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被要求更改我對論文的評論
BqKaXeu29y
2018-11-21 14:40: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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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仔細的審查和考慮,我拒絕了一篇論文,寫了六頁來證明我的決定。在不到24小時內,我收到了將我的判決更改為重大更改的請願書。理由是其他兩名審稿人進行了重大更改,我的審稿過於苛刻,沒有得到足夠的證實。

  • 這是正常現象嗎?
  • 這是否合乎道德?
  • 還有其他想法嗎?

謝謝

其他評論當然不應成為您更改評論的理由。但是,“過於苛刻,不足以證實”-這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反對意見是正常且符合道德的。
誰問你的?
我認為,由於多數意見不同,人們的意見應該改變的想法是不正常的。
這是不正常的……編輯可能會覆蓋任何審閱者的決定。這是每個人都可以查看評論的公開評論期刊之一嗎?
對於它為什麼重要,我有些困惑。一般來說,對於期刊,我熟悉審閱者的建議(拒絕/重大更改/較小更改/按原樣發布)就是一個建議。編輯擁有最終決定權。(我不知道這裡的政策是否有所不同。)-在許多情況下,拒絕/修訂建議是與編輯分開的私人交流,作者從未見過。...那也許是編輯者在問的嗎?您是否要刪除將發送給作者的評論中對“推薦拒絕”的任何提及?
@Parrotmaster“在我看來,人們的意見應因多數意見不同而改變的想法是不正常的。”得到反饋並被要求根據其重新考慮意見是很正常的。我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多答案似乎都認為忽略審稿人是可以的,但是要求審稿人重新考慮是不行的。後者似乎對審稿人更為嚴格。
您在哪個領域和社區?正常情況取決於領域。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審查慣例。
相關: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6758/conflict-with-conference-program-committee
“請願書”是什麼意思?
@Thomas被要求重新考慮,我說的與我無關。
您可以提供@witizer審查系統的任何詳細信息嗎?哪個出版商?您是否可以訪問其他評論以告知自己差異?
期刊是按付費付費的“開放獲取”嗎?他們往往會誤解同行評審的過程(拒絕的決定取決於編輯,而不是審稿人),並且他們有很大的金錢動機去發表所有論文,無論其質量如何。
它發生在我身上一次。我懷疑合著者並未真正閱讀過該論文(除了很多語法錯誤,而且合著者是講英語的母語者,而作者卻不是),這與該論文的作者沒有關係。共同作者說這有什麼不同.....並沒有引用他們的任何作品,只是引用了作者的作品。編輯想要“重大更改”。
我想知道這是否在某個學術領域中,編輯必須將所有評論發送給作者。如果編輯不同意,為什麼編輯不能將其他審閱者的評論發送給作者,而保留您的評論呢?
如果您複製請求的措詞,我認為這將有所幫助。“您會考慮修改意見嗎?”之間是有區別的。您可以回答“經過深思熟慮,不可以”。與:“請修改您的意見”,這不是一回事。儘管您想在下結論之前先考慮寫信給您的人是否是母語。如果他們要求您更改判決,請不要。如果他們問您是否考慮更改它,請考慮一下,然後接受/拒絕。
...如果編輯認為不適當,可以不理會您的評論。您所描述的內容毫無意義。您確定這是一本真實的日記,而不是掠奪性的日記嗎?
與重寫當前論文相比,撰寫新論文是否有實際成本?
十 答案:
Dmitry Savostyanov
2018-11-21 15:43: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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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很多評論,其中很大一部分建議拒絕。編輯經常做出拒絕的決定。有時他們偏離了方向,要求進行更正。這是正常現象-編輯者必須考慮評論,但不受其約束。我沒有一次收到更改評價的請求。

  • 這是正常現象嗎?

,我認為這是不正常的。編輯者沒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您更改評論。如果編輯認為該論文值得進行重大修改,他們只需做出決定,並註意您的建議。

  • 這符合道德嗎?

否。在任何情況下,編輯都不得向您透露其他審閱者的建議,以要求您修改您的建議以加入大多數。您被要求發表自己的意見,您就是這樣做的。編輯者正試圖獲得明確的協議,這對您來說是不必要的,也不公平。編輯器不必遵循您的建議,但他們必須尊重它。

  • 還有其他想法嗎?

請公佈期刊名稱。我將避免使用允許進行此類審查過程的期刊。

雖然總的來說,我同意絕不要求您更改評論,但有些細微之處是像使用eLife的系統。在這裡,收到所有評論後,審稿人將舉行一次電話會議,由編輯主持,並達成共識決定。然後,作者將收到一份評論,這是審稿人的共識。如果建議修訂,那麼作者會收到一組建議。所有評論均已發表,通信與出版物中的文章一樣公開。
總體上+1,但我不確定是否同意在此處公開該期刊的名稱。如果這是一本受人尊敬的期刊,那麼編輯可能會遇到這個問題,也許適當的做法是與主編私下討論。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編輯都不得向您透露其他審稿人的建議”,這是錯誤的,至少在我的領域是這樣。通常希望審稿人討論該文件並達成共識。特別是,如果一位審稿人有問題,請其他人對此發表評論。在我的字段中,_expected_是您與其他審稿人商議後將編輯您的審稿。
我在評論中移動了廣泛的討論,並在解釋問題[辯論](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86118/)上展開了辯論,只留下了主要反對意見。僅在可以合理預期會導致答案得到改善的情況下,才發表其他評論。另請參閱[此常見問題解答](https://academia.meta.stackexchange.com/q/4230/7734)。
此答案的最後一段建議逐步升級這種情況。那很可能是個壞建議。請刪除它或對其進行限定(例如,“請確保您沒有誤解編輯者的意圖”)。另外,還可以提出其他一些較不激烈的選擇,例如寫信要求澄清請願書,或聯繫主編。
@Thomas:如果您說的是“什麼領域”,那麼“在我的領域”寫作可能會更有用和更容易理解。
@MichaelHardy計算機科學,但這無關緊要。這個答案提出了一個不合格的一般性斷言,而這種斷言根本不是普遍正確的。
Designerpot
2018-11-21 15:16: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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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經驗,是拒絕文章還是要求進行重大更改取決於編輯。您作為審稿人對此提供意見,但編輯必須承擔最終責任。特別是,這意味著您不必為將論文進行重大更改而更改判決。

+1簡單明了。如果他們不喜歡您的裁決,則編輯者可以覆蓋您的建議。如果您是侮辱性的或令人反感的,或者是嚴重和事實錯誤的,請您更改評論才有意義。
Allure
2018-11-21 15:38: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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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正常的。我熟悉的過程是將拒絕評論和編輯的一封信簡單地轉發給作者,信中寫著“如果評論者的評論得到解決,我們會認為您的論文可以接受”等。

告訴編輯您的評論就是他們的評論,他/她不必遵循您的建議。您可能還想檢查它們是否是掠奪性日記。如果它們是掠奪性的,我可能會做同樣的事情,但是了解仍然是一件好事。

扮演惡魔的擁護者:如果OP的評估完全錯誤,並且其他審稿人都受到尊敬並且對論文給予了正確的認可(我肯定見過幾次……),那麼積極的編輯人員可能會合理地指出不一致之處並請異常者重新考慮。
但是,那個編輯者不能簡單地忽略假設不一致的評論並繼續進行他們希望的進行嗎?為什麼要麻煩審核者進行更改?
@beldaz,的確切含義是:“要求重新考慮”。不是“請將您的裁決更改為'建議重大更改'”。
@Mark同意-指示某人做出特定裁決聽起來不適當
@beldaz但是,如果重新考慮OP,編輯器會獲得什麼收益?
-1
@sgf的含義是,這篇文章還沒有定論,但是編輯還是想接受它。編輯可以通過增加篇論文發表來獲得收益(對於較小的期刊來說,要努力解決其問題尤其如此)。
-1
@sgf將展現一個統一的陣線-它使決策看起來更加一致,而不是編輯拒絕“拒絕”審查。
@Allure ...編輯器哪有好處?
@sgf,您已經問過這個問題,而我在上面已經回答了……?
@Allure不,您沒有告訴我們編輯員如何從一致的決定中受益。您在上面的回答是,編輯可以通過增加多餘的論文來獲得收益,但是如果他只接受而無需先改變OP的想法就可以了。
@sgf將展現一個統一的陣線-它使決策看起來更加一致,而不是編輯拒絕“拒絕”審查。
Andreas Blass
2018-11-22 03:33: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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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當您誠實地確信您的原始評論有誤時,才應更改您的評論。

作為審稿人,我不反對被編輯否決---即使他接受了我說應該被拒絕的論文,也沒有改變,反之亦然。那是他作為編輯的權利。但是,我非常反對提出要求提交不代表我對該論文誠實評估的評論的請求。我認為,編輯提出這樣的請求是不道德的,而我對此予以遵守也是不道德的。

(在您的情況下,我也會感到有些侮辱,因為六個頁面報告被認為沒有足夠的依據。)

關於“……證明六頁的報告足以證明”:更長的時間並不一定意味著更好。就我而言,我必須承認,我寫過的最長的裁判報告中有一些讓我很煩惱,因為他們對提交書中的一些草率或其他科學上的不負責任的態度,並且在情感上認真地認真記錄了這些問題-因此,當我確實支持那些報告時,我可以想像有一位編輯合理地要求我重新考慮我是否過於苛刻。(當然,編輯必須準備好接受“不,我支持他們”作為答案。)
Dan Romik
2018-11-22 06:28: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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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有其他想法嗎?
  1. 我建議給自己至少24小時,然後再發送回覆。這將確保您不會做任何輕率的事情,也不會讓情緒問題決定您的行動。

  2. 以防萬一,您是那些很難說的人之一“不”,尤其是對於來自權威人士的請求,最好提醒自己(如有必要,請多次)您無需遵守請求

  3. 關於道德問題,其他人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我認為有必要在這裡加強道德標準。如果要求只是您重新考慮您的職位(因為編輯和其他審閱者認為要求太苛刻),我認為這是一個不尋常的要求,而不是不道德的要求。作者或編輯可以退後詢問您是否可以根據新的論點修改立場,或者是因為他們認為您沒有對此事進行充分考慮(這聽起來不太可能),所以可以(通常通常是徒勞的)情況,但我認為這在理論上是可能的)。關鍵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要求您實際上改變您的觀點,而不是將您的建議改變為與您的真實觀點不同的事物。人們確實會犯錯誤,並會根據反饋改變對事物的看法。我並不是說您應該改變觀點,只是如果您這樣做了,我不會覺得有什麼毛病。

    現在,如果另一方面,該請求僅僅是您修改了寫給某個特定建議的內容,而不管您實際相信什麼,那麼這樣的請求顯然是不道德的。成為審稿人是一種信任的立場,整個裁判系統都是建立在這樣的前提下的,即編輯,作者和讀者可以相信,裁判在說出自己的真實觀點,而不是受到無關因素的影響。寫出您不認同的東西將是對這種信任的背叛,並破壞了整個學術出版體系。我認為這樣的背叛不是您想成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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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Dan,這與我要發布的答案幾乎相同。如果編輯者希望允許進行修訂,則他們不需要OP的許可,因此,為了直截了當,對同行評審的不道德壓力似乎比某種形式的錯誤傳達要少。我想知道編輯是否真的只想知道OP是否願意審查一輪針對他們所關注問題的更改,並可能接受修訂的稿件,因為他們或其他審稿人認為它們是可修復的,而不是致命的缺陷。
+1,尤其是前兩點。可能會有一些誤解,因此不建議採取輕率的應對措施。但是,我要補充一點,在某些情況下,編輯應該堅持更改是合乎道德的,例如審閱不適當且不專業(例如侮辱作者)。我並不是說這裡就是這種情況。
@Thomas甚至只是不完全符合期刊的標準...有些期刊確實拒絕任何本質上不完善或令人難以置信的突破性進展,其他期刊通常會給作者提供修改的機會,除非他們的工作在評論者中真正無法挽回眼睛。如果審稿人對某項缺失的對照實驗建議拒絕,例如作者可以製作和挽救他們的論文,那麼如果我是編輯的話,我也會不願接受。
Thomas
2018-11-21 15:31: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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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決定權取決於編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同意您的評估。這並不罕見-有時審稿人是錯誤的,或者僅僅是審稿人具有高標準,而這是低質量的期刊。聽起來好像編輯認為應該給作者一個解決您的問題的機會,這是合理的。

這是正常現象嗎?是的。編輯者做出最終決定,並且經常偏離評論(實際上,評論很少一致,因此有必要偏離某些評論)。編輯希望向作者發送更一致的評論,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作者的抱怨。而且,如果您的評論似乎過於苛刻,編輯可能希望將其淡化以免引起作者的感覺(他們也是人的)。

這符合道德規範嗎?只是必要的。有些評論確實需要修復。如果您覺得它太過分了並且被要求撒謊,而不僅僅是改變語氣,那麼您可以後退並解釋您不同意的原因。如果您確實感覺自己的輸入被忽略了,那麼請再次拒絕對該日記進行審閱。

還有其他想法嗎?編輯甚至可以在不諮詢審閱者的情況下自行編輯審閱,因為這樣可能更快更容易。但是,我認為這對審稿人來說有點不合適和不尊重。

+1這接近我要寫的內容。我認為編輯(可以)問您是否可以減輕音調是可以的(幾乎),因為評論將發送給作者。我認為要求您更改任何結論是不正確的。編輯當然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評估評論。那是編輯的工作。
這不是簡單地減輕評論氣氛的情況,他們要求評論者撤回其拒絕的建議。是的,編輯者可以自由地做出最終決定,而不管審閱者的建議如何,但我從未聽說過有人要求審閱者更改其評估以使其更符合編輯者的需求-這是不正常的。同行評審應該是無偏見的評估,可以使審稿人接受其他審稿人的評論,也可以迫使他們給出正面的評價。
將拒絕更改為主要修訂不是很大的更改。實際上,這只是作者是否應該有第二次修改稿件的問題。儘管我不知道確切的情況,但這可能只是OP正在應用高標準,而所討論的期刊如果應用這些標準就不會有論文。
-1
@NuclearWang您正在假設OP正確地認為該論文不可兌換,並且編輯者和另外兩名審稿人是錯誤的。人們應該對他們可能是錯的持開放態度。我的回答是“您可以後退並解釋您為何不同意”,但我認為固執地拒絕重新考慮是不明智的。
@NuclearWang我認為您和我之間的根本分歧在於,我將這一問題解釋為OP可能過於苛刻。畢竟,編輯和其他兩位審稿人都有這種感覺。OP已撰寫了6頁,但編輯已表示該建議“不足以證實”。似乎更可能是:OP過於苛刻(可能是由於缺乏經驗)還是其他所有人都錯了?
_這符合道德嗎?_嗯,很有趣,您猶豫要使用“是”或“否”之一。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一個好的答案會回答而不是模棱兩可。如果您認為這是道德的,請這樣說。
@DanRomik尚不清楚“這個”是什麼。這實際上取決於是否合理。我的回答解釋了為什麼有必要這樣做的問題,並且有一條線要求太多。我認為回答是/否是不夠的。
@JeffE我不明白您的評論。
_我認為是/否答案足夠_-也許不是,但是缺少明確的是或否會使您的答案不清楚。您已回复“這符合道德嗎?”與“有時是必要的;有時候這太過分了”,但是必要/過度和道德/不道德是不一樣的。
user2768
2018-11-21 23:08: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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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了將我的裁決更改為重大更改的請願書。理由是其他兩名審稿人進行了重大更改,而我的審稿過於苛刻,沒有得到證實。 。我想知道編輯器是否在嘗試確定是完全拒絕還是要進行重大更正。由於您是唯一建議拒絕的評論者,因此編輯諮詢您是絕對正常(符合道德)。他們希望您進一步幫助他們做出決定。

*要回答您的問題,必須對情況有更精確的理解。
@Wrzlprmft您正在摘櫻桃。我以_我是否想知道_開頭,接下來的所有事情都應在此範圍內考慮。
(誠然,我本來可以更精確。但是,精確度需要時間,我的目標是最大化我所要幫助的目標,而不是為所有人提供精確的答案。)
Wrzlprmft
2018-11-22 23:45: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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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假設編輯者明確地主要是在要求您更改判決,而不是根據其他評論重新考慮您的評論的特定原理,或使您的評論更友好或證實某些觀點。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確實會發出一些危險信號,因為在健康情況下完全沒有必要:我知道的所有決策過程都不允許審閱者直接決定論文的命運。而是由編輯根據評論來決定,或者甚至由總編根據推薦來決定,而推薦又由評論決定。因此,如果編輯想要進行重大修訂,則可以無需更改您的判決-特別是因為無論如何這都是最不令人意外的決定,因為有兩次審核建議進行重大修訂而一項建議拒絕進行審核。我所能想到的就是他們想繞過某種質量控制,例如:

  • 決定由總編輯決定,編輯希望非法提高論文發表的機會。

  • 該期刊是發表評論的期刊,編輯希望您接受當前的評論會對本文產生負面影響。

  • 該期刊競爭激烈,並有一些嚴格的未出版規則,這將迫使編輯僅以一項拒絕建議就拒絕該論文。在這種情況下,編輯器像這樣干預將完全不合時宜。當然,可能會認為這樣的規則有害,但是如果超出您的責任範圍。

因此,我建議您執行以下操作:

  • 仔細檢查您對郵件的解釋。
  • 考慮請編輯者澄清他們想要的內容。
  • 查找其他危險信號,例如,請求是私下發送的,而不是不是通過期刊的渠道發送的(不適用於沒有相應系統的期刊)。
  • 將情況升級為總編輯,出版商或公眾(如果先前的升級沒有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則以該順序)。
添加到您的列表的另一個原因:編輯者可能只是想更改評論,因為他或她認為粗糙性是不必要的,並且不希望將其原樣轉發給作者。學者也是人。
@Thomas:請參閱第一段。
Alecos Papadopoulos
2018-11-23 02:54: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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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期刊編輯臭名昭著(幾乎可以肯定)永遠不會改變他們的“拒絕”裁決(該政策源於長期以來對發布者的信念,任何類型的作家即使才華橫溢,都是“未成熟”的動物,因此必須嚴格授權他們以使其受到控制),從詩意上說,編輯者要求審稿人更改他們的 是不公正的拒絕判決。

僅出於詩意的正義就要求您拒絕編輯的提交請求,更不用說已經在此處的答案中進行了分析討論的所有其他方面了。

user2768
2018-11-21 15:26: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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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拒絕論文,使作者沒有機會糾正審稿人提出的問題(並在該地點發表)。相比之下,重大修訂提供了這樣的機會。作者可能無法進行足夠的更正,因此,審閱者仍可能拒絕。但是,如果他們做出了足夠的糾正,那麼社區將從審閱者的附加值中受益。相比之下,完全拒絕就不能保證有這樣的價值,因為作者可以簡單地在其他地方重新提交而無需修改。

也許編輯器正在試圖最大化社區價值。

我認為,如果有人寫六頁,則其中包含足夠的細節,可以進行重大修訂。如果太糟糕了,應該拒絕了,那麼六頁的內容很多。我認為拒絕的決定就像“我們發現了三個不可接受和無法解決的問題”,而六頁詳細的批評將足以進行修訂。
作者仍然可以在將論文提交到另一本期刊之前對其進行修改。實際上他們應該。
-1
@DmitrySavostyanov Indeed:他們可以並且應該這樣做,但是沒有機制可以確保他們這樣做。
@user2768機制是呼叫方對等審查。如果紙張仍然包含錯誤,則很可能會再次拒絕該紙張。
@DmitrySavostyanov您是否聲稱沒有稿件被一個場所拒絕,而只是被另一個場所接受(未修改)?
不,完全拒絕並不能否認這樣的機會。有了評論,作者可以寫一篇新論文。好像您認為用其他東西完全代替本文仍然可以算作是“主要修訂” ... -1。
這錯了。僅僅因為一位審稿人建議拒絕,並不意味著編輯者有義務這樣做。因此,如果編輯者試圖“最大化社區價值”,則無需他們徵求審稿人的許可。
@einpoklum怎麼不?
@MJeffryes是的,但這可能取決於政策。
我之所以投票,是因為“徹底拒絕論文否認作者有機會糾正審稿人提出的問題”的說法。完全是錯誤的。即使假設論文被編輯拒絕作為最終裁定,那也不是將整個論文扔掉並且再也不會觸及主題的絕對命令。由於手稿的當前提交過程,拒絕書無異於在目標地點發布手稿。
-1
@O.R.Mapper那是很古怪的:我確實考慮過用短語來完全排除這種情況,但是坦率地說,我認為這是顯而易見的/不必要的。
@MJeffryes我沒有爭議。我也沒有聽說過這樣的政策,但是這似乎是完全可以想像的,並且考慮到編輯正在推動更改建議,因此似乎可以存在這樣的政策。
@user2768:我已經在我的評論中回答了您的問題。
@einpoklum看來您還不明白我的回答:拒絕(拒絕該作者在該地點發表的出版物),也拒絕使作者能夠對其進行修訂的作者進行檢查。我還不清楚“用其他東西完全替換紙張仍然可以算作'主要修訂版'”的含義。
@user2768:您的最後評論與您的回答有所不同。確實,審閱者不會在您進行更改後重新閱讀論文,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機會更正論文。您不會只是讓同一個人在相同的上下文中重新閱讀它。雖然二讀會很方便,但這絕對不是您有權獲得的內容。
@einpoklum我的評論和回答沒有區別。(我確實注意到,我在原始答案中並未明確指出_revenue_方面,因為我認為這很明顯,並且已針對_O.R.Mapper_進行了編輯。)重大拒絕表示有權獲得第二讀。
按照這個問題的邏輯,任何論文都被任何地方拒絕都是錯誤的!此外,它沒有解決所提出的問題,而是批評了OP最初拒絕的決定,這不是他們現在正在尋求幫助的決定。
@Meelah Erm,不...拒絕可以。我只是強調推薦_主要修訂版_而不是_reject_的原因。我沒有批評OP,實際上,我什至沒有提到OP,我只是解釋為什麼編輯可能想要_majorversion_。無論如何,社區似乎都不喜歡我的答案。
我很驚訝這個答案是如何解決的。我確實聽到了很多觀點,雖然我並不完全同意,但我認為不應以某種方式勸阻它。我認為低票是為了低質量的輸入,而不是意識形態的表現!
編輯們總是試圖“最大化社區價值”。當他們完全拒絕論文時,正是為了釋放他們和裁判的時間以及期刊的其他資源來追求高質量的論文,目的是最好地為期刊的讀者和科學界服務。因此,我看不到最後一句話的意思,也看不到此答案中的其他幾句話(例如開頭句子),這些觀點在技術上是正確的,但卻無法解決OP的問題。
@DanRomik似乎您不同意我的觀點,但您的論點支持我:在正確的情況下,完全拒絕可以使價值最大化,而重大的糾正也可以。我基本上是在建議編輯人員嘗試使價值最大化。
我既不同意也不反對您,我只是看不到您寫的任何內容如何幫助OP處理他們所要求的任何事情。另外,正如@Meelah所說,您的回答聽起來像您在任何情況下都反對拒絕任何論文,因為您只陳述了給作者提供另一次修改的機會的好處,卻忽略了該選擇帶來的機會成本。現在,您已經澄清了一些事情,我知道您的觀點更加平衡,但是如果您不希望別人誤解您的立場,則需要重新解釋您的答案。
@DanRomik對於OP,我只是想解釋一下編輯器的位置。關於Meelah,我沒有提到為什麼有時有時會拒絕論文的原因,因為這似乎超出了OP的範圍。他們當然應該。我想我已經在上面的地方澄清了。
*我只是解釋為什麼編輯可能想要*主要修訂。–如果編輯要進行重大修訂,則編輯人員只需決定一項重大修訂–這甚至是最不令人意外的決定,其中有兩項建議推薦主要修訂,而一項建議拒絕。但是,這並不能證明讓一名審閱者(申請者)更改其審閱。
@user94036拒絕僅來自編輯者,而不來自審稿人。因此,_ [來自編輯器] _被隱式包括在內。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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