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是否要告訴他的準雇主新的男性博士後反對在學術界對婦女採取平權行動?
user11000
2015-01-03 17:29: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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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識一位男性研究生,他在與我不同的領域(在STEM中)工作,並且有潛在的爭議。他反對在學術界為婦女採取平權行動,並反對一所大學為女性青少年開展的外聯活動。他已經用他(和我)的母語(不是英語)在公開的Facebook帖子上反复公開地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這個特殊的學生即將畢業,並被授予以下職位:我想是從今年秋天開始在美國一所非常負盛名的大學學習的。我不認為負責僱用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觀點,因為儘管他們是公開的,但他的帖子不是用英語撰寫的。

我不知道他的信仰是否會阻止他從被錄用起,我確實認為這可能是他未來雇主的潛在隱憂。

顯然,我真的很擔心他的觀點,並認為,由於這些觀點都是公開表達的,因此可能確保他的準雇主了解他們。是否有專業的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或者無論這種觀點多麼殘酷和公開表達,我都不應在告知其潛在雇主方面發揮任何作用?

更正:我應該擁有我對如何提出我的問題非常非常認真。一方面,我沒有看到他的觀點反女權主義者。出現 anti-feminist (反女權主義)一詞(帶引號)是因為我想不到一個好的形容詞。可能還有其他事情。由於有這麼多人分心,我將其完全刪除。

*“他反對在學術界對婦女採取平權行動,並反對由大學對青少年進行的外展活動” *不會自動歸類為厭女症(僅以一種方式暗示)。避免僱用這樣的人並沒有比您不同意的宗教或政治觀點更好的人(甚至:您鄙視的意識形態)。他是否表現出任何可以證明其性別歧視的活動,或者是否有來自女性合作者的不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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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eromys我認為您幾乎無能為力。如果您已經在實驗室裡申請過他,那麼這裡最好的一個問題是詢問您的主管是否知道您對候選人的個人看法是否是一個好主意。除非有人明確表示對某人有害,否則我懷疑有人會在不了解您的情況下聽到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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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擇議定書》帖子中所描述的任何內容都不能向潛在雇主發出“警告”。我們過去了麥卡錫,不是嗎? (另一方面,如果OP忽略了某些事情,例如學生實際採取的歧視性行為或基於政治見解的偏愛,那麼肯定有採取行動的理由。)
這個問題聽起來太像:“我不同意同事的觀點。我該如何破壞他的職業?”你知道那是怎麼回事嗎? (出於記錄目的,在任何人開始指責我進一步表達自己的觀點之前:我個人都支持平權行動。)
人們為什麼反對這個問題? IIRC的否決票是針對措辭不佳或研究不充分的問題,而不是表示與OP意見不一致。
@Szabolcs很好,如果您發現問題出在哪裡,也許您應該發布該問題的答案……
如果您不輕描淡寫他為在公共場所客氣而表達的觀點,那麼對於您的同事來說,您自己的觀點很有可能是反女性的。您是否沒有意識到某些女性對公共政策的極端冒犯,認為女性不那麼好,無法發揮自己的功績,而必須基於較低的標準/要求而獲得天賦的機會?對於如何解決結構性不平等問題持有不同意見並不是“邪惡的”。
簡而言之,您的問題的標題是錯誤的,應該閱讀“關於他對*學術界對*女性的公共政策的看法”
關於冗餘現有評論的危險:有些人(包括婦女)認為平權行動(以及針對性別的外展活動)與其試圖實現的目標適得其反,或者在道德上是錯誤的。儘管這種觀點值得商de(並且我們當然不應在這裡開始這樣做),但它遠非厭食症,而且肯定不能保證任何人都應得到警告。
反對平權行動的觀點不是“關於婦女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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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nessRacesinOrbit同意,但是問題的質量並不取決於發布者是否有非常明智的意見。這個問題的形式很合理,引起了人們的極大興趣(因此可以說是相關的),並且答案很明確,恕我直言(JeffE給出的答案)。因此,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應該予以贊成而不是予以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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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nessRacesinOrbit我不同意。如果我們遵循這一推理,那麼我們有75%的問題需要被否決。另外,如果您完全理解問題的上下文,您為什麼還要問(特別是對於我們處理的此類軟問題)?
@xLeitix:您所說的內容有好處。
相關:[我應該推荐一個意識形態不好的學生嗎?](http://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930/should-i-recommend-a-student-with-a-bad-ideology)
保護此問題以避免新用戶的未回答。
基本上,這個問題是*“有人與我的政治歸屬不同。他不會騷擾任何人,不會犯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舉動,不會煽動仇恨或暴力,他只是不保留自己的政治立場隸屬關係是一個秘密。我希望他的職業生涯崩潰,只是因為他不相信我相信的事情。” *誰是這裡的頑強者?
出於價值考慮,我刪除了兩個答案,因為@reirab's答案的法律觀點使我建議的所有內容無效。也許您是一頭霧水,但我卻給您帶來的疑問是,您的同事自從他們入伍以來,對自己的女同事必須如何愚蠢地表現出了極大的法西斯主義和辯論性的聲音,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認真考慮是否存在我可以採取的適當措施。因此,希望您不要試圖破壞一個只不同意您的政治觀點的人,+ 1是個好問題。
您說“他反對婦女採取平權行動”,就好像反對平權行動是犯罪。
似乎其他評論者已經涵蓋了這一點,但反對的平權行動不一定是歧視。例如,我個人反對在大學中基於種族的種族平等行動,因為我姓亞洲。僅僅因為刻板印象,頂尖大學的招生辦公室為我設置了更高的標準。我是種族主義者,是因為我希望錄取完全是基於擇優錄取嗎?
有趣的是,在某些國家(例如英國),“平權行動”僅被定義為歧視,[實際上是非法的](http://en.wikipedia.org/wiki/Affirmative_action#United_King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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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那是1970年,OP在問一個如何反對越南戰爭的同事該怎麼辦。我希望這裡沒有人會稱呼同事為共產主義者,然後開始抨擊一般的共產主義者,並假設同事必須吐口水為在工作場所的退伍軍人創造敵對的工作環境。讓我們至少嘗試獨立於我們的個人偏見來考慮問題。
@AAA反平權行動是法西斯主義者嗎?從根本上說,“平權行動”是乾預招聘實踐的國家,這比起將招聘決策留給企業更像是一個法西斯主義想法。
@LegoStormtroopr第6次在該線程中發言,我並不是說擁有反仿效行動觀點是法西斯主義者。我確實知道有一位研究生公開宣稱自己是法西斯主義者,他對自己的平權行動觀點非常*發聲,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給你帶來的好處是,你的同事是法西斯主義者,[他吃了嬰兒或吃了什麼? 。]“ 得到它了?其次,我不在乎您對平權行動的看法,特別是當您感覺要把隨機事物標記為法西斯主義者時。我不會在這個線程中說服您存在系統性不平等或白人特權。
不是說我支持那個人的觀點,而是想念幾年前人們不被他們幾年前發表的帖子所判斷,喜歡或分享的數量不能衡量某事物質量的日子,等等。人們採用社交網絡方式太嚴重。
@AAA我沒有反駁不平等或白人特權(這個問題與*任何*有什麼關係,我永遠不會知道)。您說:“我懷疑您的同事是法西斯主義者,這使您受益。”我只是說,在該問題的任何立場上,贊成平權行動更傾向於法西斯主義而不是反法西斯主義。
您是否從未想到過真正的女權主義是為了吸引才華而不是因為她們是女性而聘用女性?
@darij —歧視性措施是user11000支持的策略。
“有一個可能引起爭議的觀點”,我不知道我們當時生活在1984年的那本書中,而“思想警察”是一回事……
七 答案:
JeffE
2015-01-03 20:47: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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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自己的生意。

如果您認為您的同事對某人構成了實際威脅,那麼您當然有必要警告他們。但是意見不是威脅。與您分享他的觀點完全取決於您的同事。向您的未來雇主透露您同事的意見,無論您發現他們有多冒犯,都將侵犯他的隱私。

您能否詳細說明隱私如何適用於公開和公開表達的觀點?
@AAA我不認為Facebook一定是公開的,也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任何私人對話。
@AustinHenley很好,這取決於帖子的隱私。當OP說“但不是英語”時,我推斷它們將是公共/可發現的(語言除外)。我不確定公眾的隱私狀態,但不確定英語,我認為這實際上是OP提出的一個很好的棘手問題。
意見<騷擾<威脅...這就是我認為的問題。涵蓋在我更長的答案中。
這個答案的製定方式對我來說似乎有點苛刻。大的“注意自己的事”可能令人反感。
@FedericoPoloni在這裡,許多人都對JeffE的寫作表示讚賞,因為它很簡短而且很直接。他並不都是泡泡糖和彩虹,但他的寫作簡潔而有意義。當我閱讀OP的問題時,用粗體字顯示的這四個大字一直在我腦海中浮現。
@FedericoPoloni這正是使答案正確的原因。詢問者處在危險的軌道上,需要快速直接消除。
@FedericoPoloni需要嚴格。 OP提出的建議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並且如果所涉及的機構是公共機構,也是非法的(請參閱[我的回答](http://academia.stackexchange.com/a/35212/12999)。)
我不同意@earthling(和以下評論)。我可以聽到暴民老闆說的“管好自己的事”。這個答案是“令人生畏的”,而不是“解釋” OP他/她錯了的原因。我們有很多理性的主張對我們有利,讓我們使用它們。
@FedericoPoloni我確實了解,並感謝您的觀點。公平地講,在該極端標題下有一個合理的論點。
我傾向於懷疑JeffE或任何對Federico Poloni做出回應的人都會像這樣親自回答,特別是對剛認識的人。也許你願意。我不知道...
@FedericoPoloni即將來臨一個擁有貴族歷史的東部集團國家的秘密服務類似於克格勃或斯塔西,我認為建議的譴責思想犯罪的做法很值得一個令人生畏的答案。
+1到@VladimirF和這個答案。我發現這個問題荒謬可笑,幾乎可以肯定是嫉妒加劇了,我很高興沒有得到我期望的平時待遇。
@FedericoPoloni-從我所站的位置來看還不夠嚴酷。正確的答案是:“您的行為要比您的同類人約瑟夫·麥卡蒂(Joseph McCarty)的行為更糟-除非您正在製造危險,而他沒有這樣做。如果您認為自己有權遭受迫害,請在共產主義國家生活其他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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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ico Poloni
2015-01-04 02:46: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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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以專業的方式做到這一點。

首先,如果他已經被錄取,那就太遲了 >吹口哨。除非您透露的是刑事罪行,否則在法律上不可能改變觀念並拒絕給予他已被接受的職位。

其次,發送電子郵件或與招聘委員會聯繫藍色聽起來很奇怪。 如果寫信給一位教授,'你可能根本不認識我,但是你很可能會表現為'討厭'。但是我想告訴你,這個人太可怕了人---為了證明這一點,這是我翻譯自己的Facebook帖子中的兩個句子。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認為您出於個人原因而恨他,並試圖通過虛假主張破壞他的聲譽。

第三,正如其他用戶已經指出的那樣,您基本上是在為他的羞辱而感到羞恥 you 視為思想犯罪。您反對的是他的意見,而不是他的行為。在大多數國家,思想和言論自由受到高度重視。除非您要舉報的內容是普遍認為的侮辱性內容,例如戀童癖或大屠殺的道歉,否則人們很可能會認為您而不是他是壞人。性別歧視的可怕程度還不足以引發這種反應。

我要說的是,我完全不願評論他寫的文章是否表明性別歧視和/或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這是另一個問題。

反對平權行動(可以說是固有的性別歧視/種族主義/ *歧視)如何成為“思想犯罪”?還是絲毫“性別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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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nessRacesinOrbit-從進步政治人物的角度來看(這是OP明確表達的),這是一種思想犯罪。
我同意這個答案,而且我認為大多數合理的招聘人員也會同意。
性別歧視不是被雇用的人的意見。性別歧視是配額。
@DVK —在我看來,反配額不是思想犯罪。我是一個進步的政治人物。
我想知道為什麼+50落在另一個答案上,而不是這個冷靜而又深思熟慮的答案。
Pete L. Clark
2015-01-04 01:35: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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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對大學中針對婦女的平權行動和大學針對女性青少年的外展活動。

我不同意這種觀點,但我不願意打電話它是“反女權主義者”。無論如何,有可能從事學術工作並持有反女權主義的觀點。持有(僅)這些觀點的博士後不會帶來“直接危險”,因為他不太可能參與僱用,人員或政策決策。

這樣的人(我認為)在工作中更容易出現不良或不可接受的行為。但是,在博士後工作中,這當然還沒有發生(尚未開始),並且您對研究生這種行為一無所知。無論Facebook是否為公開-顯然,它正處於日益複雜的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中間-肯定不是專業:也就是說,他沒有在他的工作範圍內發布這些東西。

如果我僱用了一名博士後並在Facebook上收到有關此類消息的信息,我幾乎可以肯定不會重新考慮僱用決定。我很難忘記它,我可能會留意博士後,看看它們是否表現出任何不適當的行為……但是整個事情會讓我有些不舒服。我們聘用(尤其是STEM?)博士後醫師是出於他們的技術能力,而不是出於他們對政治和社會權利的思考。許多博士後來自國外,我不認為外國博士後在社會政治領域中的地位與大多數美國學者相同。我認為他們基本上不會遇到麻煩,並且如果他們獲得終身職位,他們(和其他所有人一樣)會保持開放的態度,並了解他們的同事和上司的價值。

我要說的是,如果這些作品與您有關-我認為這很合理-那麼您應該考慮從源頭上即在Facebook上對此作出回應。我嘗試回復一定比例的電子郵件/帖子,我認為我認為這是性別歧視/種族主義/道德上的錯誤:這樣做可能很乏味,但是您不想禮貌地不說話,而其他人則說可怕的話。另一方面,您可能只想停止接收來自此人的帖子。幾年前,我和一個初中和高中的人成為了Facebook的朋友,而且我被大量的帖子所困擾,內容涉及雇主如何不必承擔她們在道義上不同意的女性醫療費用。我想我回答了一兩次,然後我屏蔽了帖子。我感覺好多了!

想必您的意思是“政治和社會*左*-思考”
雙關語@Ben Voigt:是有意的,是的。
+1表示建議OP直接回應,或在最初分享意見的論壇中回應。對於學者來說,我希望這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我還沒有準備好稱其為“反女權主義者”。”即使是反女權主義者還是非女權主義者,問題出在哪裡?沒有法律說您必須是女權主義者,這只是政治觀點。實際上,我認為平權行動是“值得商*的”,而且絕對沒有全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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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L.Clark:“拒絕為女學生寫推薦書,或者原則上從不為女學生寫好推薦書”將是反對女性的,而不是反對女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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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rab
2015-01-04 13:55: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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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DR :請勿執行此操作。就美國公立大學而言,根據您要告訴他們的話採取任何行動都是非法的。此外,由於已經給出其他答案的原因,告訴他們是一個壞主意。


免責聲明:我不是律師。不過,下面的引言來自律師,而這些律師也恰好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或美國上訴法院大法官。


除了此處已經給出的出色答案之外,您在暗示什麼實際上已被美國公立大學(或幾乎在美國從事的任何其他政府工作,無論是在聯邦,州還是地方各級)判定為“非法”。在這種基礎上代表國家進行歧視的行為除了可以起訴國家機構本身之外,還可以單獨起訴。如果有人因為您的政治信仰而根據您的建議不僱用該人,他可以起訴他們。此外,他甚至可以起訴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美國最高法院的 Rutan訴伊利諾伊州共和黨哪個規則

今天,我們被要求決定幾種相關的政治贊助行為的合憲性-是否涉及低級別公眾的晉升,調動,召回和聘用決策員工可能會根據政黨的歸屬和支持建立憲法。我們認為它們可能不會。

另外,請參見 Elrod v。Burns,其裁定類似:

限制政治信仰和結社,這些構成了《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的核心,政府不得在不嚴重抑制《第一修正案》權利的情況下,強迫公職人員放棄其政治結社權,以此作為維持公職的代價。

在最近的一起案件中,法學教授 Wagner訴Jones能夠單獨起訴迪安,迪安根據她的政治觀點做出了不僱用她的非法決定。由於技術上的無關性,儘管第8巡迴上訴法院已經裁定

[T]該案,該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修正案禁止國家根據政治信仰或協會聘用決策,但決策和機密職位的例外情況有限。

[在第10頁的底部附近]

,並且:

第1983節規定了針對任何人的民事訴訟因由根據州法律的規定,導致剝奪美國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權利,特權或豁免的人。 42 U.S.C. §1983

[第9部分底部第二部分的開頭]

我刪除了兩個答案,因為法律優先權高於一切……感謝您綜合考慮。
“他甚至可以起訴您” –當然,他可以起訴您。任何人只要願意就可以起訴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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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被要求決定幾種相關的政治贊助行為的合憲性-涉及低級別公共僱員的晉升,調動,召回和聘用決定是否可能在憲法上是基於黨派的隸屬關係和支持的。我們認為它們可能並非如此。”最高法院的裁定範圍可能很狹窄。可以肯定的是,平權行動的立場是“黨派關係和支持”?不過,另一種引用是指政治信仰,看起來更像是政治信仰。
@SteveJessop之所以使用該措辭,是因為這是特定案件的情況(Rutan訴共和黨)。Rutan實際上以Elrod為先例。瓦格納訴瓊斯(Wagner v。Jones)實際上指的是一種與OP試圖做的事情幾乎相同的情況,特別是某人因其政治信仰而未被聘為大學教授。 IIRC,該決定引用了其他兩個。
@SteveJessop在Elrod案中,具體案件涉及現有僱員被解僱。魯坦(Rutan)澄清說,根據政治派別不能採取任何僱傭行動(“晉升,調動,罷免或僱用決定”)。我不認為有任何意圖將範圍縮小到明確涉及黨派協會的案件,顯然,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在對Wagner案進行裁決時也不認為如此。
Daniel Wessel
2015-01-04 18:10: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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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通過研究平權行動,大學環境以及您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來研究這個問題:

平權行動

很難衡量自己的具體位置,但是反對平權行動/外展計劃並不意味著該人與應該從這些計劃中受益的群體相對。這可能僅表示此人將肯定行動視為解決實際問題或可能不是實際問題的錯誤解決方案。

例如,此人可以認為學生的性別與性別無關,而他們本身對男性或女性學生沒有偏好。實際上,他們做了表面上期望的事情-他們對待男人和女人一樣。興趣,毅力,等級,表現等應該算,而不是這個人是/是男性還是女性。如果她們具有類似的能力(接觸假設起作用的要求),她們甚至可能會歡迎女性。 他們可能會看到,由於利益分配不同,而不是由於需要採取平權行動的歧視,導致STEM中某些領域的男女百分比存在差異,或者認為學術界並不特別反對婦女,但總體上充滿敵意(許多博士學位,任職職位很少)。也有違反直覺的發現,即平權行動可能會損害那些應受惠的人。至少在比賽中,發生了一個有趣的“智能平方”辯論

在下面,我假設這個人已經考慮過他的位置。

大學設置

現在讓我們看看大學環境中的平權行動。不幸的是,有些人認為,在(STEM)等享有很高聲望的領域中,只有(至少)50%的女性表示歧視(忽略例如先前的利益)。對於某些人來說,這是一個意識形態問題,不允許容忍以理論和證據為基礎的問題或公開辯論。如果您不主張積極的歧視,那麼即使您只是對男女適用相同的標準,也會被視為在積極地對女性採取行​​動。

更糟糕的是,我給人的印像是,有些大學能獲得更多的成就並且更多地被意識形態所感染。他們正在變成灌輸的地方,在那裡擁有正確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左邊的)觀點是至關重要的(FIRE在這裡是一個有趣的來源)。我個人認為大學可以而且應該做得更好。如果您不能在大學中討論“潛在爭議的觀點”,那麼在哪裡可以討論它們?但實際上,在一些大學中,對有爭議的想法進行公開討論會引起很多憤慨(包括來自學生的)。

您作為“潛在關注者”的角色

鑑於該主題對許多人具有爆炸性,暴露了某人可能會造成損害的相反觀點。不一定是因為問題,而是因為您使它成為問題。特別是如果在此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此操作。還是您會事先告訴他您翻譯或總結了他的帖子,並因為您“擔心”而將其交給了他的潛在雇主?

如果您告知他的雇主/同事,我希望他們什至是一絲誠信,並有自己的一面(和翻譯)。根據思考他的觀點的方式,他們可能會得出結論,他不是問題所在,而告密者是問題所在。他們甚至可能認為舉報人是個刻薄的告密者,儘管他(以告密者認為)他的“潛在爭議觀點”,卻嫉妒他們的新僱員被“一所非常有名望的大學”錄取。即使這會損害他的職業生涯(這很容易),我也不認為這種告密者會贏得良好的聲譽。

另一方面,如果新的博士後公開了這些內容問題,很好。希望如此。問題應公開討論。但是考慮到對公眾廣泛接受的觀點的批評是多麼容易被誤解和誤解,這是他的決定,是否,何時以及如何在學術背景下談論它。就個人而言,我認為這不屬於與潛在雇主的談話之內,因為該話題過於復雜,難以理解,無法進行膚淺的交談,而且很可能會被誤解。 strong>

如果您“真正關心”他的觀點,那麼您可以(正如其他人所寫的那樣)與他交談。在他選擇的平台(這裡:Facebook)上與他討論問題。當然,那些肯定行動“不可爭議”的思想家可能會把對這個話題進行辯論的任何人視為問題。至少您認為值得商something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他提出要點,你會怎麼反應?但這也許是“頭上的檢查器”太多了。 ;-)

但是如果肯定行動確實是輕而易舉的事,那麼您應該能夠為自己的觀點辯護並說服他。坦率地說,即使是“正確” /“正確” /“正確” /“存在的最佳解決方案”,也沒有觀點應該佔上風,因為那些持不同立場的人會在後面被刺傷

(編輯:拼寫)

我認為答案被低估了!說的很好。
另一個很好的回應。但是請注意。如果所討論的人足夠聰明,可以反對平權行動(歧視),那麼他可能不會輕易動搖。
@KeithTouché;-)
很棒的回應,寫得很好。這正是我對平權行動的看法。
Greg
2015-01-06 12:50: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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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在所說的國家(您在美國,對嗎?),言論自由至少與“需要統一和大聲支持”一項特定政策同等重要,這與您的道德問題無關。

對個人觀點的批評或爭論(正在Facebook上公開發表?)並不意味著“我如何向當局舉報”。這就像說,報告您的種族出身,或向準雇主發送有關您的同性戀的詳細報告是正確的,應該受到稱讚。
好吧,xkcd也無關緊要。我是否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如果我要向OP報告雇主,根據她的SE職位,她可能成為潛在的倒塌者,因此,一個可怕的團隊合作者,可能會傷害他/她的同事,雇主應對此問題予以關注( (當然,這是誇張的例子),我認為,我將限制OP的發言權,並公開或匿名提出問題,並討論他/她的擔憂。我認為,警務思想和言論本質上是同一問題的兩個面孔。
然後,也許您應該[編輯]您的回答以說明所有這些內容。 (目前,我看不出您的答案會比現有答案增加什麼,後者會提出類似的觀點,但更為準確和清楚。您來這裡補充的新觀點是什麼?)
keshlam
2015-01-04 02:0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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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雙向爭論。

一方面,我確實相信,儘管公開演講應該是自由的,但人們也可以自由地對該演講做出反應。因此,如果您真的相信應聘者因口中射殺而被拒絕,您有權這樣說。 (與他最初發表評論時一樣有權利……這可能表明您為什麼想要這樣做。)

另一方面,一個人的觀點-無論您多麼討厭它們-都是他們自己的觀點。如果他們對這些看法採取行動,包括以會造成敵對工作的方式/時間/地點發聲,這是個問題,應在當時解決,直到那時,他們才有權不同意即使您覺得不愉快。

我想我的答案是:如果被問到,您當然可以表達您的關注。如果您不被問到,我根本不相信這樣做是適當的。請記住,接受/僱用該研究生的人們完全有能力自己進行網絡搜索,而如今,這可能已成為其人力資源流程的一部分。如果他們無論如何都抓住了他,很有可能您不會改變主意,除非發生的事情比您告訴我們的要多。

實際上,破壞他對您來說有多重要,為什麼呢?如果他願意的話,讓他惹上麻煩。或者讓他學習如何不這樣做。聽起來好像他對任何人都沒有危險。

我很好奇,不支持平權行動會帶來麻煩,這可能很危險。
我也是。這就是重點。似乎不需要警告。他要么會生氣,要么不會生氣,而參與其中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毫無價值的。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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