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本科生要求教授簽署保密協議是否合適?
C. Spencer
2016-02-02 12:34: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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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允許我先給出背景。我和一個朋友一直在討論涉及技術設備的商業想法,我需要一些如何完善的指導。我的朋友剛剛告訴我,他正在和一位教授一起上課,那位教授使用與我的設備相似但明顯不同的設備創建了一家公司,我很樂意在他上班期間與他談談。如果他願意分享,我想問一下他的設備如何工作。我也想問他如何做一些我正在努力的事情。在我告訴他我想法的所有細節之前,我想以某種方式保護我的想法,因為我根本不認識這位教授。

所以,我要問所有的學者,如果學生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您簽署保密協議,您會感覺如何?

您是否要請教授給您免費的技術諮詢?
我很難理解教授為什麼要這麼做:很高興能幫助學生獲得利潤並保證他不會得到任何回報?如果您簽署了一項協議,不要談論在座位下發現的任何東西,如果我要您幫我清潔汽車怎麼辦:您有興趣嗎?
我不同意那些贊成票。我認為這是一個完全合理的問題,答案恰好是“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
我認為這是一個最好的回答方法,它是一個反問:“如果你是教授,你會同意嗎?”
如果您的想法很好,為什麼不申請專利呢?
@Bakuriu您不能為一個想法申請專利。如果您做對了,專利也會花費很多錢。
@Bakuriu專利也可能需要花費大量時間才能獲得授權,而且捍衛起來的代價可能很高。根據設計的不同,專利通常只是增加一點點保護的一個好主意,但是“僅僅”為一個創意申請專利,然後自由地討論其細節將是愚蠢的。最好以“所有”可能的方式來保護該想法,而不是依賴於一個單一的,被證明是不可靠的方法。
@Bakuriu“ *如果您的想法很好” *的問題在於,有想法的人認為他們的價值比實際價值高得多。想法很便宜。執行是有價值的。如果您的成功主要取決於您的想法的保密性,那麼它從一開始就注定要失敗。
-1
@mikeazo-這是部分事實。您可以通過提交臨時專利申請在有限的時間內保護您的想法。然後,您必須實際創建您的想法的有效實現並完成常規專利申請流程。因此,雖然您不能直接為某個想法申請專利,但是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專利保護您的想法。
您是否要教授簽署共同的保密協議?如果不是,為什麼教授會簽署一些賦予您權利(或至少會帶來潛在的法律麻煩)卻無任何回報的東西?
除非您擁有有效的設備,否則您只是個“想法傢伙/女孩”。沒有人喜歡“理想的人/女孩”。如果您缺乏實現想法的知識,那麼您真的沒有生意去嘗試從他人那裡獲取知識而不進行補償。
即使您的想法確實有價值,您也必須理解,從別人的角度出發,要做出的最合理和務實的假設是該想法毫無價值。
這聽起來很傻。您想讓某人擁有類似的設備,從而成為競爭對手或潛在的競爭對手簽署NDA,然後就如何改進*您的*設備提供無償建議?祝你好運。
@PeteL.Clark教授偶爾會教育學生...但是,簽訂商業合同可能會讓他們想起這是可選的。
@djechlin:有教育,並且在提供商業建議。並且提供商業建議和商業建議,並帶有書面保證,即不能從中獲利。這是三件事。最後要注意的是,OP指出教授不是他的教授(他甚至沒有說他是否已進入教授的大學就讀),而且我開始失去對我們離教授工作的距離的計數責任。
@PeteL.Clark是的,獲利是學生在大學期間可能會合理地學習如何做的事情,尤其是在商業或工程課程中。我明白您的意思,是因為我覺得OP的風險似乎是正確的,尤其是在NDA要求中,但我不同意這種暗示,即學生(OP)應當只認為大學教授是無益且無興趣的,直到這是正式的責任或對他們的物質利益而言。
“但我不同意這種暗示,即學生(OP)應當只認為大學教授是無益且無趣的,除非這是形式上的責任或對他們的物質利益而言。”我沒有暗示!我是一位教授,他每週花費大量時間來幫助學生,這遠遠超出了任何正式職責,而且很少能為我帶來物質利益。但是,教師無需利用自己的技術專長來盡一切可能幫助學生。 (沒有人。)如果我的一位學生的朋友要我納稅,我會拒絕。 OP的請求與此類似。
實際上,OP的請求可以說是“更糟”,而您在回答中說得很好。該請求傳達了以下信息:“我將您視為潛在的對手,並認真對待這一問題以得到您的正式保護。現在,您能否從我的良心中幫助我?”
十 答案:
Stephan Kolassa
2016-02-02 14:49: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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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了解當前的大多數答案,這些答案大多數都假設您需要付費的技術建議,但需要提供NDA。如果確實是您想要的,我同意這是個壞主意。

但是。

您寫道,這位教授已經開始營業。這意味著他對業務運作有一定的基本了解。他可能已經簽署了相當一部分的保密協議,並要求其他人簽署他的協議。

與您的教授(或您的朋友)召開一次簡短的會議,例如30人,這似乎是完全合理的。分鐘左右。以“電梯提示”以一種相當籠統的方式快速提出您的想法-至少概述您要解決的問題。事先考慮一下您願意透露多少。告訴他您希望得到他的建議,並坦率地說您不願意在不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的情況下提供詳細信息。 (如果我認識這位教授,我也會尋求保護,不僅是他不認識他。)

已經為可能的後續步驟準備了一項建議,其中包括他簽署了保密協議以及他的一點投資。進行討論的時間。明確地問他,他希望從您那裡得到些什麼,以換取他的時間。教授們很忙,如果他們在旁邊經營公司,則更是如此。

您實際上可能有很大的機會,他很樂意在有限的程度上為您提供指導。無償-大多數學者都是理想主義者,否則他們會從事工業。從一開始就。但是,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建議,請準備好提供每小時的費率,這可能取決於您的想法起步。

請始終記住,教授和其他商人一樣忙。不要懷有接受諮詢的權利,但要禮貌地問,事情可能會順利進行。如果這位教授活躍於與您相似的業務領域,那麼這可能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他可能與該行業和/或與資助者有聯繫,這可能是非常寶貴的。

我喜歡這個答案。我要補充一點,這聽起來也像是NDA應該是相互的-這意味著如果教授要_you_簽署您的NDA和/或不競爭您所要求的自己的商業化知識產權,請不要感到驚訝。
我認為正確的答案是該答案與Dirk的結合。這裡沒有學術問題,這純粹是商業問題。在企業中,要求與您討論IP的任何人簽署NDA絕不是一個“壞主意”。對於教授而言,無條件地同意或免費/免費地提供技術建議(至少不要求雙方共同簽署保密協議)可能是個壞主意。但是,嘗試免費獲得專家技術諮詢並不是一個壞主意。實際上,這是“非常好的商業意識”,如果能夠實現,那將是非常有益的。
@alfeema我當然理解了原因和必要性-以及來自商業利益的資金是必要的(或必不可少的邪惡),以及為什麼甚至一個學生也可以考慮將其研究的商業應用提前...仍然是兩者的想法要求彼此達成保密和不競爭協議的學生和教授,對我而言似乎違背了學術界和高等教育的思想,即教書育人並增進人類知識(從而更好地生活)。
@alfreema *每個* NDA應該是相互的,每個條款對雙方均適用。我不會簽署的不是。
@aroth我不同意這裡沒有*學術問題。如果我要和我所教的學生一起加入企業,我至少需要向我的老闆報告,以便他們檢查是否需要採取任何預防措施,例如讓某人檢查該學生的成績。
我建議您在過程中儘早指出您需要簽署NDA。我想這可能對某些人是完全禁止的(對我而言),如果以後我發現我什麼都不做,因為我不願意簽署保密協議。
410 gone
2016-02-02 12:51: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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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您希望教授在他們的真實設備上自由發布他們的商業秘密,以便您可以構建一個潛在的競爭設備;並且您希望教授在您不存在的設備上簽署保密協議,以便他們可以為您提供免費的技術建議?

我認為這會為您帶來“哈哈哈...

我還認為您需要調整您的期望。

要了解NDA為什麼使學者感到煩惱,並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法,請查看“專業學術替代方法”保密協議 PAANDA;這是一個摘要:

...學者們會定期進行擴展,並期望在對未發表的研究和資助計劃進行同行評審時獲得專業的機密性。我很高興為您提供相同的專業保密性...

“您想讓教授在他們的真實設備上自由發布他們的商業機密”-OP想要詢問“設備如何工作”。對我而言,這並不意味著他希望教授洩露商業機密。您正在攻擊OP從未寫過的內容。 -1。
答案是居高臨下的,但本質是正確的:OP希望從一個未知的人那裡得到免費的幫助。不僅沒有回報,而且對他不信任,並要求他簽署可能對自己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的東西。
@Falco我更喜歡堅定,但是_just_:P我沒有得到居高臨下的感覺,恕我直言。
將“哈哈哈”更改為“空白凝視”,將“否”更改為“轉身無語離開”(或“可能使您離開辦公室”)。
擁有NDA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您不信任該人。當然,它為您提供了一些保護,但最終總有一種解決方法。要點是,NDA確保您告訴對方的任何內容都不會合法地以“公開披露”的身份告終,這將終止您申請專利的可能性。但是,如果OP是同一所大學的學生,則可能已經存在保密協議,但他必須進行檢查。
Gerhard的觀點非常正確,至少在美國專利法方面(我猜也是在其他大多數國家/地區也是如此)。當我是兼職研究生並且全職工作時,我已經與教授進入了NDA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不過,不徵求他們的建議;只是因為它允許我通過使用一些研究“最終用一塊石頭殺死兩隻鳥”,最終我還是需要做一些工作來滿足課程研究論文的要求。)
Dirk
2016-02-02 15:05: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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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此情況的解釋是:

這不是學術性問題,因為您正在與某個領導某項業務的人接觸一些與業務相關的問題。

某人也是教授,並且您認識的某人與該教授一起上課的事實似乎無關緊要。因此,我的建議是:

將其視為商務會議而非學術會議進行處理。

我將markdown語法與LaTeX語法一樣對待,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Lamport本人說過,解決某些排版問題的方法通常是將某種環境用於其他用途。您如何強調一個包含答案要點的方塊?
@FedericoPoloni我真的沒有看到任何問題。
好吧,問題在於它使人們認為這是報價。我向上滾動並使用ctrl + f來檢查您是否引用了另一個答案/評論。
它不僅使人們認為這是報價。它從字面上告訴機器它也是一個報價。
德克(Dirk),如果您是TeX仿射者,您將了解[邏輯標記](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kup_language)。 “>”是引號的邏輯標記。我建議使用*斜體(將文本括在星號“ *”之內),這本身並不是邏輯標記,但應遵循印刷慣例以進行強調。
我問了一個有關此問題的meta問題:http://meta.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200/adding-emphasis-with-blockquotes
由於出現了元問題,尤其是@Wrzlprmft,的回答,我將blockquotes更改為粗體。
這個答案是“完全”錯誤的。商業習俗因國家而異,因地而異,當然,學術界是一個巨大的背景。學術界有其獨特的文化,這就是為什麼答案的通用性不如要求的(無論如何都迴避了這個問題)。
很奇怪-我意識到最初的評論已不再引起我對報價的討論。對不起,增加了麻煩;這不是故意的:也許我(或某些mod)無意中單擊了“刪除此評論”。
Falco
2016-02-02 15:5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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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決定:

A:您想得到朋友的青睞嗎?

那麼它應該友好,沒有附加條件。他在他的時間上幫你一個忙,對自己卻沒有任何好處。

B:您想從商業夥伴那裡獲得專業服務嗎?

然後您獲得了NDA,但您還應該為他的時間和幫助提供合理的補償。

為什麼他應該在不認識您的情況下為您提供免費的建議和幫助,而沒有任何好處?此外,您正在為自己的業務設計潛在的競爭產品-NDA可能會否定他對自己的業務的想法,而他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您先提出這些想法,他以後將無法使用它們。因此,他從您的會議中不會獲得任何好處,但必須投入時間和風險。

Davidmh
2016-02-02 14:22: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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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EnergyNumbers的答案外,即使您讓他簽名,也幾乎沒有用。 NDA僅提供法律保護。這意味著只有當他竊取您的想法並且並且您意識到它並且您有一些證據願意並且願意為律師付費時,該功能才有用可能會上法庭 AND 並說服法院,這確實是你的絕妙主意,而不是教授在他的專業領域中的工作。

這意味著他想偷東西不管你是否願意,無論他是否願意,他都會,而且他會逃脫。

現在,他在道德上知道,他不應該透露商業秘密;如果他是一個有道德的人,他就不會。如果不是,請參見上文:NDA在這裡沒有用。

這是我非常不贊成的*非常*悲觀觀點。我同意執行NDA會很麻煩,特別是對於資金有限的學生,但是*如果*教授被發現違反了NDA,對他的後果可能很嚴重。可能嚴​​重到足以使他仔細考慮他的選擇。 NDA不僅在財大氣粗的大公司中很普遍,在飢餓的初創公司中也很常見。
““並說服法院,這確實是您的絕妙主意”。這是文件很重要的另一個原因。如果您在與教授會面之前有自己的想法的文檔,那麼說服法院說這是您的想法將不是很難。我也不同意它僅在他嘗試竊取您的想法時才有用。它建立了一個正式的,預先的協議,可以就各方相互公開的期望達成協議,這本身有助於防止由於誤解而引起的爭議。這有助於各方保護其知識產權並限制責任。
您還需要考慮需要保留自己的商業秘密_secret_,這是NDA所能達到的。您可以通過在沒有NDA的情況下將其透露給教授而失去商業秘密身份,無論教授是否告訴任何人,因此,如果有人竊取了您的“商業秘密”,您可能會發現它不再是商業秘密。
關於想法的保密協議通常是無用的,因為想法毫無價值。在創意變成產品或服務之前,它沒有任何價值。
這正是我對NDA的看法-基本上無法執行。它主要歸結為信任-如果您不信任沒有NDA的個人,那麼NDA不會有任何不同。如果您信任此人,那麼何必去找NDA。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我確實同意@reirab的看法,它可以用作象徵性手勢,並且有助於防止對業務關係狀況的誤解。但是,沒有人甚至應該相信一個NDA實際上會保護他們的想法。由於涉及成本,即使對於許多小型企業來說,專利也是相當不可執行的。
@gnasher729,您對將商業秘密保密於公共領域提出了很好的建議,但請記住,NDA *不會*保守您的商業秘密。 NDA *不會*阻止教授將任何秘密告訴任何人或使用這些秘密。這只是一個協議,如果他/她這樣做,那麼OP *可以選擇*訴諸法院並試圖贏得賠償,到那時無論如何可能都為時已晚。也就是說,如果OP擁有用於此操作的資金,並且可以實際證明違反合同。底線是,如果您不信任沒有一個人的另一個人,那就不要依賴NDA。
@zelanix我認為,“保守您的商業秘密”是什麼意思,那就是它們仍然合法地算作商業秘密,也就是說,您尚未公開披露它們。公開披露可能會使您日後無法對該想法申請專利。但是,根據NDA進行的披露沒有這種效果。這實際上是非常有效的一點。如果對方洩露了該想法,則對方不會簽署專利協議,不會導致您失去專利權,因為您無意進行公開披露。 NDA也可以作為優先考慮的證據。
@reirab,是的,我同意,因為一旦洩露給任何人的秘密在技術上都是公共領域(現有技術),並且正如您所提到的,這可能會影響專利的能力。但是,仍然重要的是要意識到這就是您使用NDA的目的,並且它實際上並不能保護任何東西。太多人認為NDA實際上會阻止人們公開信息。
ppw
2016-02-02 22:57: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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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指出,當設備相似時,它們也明顯不同,這使我相信我們可以談論基於組件的可能性。考慮到這一點,我假設OP的場景是他有一個由組件A + B組成的設備構想,其中A是他的原創作品,而B是他在努力完善的作品。教授的設備是由B + C組成的,其中B(也許還有C,儘管無關緊要)是教授的原始作品。兩種設備之間的區別在於組件A和C(這使設備明顯不同,並且沒有競爭性),而組件B是OP的問題。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NDA可能會非常不僅對OP有用,對教授也有用。它可以允許雙方討論其組成部分,而無需合法地允許任何一方竊取彼此的想法。這可能有助於使教授放心,並鼓勵他在與您討論設備時更加開放。 (商定的保密協議可能要花很多錢才能通過法院審理,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要做到這一點,敗訴方將付出更大的代價,從而對雙方均具有相當大的威懾力。)

也許將來還需要考慮您和教授之間的許可協議,該協議允許您根據許可條款合法使用其設備中的組件(如果已獲得任何專利)。

在典型的許可協議中,許可人授予被許可人生產和銷售商品,應用商標或商標的權利,或者使用許可人擁有的專利技術。 p>

http://www.inc.com/encyclopedia/licensing-agreements.html

提到這一點也有助於說服教授與您詳細討論他的設備;互利共贏?

Brian Risk
2016-02-03 21:56: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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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教授的身份發言,我認為這很好。但是,沒有人喜歡這些突然出現的事情。我建議在會議之前提出保密協議。在與教授要求會議的教授的電子郵件/電話中,提到您需要保密協議。例如。 “由於您過去做過類似的工作,我很想听聽您對這一過程某些方面的想法。如果您對此感興趣,您是否願意簽署保密協議?”你知道...坦率而友好。

user18072
2016-02-05 12:04: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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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個學習的好時機,通常您不應該以任何形式的身份要求顧問簽署保密協議。

在“業務”環境中-一個主意是將主意轉變為產品,吸引用戶,獲得利潤等。執行很重要,而構想則無關緊要。想法很便宜。您不能竊取想法,因為想法無關緊要。您不能竊取執行程序,因為您執行的任何操作都是定義上的您的執行程序。

這是我最喜歡的文章,作者是Jeff Atwood。我無法進一步提煉。我已經在行業工作了幾年,這就是我一直沉浸在的觀點。出於特定領域的原因,我可能錯了,但我會嘗試了解這是當前的業務運營文化。

在社交上,我認為這就像在說:“我們是敵人,但我需要一些東西。休戰?”因此弊大於利。

“你不能偷想法,因為想法無關緊要。”請不要在沒有適當範圍的情況下在學術問答網站上寫這篇文章。可以竊取想法,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因為想法很重要,是學術道德和文化的兩個最基本和普遍的信條。我開始收集到這在商業世界中的某些地方很受歡迎,並且商人非常了解這一點,因此無法從字面上理解它。請翻譯它以供網站的目標受眾:學術界使用。
@PeteL.Clark我是否只需要添加短語“ in business”?
@PeteL.Clark好吧,很簡單,只增加了一行,但我認為這是您想要的範圍。
是的,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我不知道您所說的話在業務環境中是否正確……很好。)
Stephan Branczyk
2016-02-07 14:39: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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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剛剛告訴我,他正在和一位教授一起上課,該教授用一種與我的設備相似但與我截然不同的設備創建了一家公司,我很樂意在他上班的時候和他談談。 / p>

NDA的用途和位置,但如果此人斷然拒絕簽署您的NDA,請不要以個人身份對待。

一個人越是專家在一個領域中,他在同一技術領域的公司擔任諮詢工作/顧問的可能性就越大。另外,一個人在某個領域內的專家越多,他聽到的想法與您的想法相似的東西就越多,或者他與其他具有相似想法的人合作的機會就越多。

因此,對於專家而言,簽署一份與他的專業領域有關的NDA通常沒有任何上漲空間(除非他為此得到了報酬),因為由於他自己的過錯,這可能會限制他將來可以接受的付費項目的類型,或者可能會增加他的潛在法律風險。

我是根據經驗講的。我不是教授,但是我是該領域的技術專家。而且,例如,關於分子生物學(因為分子生物學是我所知甚少的領域),我就可以簽署NDA了,但是如果它與我正在從事的工作太接近或太接近我將來可能會做的那種工作,我會把那個人停在那裡。

就像我說的那樣,NDA有其用途和位置。但是,如果您要與您的競爭對手競爭,請告訴他您的完整想法。那請不要不要為您著想(以防他不值得信任),也不要為他著想。如果不告訴他您的想法,那麼您就不能指責他背叛了您的信心或偷走了您的秘密調味料。

相反,請為您的創意申請專利,保護您的創意或自行啟動。一旦您的想法獲得了專利權,或者您的想法已經公開發布,那麼您可以去找他。或者,如果您想在那件事發生之前去找他,那就拿著現金去找他,並付給他建議。付錢給他的建議是他可能願意為您簽署該NDA的唯一其他方法。

Jesuisme
2016-02-03 04:02: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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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使用斯蒂芬(Stephan)編寫的方法,請教授簽署NDA很好。

但是,我認為更好的解決方案是召開會議,確定教授是否具有專業知識需要,然後願意的話,聘請教授擔任顧問。

事先告訴教授,會議是關於為您的業務諮詢項目。在會議期間,將討論重點放在有關教授的知識和經驗的問題上。

如果教授對此感興趣,下一步將是NDA。正確執行NDA後,將所有項目規格和缺陷(甚至可能存在的缺陷)列在表中,以便教授可以做出明智的決定來進行這項工作。

您的諮詢合同應包括一個條款,內容涉及未完成工作時將發生的情況,要交付的內容的詳細說明,付款條件以及知識產權(即任何教授所做的工作屬於您的公司)。如果您沒有現金支付服務費用,請考慮提供股權。

請記住,NDA是一個好的開始,但不是萬能的。您仍然必須知道是否有人違反了它,並且您必須支付法律費用來執行它。

順便說一句,您總是可以外出學習足夠的知識來製作原型,然後聘請專家擔任您首席科學家,如果您以後仍然需要它們。

編輯:

OP尚未成立公司,也不確定如何進行。該答案僅適用於存在公司且發展方向相對明確的情況。

很好奇-為什麼不贊成投票?
我認為,對這個問題的不滿是源於這個答案,就像對待面試的教授一樣對待教授。 OP明確表示,他們正在與作為專家的教授聯繫,以學習新知識,但正在尋求保密。另外,OP提到他們此時只是在圍繞一個想法。沒有*教授*可以諮詢的公司。考慮到所描述的情況,您在此答案中倡導的行為對於學生而言是相當假定的。
@eykanal感謝您的澄清。沒錯-OP只是在玩弄這個主意。該建議將更適合已經組建公司的人。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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