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從兩個不同的期刊獲得了相同的裁判報告
Felix
2018-11-13 01:59: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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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合著者將我們的文章提交給了該領域最好的期刊之一,以供發表。經過長時間的審查,我們根據收到的裁判報告得出了拒絕決定。之後,我們寫信給編輯,並向他/她解釋說,裁判拒絕我們論文的論點是錯誤的,並提供了逐點證據來支持我們的結論。

但是,編輯不接受我們的論點,因此我們將論文發送到了另一本期刊中,也是本領域中最好的。在等待了相當長的時間後,我們收到了第二本期刊的拒絕決定,而相同裁判報告作為第一本期刊。我重複一遍,我們從兩本期刊收到的兩份報告是完全相同的!我們已經要求第二期刊的編輯解釋為什麼我們得到相同的報告,並且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收到任何答复。

基於這些事實,我們認為我們的論文被拒絕的原因是一些未知的個人原因,而不是與我們工作相關的客觀原因,而不是我們的客觀原因。在兩次提交之間,我們根據第一份期刊審稿報告對論文進行了修訂。

您經歷過這種情況嗎?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做?

更新:

基於下面有關此帖子的一些評論,我想表達有關以下內容的更多觀點:這個問題。我是我工作領域的專家,並且也評論了幾篇論文。但是,如果要求某人從兩個不同的期刊中多次審閱同一篇論文,則從倫理上講,裁判員拒絕審閱該論文,並讓另一名裁判可以這樣做。裁判可以選擇向第二位期刊編輯解釋他/她最初拒絕論文的原因,並指出他/她通過第一份期刊從作者那裡收到的評論(如我們的案例) /她的結論可能是錯誤的。

相關: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2726/does-the-reviewer-ever-get-the-same-manuscript-twice/
如果審稿人誤解了您的論文,那麼其他讀者也可能會理解。有沒有理由不能編輯論文來澄清造成誤解的原因?
因此,所有審稿人(如果這是您所在領域最好的期刊之一,我假設有多個審稿人)都重新提交了完全相同的評論?
*我們認為我們的論文由於某些未知的個人原因而被拒絕*從技術上來講不是不可能,但從統計學上來說則不太可能。
情況更簡單:同一位審稿人在兩種期刊上都工作,並且兩次被分配論文。如果裁判的報告是逐字逐句的,那隻是人類努力減少的行為。他的道德操守也許應該是拒絕第二次審閱同一篇論文,但誰知道呢?我懷疑實際上是否有針對此的政策(因為極不可能),並且也許他的審查任務會帶來一些生產力回報。如果需要,請嘗試第三和第四種日記。
@Mefitico至少在我的領域中,沒有審稿人“從事期刊”的概念。編輯將論文發送給他們認為最適合對其進行審核的任何學者,並且審核員接受或拒絕他們提出的任何要求。
相關: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7200/1033
*如果要求某人從兩個不同的期刊中多次審閱同一篇論文,則從倫理上講,裁判拒絕審稿並允許另一名裁判進行審理是有道理的*為什麼?我沒有發現異常。
@DavidRicherby“ _沒有審稿人的概念”在期刊上工作“ _”同意,但是根據論文的主題以及它的專業程度,兩本期刊轉向同一審稿人的機會可能會很高。
@TripeHound是的,兩個期刊獨立選擇同一位審稿人與針對特定期刊的審稿人正好相反。因此,您似乎在說:“同意,但我同意。”
人們似乎錯過了作者實際上修改了手稿的事實。由於這個原因,下面的大多數答案是不夠的。
@WetlabStudent可能是因為他們後來根據問題的歷史記錄插入/編輯了他們聲明修改稿件的句子。多數答案和評論都是在此編輯之前做出的,儘管很難說,因為編輯和答案/評論都是在“ 2天前” *做出的。[stackexchange的政策似乎允許回滾編輯,使現有的答案無效。](https://met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86803/change-to-question-invalidates-my-answer-what-to-do/286804#286804)
似乎是對稱的:作者在不同的期刊上發表相同的論文,審稿人在不同的期刊上發表相同的評論。如果期刊直接交換評論,可能會縮短整個過程。
五 答案:
Thomas
2018-11-13 02:15: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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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審稿人,當我第二次被要求審閱論文時,我將看到是否滿足了我對初審的意見。如果沒有,那麼我將提交相同的評論。如果論文沒有更新,為什麼還要更新我的評論?

找同一位審稿人是很常見的事情。也許在您的情況下,審稿人被誤導了。但是,在重新提交論文時,您應盡一切努力解決以前的評論。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解決審閱者提出的合法問題。即使您認為審閱者感到困惑,也應設法弄清混淆之處。他們可能也會使其他人感到困惑。

在您的位置上,除了寫信給編輯者解釋情況之外,您可能無能為力。您可以提出的最佳論據是,解釋評論中的所有要點已在提交中得到解決。這使得審閱者看起來好像沒有閱讀它,這意味著編輯可能會支持您。

正如我在上面詳細介紹的那樣,我們確信裁判的論點是錯誤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理由對裁判的懷疑發表評論。但是,即使沒有先驗的理由,我們還是決定在提交給第二期刊的論文的修訂版中,處理從第一審稿人收到的所有評論。但是最後報告還是一樣!
@Felix即使您確定裁判員的關注是錯誤的,您仍然應該嘗試看看是否可以在論文開頭的某個位置以某種間接的方式解決他們在論文中的關注,在這里和那裡偷工減料,以獲得必要的空間進行討論。這允許審閱者更新他們自己的審閱,並可能更改判斷。
對於作者和編輯,我認為寫“這是我第二次被要求審閱本文了”。作者沒有解決我上一份報告(隨附)中提出的任何擔憂。因此,我不建議您接受。”只是逐字提交先前的評論似乎有點被動。但是,當然,作者沒有解決我的任何問題都必須_true_,在這裡似乎並非如此。
@JeffE:更可能只是簡單地懶惰。當然,除非第一次審查中提出的問題實際上無法解決...
@Thomas,我認為第二次重新提交相同或幾乎相同的報告完全不道德,而沒有非常清楚地通知編輯者您正在這樣做(是否為報告付費)仍然是另一回事。道德上要做的事情是寫:“我已經參考了這篇論文,並建議拒絕《偽科學雜誌》(請參閱我的報告的附件)。我不相信我可以再次審閱這篇論文並且客觀“這與我的科學信念背道而馳。希望您能理解。科學地理解您。托馬斯。”
@JeffE約定各不相同。儘管應該將垃圾郵件標記為垃圾郵件,但是重新提交論文並沒有錯,並且有些人認為將提交內容與先前的拒絕聯繫起來是不正確的。我所在地區的慣例並不是要指出有人曾經審查過一篇論文。
@Thomas我知道,即使是我所在領域的個人,約定也有所不同。但是我發現拒絕審稿的想法-僅僅是因為已經建議拒稿-非常奇怪,即使不是不道德的,尤其是在稿件完全不變的情況下。通知編輯,然後讓編輯(或期刊的編輯政策)決定是否尋求其他獨立評論。
就是說,如果作者產生了足夠多的病,使我無法客觀,那麼我當然應該拒絕。
確切地說,@JeffE在這裡似乎不是這種情況,但是似乎沒有任何答案可以解決這個關鍵點。因此,我添加了自己的答案。
@PatrickTrentin但問題很明確地指出,該文件已進行了修訂以解決審閱者的評論。在這種情況下,審稿人提交相同的報告是不合適的,除非這只是一個誠實的錯誤,並且他們沒有意識到作者對稿件進行了修改。請參閱以下我的答案以獲取有關此方面的建議。
@WetlabStudent您實際上是正確的,但這不會使建議無效。這樣做仍然是正確的,因為它可以增強作者在下一輪的地位。
@PatrickT您怎麼知道他們沒有通知編輯器?大多數評論表單中都有一個“僅供編輯者使用”的私人評論字段。
David Richerby
2018-11-13 16:11: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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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這些事實,我們認為我們的論文被拒絕是由於一些未知的個人原因,而不是與我們工作相關的客觀原因,而不是我們的客觀原因。

我知道該結論根本沒有道理。有機會要求我對此進行審查。我記得有一篇論文被要求進行三遍審閱。

審稿人第一次拒絕了您的論文,您認為它們是錯誤的,但是您無法說服編輯。您修改了論文並提交給新期刊,偶然地,該期刊選擇了同一位審稿人。在我看來,最有可能的事情是審稿人沒有註意到您已更改論文以解決他們的評論,他們認為:“這沒有改變,因此我的舊評論仍然適用。”他們不會看到您發送給第一位編輯的反駁。他們所看到的只是兩次被他們錯誤地認為是同一篇論文。

您應該給編輯發送電子郵件,並解釋說您是第一次提交論文時就收到了這份準確的評論,並且您已經進行了修改該文件可解決所提意見。讓他們要求審稿人重新閱讀論文。據我所知,不存在這種道德義務。科學不是民主。如果審稿人發現論文有真正的問題,那麼有多少其他審稿人投了贊成票也無所謂,因為他們錯過了該問題:在問題解決之前,不應該接受論文。

您所宣稱的道德義務將意味著,發現錯誤很難發現的論文的作者可以重新提交另一本期刊,因為知道看到錯誤的審稿人永遠無法再次審閱該論文。

您聲稱的道德義務也會對接受不良論文產生不正當動機。建議拒絕的裁判知道,他們被取消了再次審閱論文的資格,其他審閱者可能會建議接受。但是,推薦接受修訂的裁判將可以查看這些修訂,並希望確保已解決問題的內容。

我想知道,如何才能真正證明並證明由於非學術原因對他們的工作進行了不公正的評估?沒有足夠的同行評審者進行具有統計意義的分析。
@DmitrySavostyanov您將永遠無法證明這一點。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什至沒有懷疑的理由。
我想,從審閱者報告的語氣中可以看出很多。有的是苛刻的,但具有建設性的,有的是公然的錯誤,並從字面上指責作者的存在。不過,如果您從未收到此類報告,那就太好了。
-1
@FedericoPoloni好吧,它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編輯器。
Dmitry Savostyanov
2018-11-13 02:03: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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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遇到過同樣的情況。您可以修改您的論文,明確說明為什麼對審稿人的批評是錯誤的。然後寫一封求職信,解釋以前所有提交和拒絕的歷史,並強調進行了哪些更改。然後將論文和求職信提交給另一本期刊。

WetlabStudent
2018-11-14 20:49: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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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陳述

在兩次提交之間,我們根據第一份期刊審稿報告對論文進行了修改。

僅有三種可能性

  1. 您的修訂版本沒有充分解決審稿人的擔憂,因此審稿人提交了相同的裁判報告

  2. 審稿人看到了相同的標題,也許快速瀏覽了論文,卻沒有意識到您修改了稿件。

  3. 評論者不小心發送了一個舊評論,因為他們的兩個評論的文件名在他們的計算機上相似

  4. ol>

    許多作者在切換到新期刊時都沒有解決審稿人的問題,因此,除非您的論文在他們希望找到修訂的確切位置明確解決了這些問題,否則審稿人可能會將編輯者發回相同的審稿,即使您解決方案:如果您真的相信您已對稿件進行了實質性修改,以解決審稿人最初的擔憂,請寫信給編輯。像下面這樣說。我們認為這是正確的,因為評論是我們收到的針對該手稿舊版本的評論的精確,逐字重複。針對該評論,我們對該稿進行了重大修改,納入了評論者的大部分建議。作為這一點的證據,請在評論中註明________和_________。評論中的這些地方表明,要么審閱者未閱讀已包含建議的新版本手稿,要么由於計算機上文件命名混亂而無意中為我們的舊版本手稿發送了相同的裁判報告。 。

    我們確實希望期刊_____的政策是所有審稿人均由實際閱讀該論文並對其進行公正評估的審稿人撰寫。您能否與審稿人聯繫,以詢問他們的審稿為何與針對截然不同的手稿所做的審稿相同。評論者的評論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很容易填補上述空白。例如,可能是審閱指出與新行號不匹配的短語,甚至不再存在的短語的問題。如果您提請編輯註意此類型的證據,任何合理的期刊都將根據您的要求進行跟進。

    但是,如果您僅做了微小的更改而沒有解決審閱者的評論,則他們具有完全相同的道德權利以發送相同的審閱。

guest
2018-11-15 03:4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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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編輯要求另一位審稿人,說這是您有同一個人的第二本期刊。如果有新的審稿人再次阻止它(您確實認為該審稿會削弱論文的質量),只需下降到信譽較低的商店,甚至是Arxive。其他評論在第一和第二期刊上發表過(有多少本,他們建議出版)?

雖然我認為審稿人應該已經通知編輯他在接受同樣的審稿之前就已經拒絕了論文(對於一件事,編輯可能需要一個新的意見),我認為沒有任何意義。只是要求進行新的評論(這是合理的要求,尤其是在其他評論得到肯定的情況下。)

這不是一個好建議,除非您提供超出他們之前審閱過手稿的理由(請參閱我的回答以了解潛在的原因),否則他們不太可能同意您的請求,要求另一位審稿人,並且他們應該在之前解決審稿人的問題去另一本雜誌或ar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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