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年的博士學位。學生。在我的碩士課程(在另一所大學)期間,有一位教授(稱他為M)和我共同撰寫了有關銀行業法規的論文。除了一個主意外,所有論文和結果均由我完成。我們花了幾個月的時間,試圖將我們的工作提交許多期刊。他們所有人都拒絕了。最後,它最近在一次會議上被接受。這次會議不是大聯盟而是利基。
教授。 M要我參加,但我沒有資金。最初,他希望我自掏腰包進行旅行和註冊(大約2,000美元)。作為一名研究生,生活在一個昂貴的城市中,我與家人同住。因此,我禮貌地告訴他,由於我無能力自籌資金,所以我不願意參加。他要求我向資助機構申請,否則他願意為我的支出的50%提供資金。
事實上,我負擔不起50%的旅行費用。這次會議無處不在,這進一步削弱了我的預算。
我應該如何進行?我真的很猶豫與M教授討論我的財務缺陷,但是如果我不這樣做,他會認為我負擔得起旅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