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對付被懷疑作弊的好鬥的學生
user85612
2018-01-09 04:26: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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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前的考試中,我的一個助教在六項考試中發現了欺詐行為。答案很相似,實際上在很多地方都是一樣的。我打電話給學生們到我的辦公室,並帶來了兩個同事來幫助我分別“採訪”他們(向他們詢問有關測試的問題,評估他們對該主題的知識水平,...)

其中之一學生對我唯一的一個問題做出了非常爆炸性的反應:“能否請您告訴我您如何解決“問題2”?他告訴我,他對這個問題感到威脅,並且我無權在考試後問他問題。我回答:“你還是你不知道嗎?”

那時候,事情突然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他猛烈地做出反應,猛烈地走出辦公室,同時喃喃地侮辱了他。我試圖讓他平靜下來,但他只有憤怒,他的言語變得發紅。看到這一點後,其他學生拒絕繼續與我的同事面試,離開了。

我絕對不知道我是否應該以其他方式處理這種情況,我應該讓他們重複考試嗎?

編輯(Jan / 09/18):

如果懷疑有不當行為,我應該將此案連同證據移交給院長。然後,他對其進行審查,並決定將其提交給學術委員會還是在此停止。他們最終有權決定該做什麼。但是,大約一年前,一位同事還面臨一種在測試中涉及欺詐的情況,院長決定不採取任何措施,因為對學生的潛在懲罰將太嚴厲(他可能會被開除)

編輯(Jan / 10/18):

只是向情況添加一些細節:在事件發生的那一刻,我正在與一位學生交談,每個人都在與我交談。同事對一個學生也是一樣。我們六個人在同一個(大)房間裡。另外三個學生在外面等。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71462/discussion-on-question-by-caverac-dealing-with-aggressive-student-suspected-to-b)。
_我們六個人在同一個(大)房間裡_-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您的原始措詞尚不清楚。在其他學生面前*問一個學生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每個學生的內,甚至懷疑自己的內,,都不是其他學生的事。
@JeffE更糟糕的是,這不僅關乎他們的事,我懷疑在其他學生在場的情況下討論此類問題很可能會違反學校的任何隱私規定甚至法律。OP可能因此將自己置於“非常”糟糕的位置。
@JeffE這種口頭考試安排在某些國家/地區很常見,例如俄國。當然,美國和英國的習俗有所不同。
@JeffE我理解您的意思,但我(仍然是)確信他們六個人共同計劃了這一點
-1
您是否認為他們計劃在一起並不重要。畢竟,您可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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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到一個問題時,憤怒,尤其是過度的憤怒是典型的偏轉機制。雖然有些人在質疑誠實時確實會生氣/生氣,但這通常是低強度的。海事組織,過度的憤怒表示內的可能性更大。像基本上所有這些事情一樣,它只是一個指標,而不是確定性。
當您沒有看到他們在考試中作弊時,您將無能為力
@Makyen絕對不正確。如果考試後在同齡人面前問過我同樣的問題而又沒有被騙,我會很沮喪。尤其是因為我們中的一些人正在為多項考試而努力學習,因此有時知識會在考試結束後從大腦中漏掉。您是否曾經被一個伴侶指控您實際上並不忠實?如果我指控您在同事面前是個mole褻兒童的行為,您會對這種戲劇性的指控做出冷靜回應嗎?防守並不是罪惡感的好指標。
@8protons,無論是哪種方式,我都希望看到實際的研究。我不是說“防禦性”,而是說“憤怒”,特別是“過度”憤怒。以我的經驗,過度的憤怒傾向於用作偏向機制,並且可以傾向於表示罪惡感。與所有非語言隊列一樣,沒有100%測謊器。有些東西趨向於指示。通常,您會尋找非語言提示和/或可能暗示壓力的特定提示的組合。
@8protons對於在充滿壓力的環境中質疑信任/誠實的重要事情,我被指責/詢問:我到過那裡但沒有過分。而且,是的,我要冷靜地做出反應,因為A)這是令人信服的最佳方法;B)我對自己的純真充滿信心。
壞壞壞主意。在同一個房間裡對整組學生進行質疑,以彌補您在測試過程中不夠專心以防止作弊的事實是邊緣騷擾。設法複製的六名學生意味著他們基本上沒有監督。在測試過程中走動,站在最後一排後面。這種方式潛在地損害學生的職業是非常不專業的。克服它,下次再專心!:)
八 答案:
Nicole Hamilton
2018-01-09 05:10: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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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所在機構的情況,向您的榮譽理事會或學術行為官員舉報學生及其問題行為,並使其成為他們的問題。在大多數學校中,您作為教師的責任是舉報可疑的不當行為案例,而不是做出最終判決。

在整個美國,這確實是正確的-像偵探一樣燒烤嫌疑犯已不再被視為對可疑學術不端行為的適當回應。而是有指定的大學官員來調查此人。但是OP可能不在美國(例如,我猜英語不是他的母語),在學術界的其他地方情況可能大不相同。
@PeteL.Clark是的,我不是母語人士,並且該大學位於美國以外
@caverac:對於此類問題,我認為您需要針對特定地理位置來獲取有用的信息。
即使在美國,此建議也會因位置而異。例如,我們機構的學術誠信政策明確指出,教員“應在可行的情況下,與學生一起審查涉嫌違規的事實和情況”,作為第一步,如果“學生不對他的任何一個提出異議,/她的罪惡感或特定的降級程度”。
感謝您的回复。從院長開始,我當然應該遵循既定的步驟,但是在大約1年前發生的類似情況下,他決定不做任何事情,因為對學生的處罰太嚴厲了(被開除)。
@caverac我仍然認為值得向院長報告並遵循使記錄整齊的程序。不管將來的結果如何,只有報告的病例會保留下來,而任何回顧分析都將是不一致的。
Maarten Buis
2018-01-09 15:15: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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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同事在場真是一件好事。就作弊部分而言,現在是時候升級(從官僚主義的意義上來說)這個過程,也就是將其移交給更高層次的人。理想情況下,這是為此目的專門任命的某個人或某個委員會。但是,如果不是這種情況,請與了解情況的同事討論。

就語言而言,您需要做出判斷。我會考慮到,作為一名講師,您的職責之一就是為您的學生和您自己保持一個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如果您認為該語言損害了該環境,那麼對它採取行動當然是合法的。同樣,在這種情況下,我不會嘗試自己處理它,而是將其交給更高層次的人。

為了將來與您的部門討論在這種情況下的標準流程。遵循標準流程可以更輕鬆地化解這種情況;


對您的編輯的反應:您應該把它帶給院長,而無需自己的“審問環節”。是否以及如何調查是她或他的決定,而不是您的決定。您已經註意到,在此過程中嘗試創建一個非正式的“前院長階段”很容易適得其反。

如果您因為她或他太寬容而感到不開心,那麼您應該在適當的委員會中進行討論。聽起來院長沒有足夠的製裁選擇,要么無所作為,要么被驅逐,兩者之間幾乎沒有。解決該問題可能是一種可能的方法。

我當然感謝您的回答。整體情況相當不舒服,特別是在看到我的學生如何反應之後。我在原始帖子中添加了修改內容,可能有助於討論。謝謝!
vadim123
2018-01-09 22:39: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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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20多年的教學中,我經歷過多次類似的情況,並且100%的時間都獲得過認罪。認罪讓一切變得更容易-您不必擔心以後的審判或爭議,學生也不會生您的氣,等等。我的技術:

  1. 通過與不相關主題的休閒對話與學生建立融洽的關係。

  2. 請說明面試的目的是讓您了解考試中的問題。

  3. 並排顯示考試(或副本),並顯示相似之處。說明由於偶然原因而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性很小(低於1%)。問學生他們怎麼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4. 通常在這一點上要供認。如果沒有,我說沒有口供或減輕影響的因素,那麼有力的證據使我將不得不對所有各方進行極高的懲罰。然後,我將解釋所有可用的各種懲罰,以及我在選擇方面如何具有很大的靈活性。

  5. 有罪的人想講述他們的故事。而且,一個政黨總是比另一個政黨(甚至完全是無辜的)有罪,而且這個有罪的人也不希望他們的朋友或同學受到不公平的懲罰。因此,有一個自白。

  6. 我只有一次面對雙方完全否認一切的事情,而我向前推進了對雙方的懲罰。第二天,經過深思熟慮,其中一個做了全面的認罪,使另一人寬恕。他們不是朋友,所以這不是他們兩個之間的協議。

  7. ol>

    注意:只有在我超過99%確信發生欺詐的情況下,我才進行這些案件。如果沒有,我會保留考試的副本,並等待下一次考試以查看是否再次發生。


    OP所描述的不幸情況是由誤導的面試問題“您是如何做到的?”引起的。在這種壓力大的環境中,它要求學生自發地再次解決考試問題。由於幾個原因,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最重要的是,這是否成為問題的核心,不管是否存在作弊行為(以及誰負責)。不知道正確答案的學生有時會很幸運,而知道正確答案的學生以後可能無法重現。同樣,正如學生指出的那樣(爆炸性地),重複考試的一部分是不公平的,以兩個年級中的較低者為準。訪談不應該涉及學生的內容知識,而應該只涉及學術不端行為的問題。

有趣的是,這正是專業審訊者根據三位專業審訊者撰寫的書中提取供詞的方式,這些書已經為情報,國防和執法機構諮詢了數十年。就是說,也許某些大學在這種情況下會針對教授採取的任何措施制定政策,所以這可能是一個很好的策略(而且似乎很有效!),只要它符合任何想這樣做的人的大學政策即可。路線。
僅當進行訪談的人也是被授權施加處罰的人時,才能執行這些步驟(尤其是#4-6)。在這裡似乎情況並非如此-似乎只有院長或學術委員會才能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由那些當事方來進行調查。
@ToddWilcox也是調查人員提取虛假供詞的方式,因此也是YMMV。
@fectin,不完全是。警察還(a)對證據的質量撒謊,(b)使用焦慮跡象確定嫌疑人何時說謊。這些可疑的手段是導致錯誤認罪的原因。
@vadim123所描述的技術也可以做到:“說明由於偶然原因而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性很小(低於1%)”,“在沒有es悔或緩解因素的情況下,證據如此強大,以至於我將不得不懲罰所有當事方和“罪惡的人都想講自己的故事。而且,一個政黨總是比另一個政黨更無罪”
總是得到自白就不足為奇了。面對您的選擇,即使沒有進行任何非法活動,也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您對此有把握,只會使您不太可能接受1%。嚴格地說,您可能毀了某人的生活。
@Thaylon,幾乎不會破壞某人的生活,而在一門考試中得分較低。
-1
@vadim123假設為1%。他們要么“受到極高的懲罰”,要么因為他們做錯了什麼而撒謊,因為在權威人物面前他們無能為力,仍然會受到懲罰。你覺得如何?憤怒?傷心?鬱悶?對已經處於邊緣的人會有什麼影響?-您會因為一直坦白而感到自己被確認,但是您不應該期望1%的誤差率嗎?這對我來說似乎是無法接受的。
法院系統通常要求的最高證明水平(例如[在美國](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asonable_doubt))有罪“超出合理的懷疑範圍”,即[大約](https://courts.uslegal.com/burden-of-proof/beyond-a-reasonable-doubt/)內98的可能性為98-99%(在[英國]則為91%)(http://www.crim.cam。ac.uk/research/beyond_reasonable_doubt/))。因此,我的標準是毫無疑問的。質疑該標準意味著質疑*任何*法院曾經對任何人定罪的可能性。
如今,@vadim123法院使用的是物理證據,而不僅僅是訊問作為唯一手段。我的意思是,在民主國家,我敢肯定在許多功能較弱的地方會出現反例。
@vadim123當然,您是一名專業法官,並不偏頗您的意見。提醒:您在已經確定有罪的情況下啟動案件,您將有資格擔任檢察官,而不是法官。出庭前,有可能不受懲罰。
Judy Robinson
2018-01-10 23:10: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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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30年的大學教學經驗。根據我的經驗,對被騙作的憤怒,激進的反應雖然不常見,但也不是那麼罕見。

有些人似乎認為,進行恐嚇是可行的。確保絕對不會。冷靜地站穩腳跟,並讓對方知道您將向相關教務長報告侵略性,辱罵性或其他不當行為。

其他建議:

  1. 充分熟悉您所在機構關於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並遵守這些政策。這樣可以保護您和學生。在我的大學裡,我們被要求首先與學生直接和私人交談,然後再進行正式舉報。

  2. 在每個學期開始時,都要提供書面材料(通常在教學大綱中)對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方法的解釋,包括向教務長(或其他行政當局)舉報的政策。

  3. 避免在任何其他學生的視野範圍內與該學生進行任何潛在的侮辱性對話。

  4. 任何測試都必須錄取或書面改寫不應被視為有罪或無罪的證明,而應在流程結束時進行討論,作為可能在幾天后完成的部分“返還”形式。

  5. ol>
感謝Judy,可能我這邊缺乏經驗。我剛剛任教兩年,從未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這肯定讓我感到驚訝,但您是對的:從一開始就明確規定將大有幫助。謝謝
Dancrumb
2018-01-10 01:33: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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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已經解決了有關處理可疑作弊的程序性問題。

但是,您的帖子和評論表明,當學生被問到一個完全合理(儘管可能具有挑戰性)的問題時:

  • 提高聲音
  • 被詛咒
  • 撞到無生命的物體(我相信是一扇門)

這表明憤怒管理問題。如果重複這種行為,將導致個人失去工作,失去朋友,並有可能使他們陷入法律困境。

如果您的學校提供任何類型的諮詢服務,我建議您談談對他們(首先不提及學生的姓名),讓他們參與與該學生交談。

這可能不是第一次該學生對此反應不當,這可能是其中一部分不能很好結束的更廣泛的模式。

我不知道您是否在1月9日更新之前寫過這篇文章。OP表示,這家機構的賭注很高-可能被開除。看,我聽說學生在面臨學術崩潰時會自殺。學生只是人類。如果這個學生提高聲音,被詛咒並敲門……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是一個人。我不容忍這種行為-但是當風險很高時,這是可以理解的。帶回家的信息:讓學生為成功做好準備,不要讓他們陷入誘惑。認真進行考試,以免發生作弊行為。
這可能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確實意味著它在專業環境中是可以接受的。我不會提倡對學生的這種行為進行懲罰,但是他們當然需要學習如何在高壓力的情況下管理自己,為自己的利益以及為當前和未來同仁的利益。
我,我寧願投入社會資源來支持學生的成功,而不是試圖重新訓練學生的大腦,以使他們在面對可能的學業崩潰時不會感到沮喪。
也許吧,但是我想重申的是,我並不是在說學生沮喪,而是在談論他們對沮喪和壓力的反應。可以重新學習這些內容,而暴力爆發絕對不適合專業壓力,並且將來會對他們造成負面影響。
受到充分挑釁的任何人都會表現出憤怒的爆發。不同的人的門檻處於不同的水平。我14歲的門檻非常低-他的接線方式如此。我寧願他衝出這種情況,因為他似乎像這個學生一樣受到威脅,而不是留下來,情況可能會進一步升級。// OP承認賭注很高。生氣的學生可能認為他們比OP還要高。如果很多人覺得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快到頭了,他們將無法直截了當地思考。但...
我告訴過您為什麼我拒絕您的回答,我們每個人都發表了意見。您認為是時候同意不同意了嗎?
同意不同意:)
zoonman
2018-01-11 12:52: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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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擔任助教,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如果學生拒絕回答-他在作弊。知道材料的學生沒有恐懼。

在這種情況下,請忽略發生的事情或對每個人進行第二次考試。在下一次考試中,給每個人單獨的任務。只是獨特的難題,只有學生知道該主題才能解決。是的,準備看到很多F標記。當標記的權重更大時,最好在決賽中進行。不及格的考試對作弊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課程。

您不是媽媽,您不必教學生如何表現或控制憤怒。這不是您的工作。

如果學生不尊重您並欺騙您-請給他們上課。一個艱難的。現在是時候了。聰明的學生會尊重你,其他人-討厭,不在乎他們。

聰明的學生會認為您對這種情況有過多的反應,這種情況有適當的處理先例,在第一次努力獲得更好的成績後,他們會浪費自己的時間,以及對自己的分數打低分。更不用說即使嘗試第二次考試也根本不可能。這是一個可怕的建議。
這個可怕的建議是對我一生中最好的老師的實踐的遵守。他們對試圖作弊的學生完全無知。他們通常也認識聰明的學生,不會懲罰那些學生。
您的第一段是虛假陳述-有能力的學生當場就不回答或不回答的原因有很多。您的第二段包含另外兩個可怕的建議:個性化問題和“獨特強硬”問題。前者使打分變得極為困難,而獲得的收益卻很小,而後者則破壞了標准考試的目的。您在那兒的最後一句話也表明了對學生普遍的反對態度,對於很多失敗的成績還可以,只是為了給潛在的罕見作弊者上一堂課。
我已經指出了最後一段的問題。聰明的學生不會因為浪費時間和精力而浪費工作人員,因為工作人員將自己視為警察的第一偵探,其次是教育者。此外,關心所有學生而不管個人感覺是專業的責任(從技術上來說,這是合法的)。
aparente001
2018-01-09 10:10: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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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想讓一個感到震驚並威脅要像彎角老鼠那樣反應的學生,我建議您不要彎腰或羞辱他。

學生會犯錯誤。我認為,我們作為老師的目標應該是幫助學生學習某些事實,技能,習慣以及思考和分析的方式,並以公平的方式提供有用的反饋。我認為我們的目標不應該是製造一隻彎腰的老鼠。如果某個學生似乎在期中考試中作弊,但是我們沒有證據,那麼我們就加大對期末考試的督導,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學生在未意識到的情況下作弊的機會。

(作為助教,我曾經遇到過這種情況。兩個學生交了相同的作業。但是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證據。解決方案:部門安排我班的決賽進入一個特殊的房間,我可以將嫌疑犯放在孤立的座位上

如果一個學生在期中被騙了,那麼如果/他被禁止在期末考試中作弊,否則他/她將考試不及格。

否則-如果學生設法在沒有不公平幫助的情況下在期末考試中證明了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好東西,不是嗎?

問題的確切引述是:*我唯一的問題:“您能告訴我您如何解決“問題2”嗎?
@aparente001也會,除非我沒有正確閱讀,否則他不是“在其他學生面前”。有3名學生分別接受了採訪,門外還有3名學生。
它之所以推動@StephanKolassa,是因為隱式的問題是:“而我問這個的唯一原因是因為我認為您被騙了”。如果學生犯有欺騙自己的唯一出路而獲得良好結果的罪惡感,那就是離開那個房間而不回答問題。他基本上是第五名。
謝謝您的答复,您是對的,也許他對這個問題感到困惑。但是請考慮一下:所有在那裡的學生都面臨著同樣的情況,我不認為他會在一起設計和實施欺詐的同一個小組面前感到羞辱
我不同意@PieterB:,因為面試的目的是“確定其中哪些人作弊”,而根本不“強迫所有人”承認作弊。實際上,這是任何具有客觀正確答案的測試的“最可靠方法”,在數學或物理科學中通常是這種情況。我看不出“喃喃自語的侮辱”是如何辯護的。如果您想將訴狀與法院訴狀相提並論,那就更像是蔑視法庭!
由於沒有跡象表明有任何學生被@aparente001建議的方式騷擾,因此被否決了。所有人都是成年人,並且在法律範圍內,機構內部的講師會對直接的技術問題做出積極反應是不可接受的。
@caverac等待。您問他們當他們在一起時如何解決問題2?我認為如果您編輯問題以準確地說出您當時所做的事情以及當時誰在房間裡,這將很有幫助,因為人們似乎以不同的方式解釋您的問題。
作弊不是“犯錯”。這是有預謀和欺詐的。請不要對其進行標準化。
鑑於OP的新細節,我不得不改變立場。每個學生的內,甚至懷疑,都不是其他學生的事。在同一個房間裡一起問學生(而不是在同一時間才是我所理解的)。
@LightnessRacesinOrbit-在許多情況下,在美國(我最熟悉的教育系統)中,作弊比我們許多人意識到的更為普遍。使所有的判斷力都沒有找出如何建立學生的學術成功的幫助。
@caverac-“請考慮一下:所有在那裡的學生都面臨著相同的情況,我不認為他會在設計和實施欺詐的同一個小組面前感到羞辱。”學生是個人。//看,如果您想製作一部Hercule Poirot戲劇,請加入一個社區劇院團體。
有點沒必要,但我明白你的意思。謝謝
@caverac-我的意思是,考慮一下最終結果是什麼-最佳情況,最壞情況等。您希望發生什麼?我懷疑您是希望學生們在遇到問題時會撒豆子,並描述他們作弊的過程。另外,我懷疑您是希望發現一兩個與其他人共享信息的學生。
@aparente001:美國祇是一個擁有近200個國家的國家。在我的國家中,對故意著手在同齡人中脫穎而出並獲得實際上沒有資格的學位的學生給予“判斷”是絕對好的。不要規範作弊。
_在我的學校裡,對那些刻意將自己的學生推向同齡人的學生施加“判斷力”-同樣在我的學校裡,我在美國。
@LightnessRacesinOrbit-“請不要規範作弊?”你歪曲了我的立場。我說的是,作弊在美國比許多人意識到的更為普遍。我也不喜歡作弊。就像我的帖子所指出的那樣,我認為沒有一個避免努力工作,學習材料和作弊的學生應該通過課程。在不扭曲彼此觀點的前提下,應該有可能就如何預防和解決欺詐問題達成共識。我的觀點是,如果我們監督良好,作弊者將自己鋪床,並且必須躺在其中。
garrettlynch
2018-01-09 20:06: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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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與所有學生一起說話的初始動作是正確的,並且做得很好,可以讓您的一些同事參加。這將幫助您在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時提出理由。但是,從學生的角度來看,他/她可能會感到尷尬,因為這在他/她的一些朋友面前發生。在這種情況下,這可能會使學生感到內//後悔或簡單的接納。

這次,我將在一對一的教程中給學生另一個機會。如果有可能(也許您經常見到這個學生),盡量不與他們聯繫並預約時間就與該學生說話-這可能只會導致沒有回复或拒絕。我會試圖抓住他們通過走廊,上課結束時或獨自一人在開放實驗室的時候。這已經向學生表明您擔心這種情況。將他們帶到可以私下與他們私聊的地方。事先告訴您的直屬經理您將要這樣做,如果您特別擔心學生,他們是否有任何往績記錄,或者您認為您可能會受到威脅,或者他們可能會利用私人空間為他們謀取利益(例如,稍後陳述未發生的事情)也許將本教程放置在它們是CCTV的位置-以防萬一。向學生說明作弊和竊的嚴重性,以及您作為學者報告任何可疑事件的義務。說明如果學生拒絕進行非正式討論(本教程是他們進行討論的機會),則在正式報告事件後會發生什麼情況-最壞的情況。嘗試讓他們了解討論這一點對他們有利。

向您的直屬經理或部門主管報告。如果該學生承認作弊/ pla竊,並且這是該學生的第一個事件,那麼他們有權處理該問題而無需將其升級為正式的紀律處分。例如,我過去曾發生過pla竊事件,該學生以前沒有發生過and竊事件,他們they竊的東西雖然明顯被竊並且通過Turnitin提供了證據,但只佔他們所製作作品的一小部分(不到15%) 。他們承認了這一點,部門負責人決定從他們的總成績中扣除相等的百分比。未採取正式的紀律處分,但學生確實未能完成作業,並且必須在夏季重複該作業,以發展到下一年。總而言之,這似乎非常合適,學生們學習了他們的課程,它並沒有終止他們在大學的機會,並且他們再也沒有竊學位。

爆炸後,我強烈建議導師不要再與學生就此問題進行互動,也不要再就任何問題單獨與學生互動。一次嘗試是合理的。第二次嘗試將是愚蠢而危險的(“愚弄我兩次,羞辱我”)。絕對在這個時候移交給其他人。
“您與所有學生一起說話的最初行動是正確的”,您怎麼能在不知道有關機構確切規則的情況下這麼說呢?(順便說一句,這個問題只說問問問者是不是對所有學生都單獨說了話。對我所有人來說,這對我來說似乎是可疑的。)
@David Richerby-是的,它確實單獨說了,但是問題繼續說:“看到這個之後,其他學生拒絕繼續”,所以其他學生(也許不在房間裡)知道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建議學生可能不好意思。我所工作過的任何機構都不想在不先與學生交談的情況下採取正式的紀律處分,尤其是不是第一次冒犯,因為這似乎是事實,而且鑑於教務長的評論,這裡似乎也是如此。
現在,通過對該問題進行編輯來澄清這種情況:實際上,所有學生同時在同一間大房間裡,每位學生都接受一名工作人員的採訪。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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