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分為兩部分。
- 如果我是某個領域的講師(例如,數據挖掘)並且非常研究,我是否可以提出考試問題(例如與我的研究相關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希望一些答案可以給我一些想法?他目前正在研究的一種方法,但尚未發表(我沒有辦法知道的)? ol>
我應該向實際上給出這樣答案的學生髮佈公告或某種鼓勵,以便他們盡可能快地完成研究以便我可以引用他們的論文,以避免潛在的侵犯版權的行為和竊?
我應該向實際上給出這樣答案的學生髮佈公告或某種鼓勵,以便他們盡可能快地完成研究以便我可以引用他們的論文,以避免潛在的侵犯版權的行為和竊?
我發現第一點中提出的整個想法都不太清楚。只需宣布您正在尋找有關如何解決特定問題的想法,並很樂意為將其發展為論文和/或出版物的任何支持的學生提供支持。這樣,您就可以創造雙贏局面,避免所有潛在的道德問題。
即使不理會房間裡的大象(我不確定為什麼您希望學生有合理的拍攝方法來快速解決顯然困擾您一段時間的問題),這聽起來像是個壞主意:
我認為您可以在家庭作業中做到這一點,但只能作為一個獎勵問題,它不是普通評分問題的一部分。由於其他答案中提到的原因,將其添加到考試中是不公平的。但是,與其使用它在您自己的研究中尋找突破,不如使用它在學生中發現隱藏的天才。非常清楚地表明,這些問題是完全可選的,並且比主要的家庭作業要難。您可能會也可能不會說他們實際上是開放式問題。例如, George Dantzig:
Dantzig的一生成為1939年他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讀研究生時的一個著名故事的起源。在丹齊格遲到的一堂課開始時,耶爾齊·內曼教授在黑板上寫下了兩個著名的未解決統計問題的例子。當Dantzig到達時,他認為這兩個問題是一項家庭作業,並將其寫下來。根據Dantzig的說法,這些問題“似乎比平常要難一些”,但是幾天后,他為這兩個問題提交了完整的解決方案,但仍然認為這是過期的任務。
六個星期後,丹茨希(Gantzig)受到了一位興奮的內曼教授的探訪,他急切地告訴他,他解決的家庭作業問題是統計學中最著名的兩個未解決的問題。
當然,當您千方百計地找到隱藏的天才時,您可以提議在撰寫出版物時對他或她進行監督,這應該使您成為論文的共同作者。
您將困住無法解決問題的學生。由於在考試期間放棄困難的問題是有能力的考生的一項技能,因此您將擊落一些自我管理能力較弱的學生,而這些學生本來會通過的。
非常討厭。
如果您想實施隱身方法,則可以將其作為獎勵問題放在課程中,只有在其他所有問題都解決之後才能解決。
但是,即使考慮到這也是一個完全的禁忌學生實際成功的證明,沒有被充分引用/引用。也許您甚至不應該擁有共同作者(取決於論文投稿時的成熟程度/撰寫程度)。如果您使他們面臨這樣的挑戰,那麼即使您沒有成為合著者,只是希望得到認可,您還是應該指導學生完成出版物。那就是我對案件倫理的看法。
在80年代的某個時候,在準備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競賽的過程中,有一個未解決的問題作為考試問題給了大約200名學生。人們認為,一個好主意可以給出一個相當簡單的解決方案。 20多年後,問題得以解決,並且該解決方案需要重型機械。在較低的級別上,也可以使用作業表上的獎金問題進行相同的操作。我記得在邏輯上有一項練習要求一個等於P = NP的陳述,在伯爾尼Swynnertion-Dyer猜想中有一個數論的要求。不用說,這些都不是成功的。
所以您提出的建議以前已經完成,並且沒有用。
我第二次將它用作家庭作業的建議,時間和壓力都比考試少。
但是,如果您仍在考慮將其作為考試問題,我將其作為獎勵問題,並明確說明您給出的分數不是基於問題是否“正確解決” ”,因為這在考試中可能不太可能,但是學生對此問題的方法。
權衡問題的價值(即使是獎金)也很棘手。太低的價值不足以激發學生解決問題的積極性,而太高的價值會給學生造成不必要的焦慮以解決問題。
答案仍然是學生的IP。如果未經學生的允許(並且可能是合著者)使用考試的話,考試的安排者會很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