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接受了一篇基於摘要的論文綜述。
在看到論文後,至少有一位作者列出了他們的地址,該地址位於無法識別的附件地區,例如:
作者,X大學,/領地/,/退火州/
我對這是否是拒絕審查的理由對社區觀點很感興趣。並且,如果是這樣,應說明原因。
目前,我打算拒絕,因為我不希望以任何方式使兼併合法化。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歧視個別研究人員。
該決定應在多大程度上取決於:
- 工作的感知質量?
- 個人聯繫?
- 吞併期間暴力的發生時間/程度?
有人能提供一個思考這個問題的好框架嗎?
要點:
- 作者不使用術語“附件”,“附件”或“附件”。
- 它被廣泛認為是非法吞併(與世界上許多國家共有)
- 地理位置/郵政地址不需要吞併州(如果有的話會使情況更加混亂)。
- 我不希望以一種可以被視為“激進主義”的方式行事,也不希望“製造一個惡臭” ...
- 我的觀點是,添加到記錄中兼併國包括幫助(儘管以很小的方式)幫助其合法化的潛在途徑。請反駁...
在這種情況下,“附件”可能不是正確的術語,也許“不確定”更準確,我不確定-我認為問題的一般觀點是相反的……
參考期刊通常對此有何政策可能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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