全支持)。瑣碎的東西(語法,一些錯字,圖形上的圖形問題等)。
現在,手稿又來找我了,但與第一版幾乎沒有什麼變化。沒有解決任何嚴重的問題,甚至大多數瑣碎的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至少還有一個錯字,而且數字仍然不清晰)。但是,我認為作者的這種舉動顯然是一個不好的信號,應該以某種方式傳達給編輯:他們不願意修改自己的工作,而是願意進行一些期刊購物。
你會建議我做什麼?我應該重新發送之前的評論嗎?向編輯添加關於我對論文“歷史”知識的註釋?也許甚至將其包含在我的評論中,以便作者意識到人們知道自己的行為,並且可能感到很難改變自己的方式?
PS:我在現在時,但這實際上是我過去的故事。我不確定當時我做對的事情,我認為最好將其表述為一個開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