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意識到一位合著者在8年前將inserted竊行為插入了我們的論文-現在該怎麼辦?
DR A Ali
2020-01-26 03:57: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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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接受論文後,該雜誌稱一些句子正好抄襲了我的手稿。當我是第一作者時,我感到震驚。後來,我們發現在準備修訂稿的過程中,其中一位合著者從參考文獻中精確地複制了兩個句子。如果我曾經是無意抄襲的論文的合著者,這使我感到恐懼。我從另一個學院的朋友那裡獲得了Turnitin的訪問權,並查看了我以前的所有論文。

我意識到8到10年前,我實驗室的一位來訪的學生對發表的論文進行了significant竊。在我的監督下正確進行了數據和分析,但竊了引言,方法和討論場所的重要部分。我已經閱讀並編輯了論文的草稿,但是我沒有意識到他是從其他論文中復制了文字。通常,引用大多數資源。根據該工作,該學生已獲得博士學位。

當時,我國沒有人可以從機構使用pla竊檢測軟件。

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有多糟什麼是_some_句子?
總體而言,佔25%至30%,但文獻評論為複制詞佔50%至80%。在整個論文中,一種來源是10%,第二種是4%,第三種是4%。
由於抄襲,第一本日記要求您必須做什麼?
第一篇論文中的問題發生在發布之前。 編輯提到,裁判員已經接受了當前形式的論文,我們發現了準確複製的文本,應在接受之前對其進行更新。我們更新了這兩個句子,論文現已出版。 問題在過去的論文中。
抱歉,如果這是顯而易見的,但是鑑於幾年前的一篇論文中存在此問題,您是否檢查過“抄襲”論文確實早於您?還是該材料是否被學生自己的論文“抄襲”(通常被接受)?
我沒有Turnitin的豐富經驗,但是在區分_actual _,_ intental_竊與引號(直接或其他?)或忠實地重述文獻結果方面有什麼優勢?在文學評論部分,“ 80%複製的單詞”聽起來對我來說並不令人印象深刻。地獄,我會更擔心它是否“太原始”了。再加上此註釋可能會掩蓋您問題中80%的“單詞”……其次,在我看來,具有技術性質的“兩個句子”幾乎不是“ gi竊”,除非它們包含_novel Claim_,而該聲明應歸因於另一位作者。
除非您或這位學生參加某些選舉,例如,[普京案](http://theconversation.com/putins-plagiarism-fake-ukrainian-degrees-and-other-tales-of-world-leaders-accused-of-academic-fraud-112826)。再一次,他基本上擺脫了“我引用了我的消息來源”的藉口。從您所說的來看,這位學生只是個懶惰的作家,他現在聲稱別人的著作,發現和成就是他的著作,也許只是別人的措辭,坦率地說,隨著時間的流逝,每篇原創作品看起來更像是一本抄襲自他的著作。別的地方。
這是關於“ lag竊無所謂”這一假設的證據。
六 答案:
Wolfgang Bangerth
2020-01-26 21:28: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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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前進。抽像地,當然,我們應該關心這些事情,但是,實際上,已經存在了8-10年的一篇論文已經通過了時效法規。幾乎沒有人會回去檢查舊的文件-實際上,即使有人發現文本與其他來源重疊,也需要大量的工作和人工干預才能確定誰復制了誰。

您要帶走的要點是:您吸取了教訓,希望以後更加謹慎。從您的角度來看,這是一件好事,它將確保您將來不會再陷入潛在的尷尬局面。同時,放鬆。

是否沒有德國部長在30到40年前的論文中發現identified竊罪?我認為許多重罪的局限性較短。OP在關注方面是正確的。
我認為您誇大了確定誰復制誰的難度。通過OP引用的大量竊材料,the竊受害者將能夠在短期內提供令人信服和壓倒性的證據。該建議全部取決於不可能檢查的論點。
@CaptainEmacs:我認為論文和某些隨機出版物之間是有區別的-在OP中可能有一種。對於論文來說,毫無疑問是作者身份,論文的結果也是標題(“博士”)。在論文中發現竊會導致標題的撤銷,並導致公務員職業的衰落。單張數十年曆史的紙張(不太可能)縮回不會產生相同的效果。您要舉的例子是古騰堡(Guttenberg),他於2007年獲得博士學位,並於2011年被竊。
您正在考慮的另一個案例可能是德國部長Schavan,他在2013年失去了1980博士學位。她的案例之所以特別,是因為她當時是科學和文化部長,也就是說,她完全負責出於誠信,她被發現侵犯了自己。那當然使她的立場站不住腳。
這個答案是錯誤的。倫理沒有“限制條件”。被抓住的機會也無關緊要。
@AnonymousPhysicist:我不同意,但是違反道德規範也有一個“嚴重性”,嚴重性常常會對您可能期望的懲罰產生影響。我並不是要為這個問題找藉口,我只是說,出於所有實際目的,後果可能不會太嚴重。
我完全同意回答信息。無法將pla竊的論文與“某些”論文中的某些隨機句子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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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於@CaptainEmacs給出的確切原因。它所需要的只是一個想要傷害OP的人,即使這是未來的五到十五年。是的,這只是一本出版物-但是有多少其他合作者做了類似的事情?像這樣的舊情況將越來越容易以編程方式進行挖掘,並且如果OP的職業生涯達到頂峰,那麼類似的事情可能會成問題。想像一下:有人匿名向撥款/任期/職位搜索委員會指出了幾本竊的出版物,上面寫著您的名字。一點都不好。
@StephanKolassa OP會受到傷害嗎?他們只是合著了一篇pla竊的論文,或者他們聲稱如此。當然,它們可能會吸引一些攻擊,但是可以責備它們嗎?
隨著時間的推移,竊檢測軟件將變得比現在更好。即使今天不太可能有其他人運行該軟件,但隨著時間的流逝,諸如此類的軟件將得到改善,從而使檢測這些案件變得更加容易且省時。
@user2768所有作者共同負責一篇論文。我們的時代也傾向於將我們的道德規範(和能力,例如抄襲檢查的能力)追溯到過去,因此作者當時無法檢查其同事的gi竊事實今天不太可能成為藉口。我不確定是否要求所有作者都必須通過竊檢查程序檢查過去的所有合作情況是否適當(畢竟所有學術界都依賴信任,否則將不可行),但是由於OP已經發現了一個問題,因此他們最好對其進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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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ainEmacs我想我理解您的立場:合著者應該依靠信任,但是一旦發現,就必須舉報竊者。
完全是@user2768。
@CaptainEmacs是的。[Karl-Theodor Maria Nikolaus Johann Jacob Philipp“ Wilhelm” Franz Joseph Sylvester Buhl-Freiherr von und zu Guttenberg](https://en.wikipedia.org/wiki/Karl-Theodor_zu_Guttenberg)。
@YonatanN不,我想起了Schavan,他的論文幾乎籠罩在黑暗的過去中,我不確定它是否如此公然。古騰堡的博士學位是最近的。他本來可以更加意識到被發現的潛力。另外,他的竊甚至不是主要罪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是一個論文被改寫的案例(至少部分地是由聯邦議院的研究機構撰寫的;在公然濫用納稅人資源,原始工作的情況下,隨之而來的竊只是錦上添花)。完美的反例。
Anonymous Physicist
2020-01-26 08:20: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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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與訪問學者的負責學術誠信的博士學位機構的官員聯繫。他們應該調查學生的for竊論文,從而可能導致博士學位的撤銷。我猜他們會決定發布更正。

我的閱讀是,OP還是這些論文的合著者,所以是的,他們可以聯繫期刊,但是OP可以寫“更正”可能有意義。
這是一個可怕的建議。OP絕沒有陳述任何證據表明學生的PhD包含任何竊。在對某人進行如此嚴厲的指控之前,要使他們的(前)機構繼續努力,至少應有一些證據證明這一點是正確的。這種方法似乎是對當時的學生進行明顯的(很可能是完全不相關的)竊,對當時的學生進行追溯和不成比例的複仇。
@MichaelMacAskill的問題是“該學生已根據工作獲得了博士學位”。這個問題顯然暗示了implies竊在論文中。我主張問責制,而不是報仇。即使the竊也不在論文中,也應予以適當的通知。
“即使抄襲也不在論文中,也應予以適當的通知”。為什麼?如果論文中沒有竊,則完全沒有必要通知大學。如果需要任何通知,那麼一定只能與相關期刊的編輯聯繫。
>“在對某人進行如此嚴重的指控之前,” @Michael MacAskill都不是指控的一半。recipient竊博士的人並非事實。並告訴發行機構那是通知而不是指控。
@MichaelMacAskill他們將在期刊或媒體上聽到它,因此有禮貌地讓他們有機會在新聞發布之前對其進行適當地處理。
這個答案是“可怕的”。只有一種懷疑,應該對此提出正式指控嗎?這可能會對原告產生刑事或民事責任後果。這些是蓋世太保的斥責手段。
@VladimirF您的評論完全歪曲了這種情況,並且這個答案不正確,您與gestapo方法的比較令人遺憾。
@KonradRudolph不是Gestapo的方法,而是不需要任何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向他人譴責他人的方法。如果您無法消化G字,請改用Stasi或StB。
@VladimirF然後我的評論中有一些錯誤。這並不能使您的評論更好。通過遵循既定的舉報舉報程序來維持主要依靠自我和社區維持治安的學術標準,與向法西斯警察機構譴責無辜是不同的。
@VladimirF答案假定問題正確。有不當行為的證據。必須糾正不當行為並進行調查(告知當局證據,以便他們進行調查與指控不一樣)。有證據時,這不是誹謗或誹謗。極權主義的警察國不調查也不在乎證據。這與我的回答完全不同。同樣,誹謗/誹謗法在各地之間也有很大差異。在某些地方是非法的東西在其他地方也很好。
Rolf Kwakkelaar
2020-01-27 05:58: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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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建議與有關期刊的編輯聯繫並說明情況。是的,這可能會導致撤消或表達關注,但這仍然比坐在這些信息上(並且更有可能)是其他人發現信息要好。作為指導,您可以檢查發布者的撤消政策。當然,較大的發行商(Wiley,Springer,Elsevier等)在線擁有此信息。全面披露-我為出版商工作。

似乎幾乎沒有其他人會發現。特別是因為OP(作者)比大多數人更清楚地閱讀了很多年,所以這是多年來所不知道的。
@MichaelMior OP使用軟件檢查其出版物是否存在抄襲。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查看大量出版物。OP在他們的職業生涯中越進步,有人檢查的可能性就越大。
完全正確。它所需要的只是想要傷害OP並有權使用Turnitin或類似產品的人。
我還要補充一點,我從道德角度考慮,不管其他人是否有可能發現它是否發生都沒有關係。
Hakim Meskine
2020-01-28 16:28: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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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關於竊沒有“限制時效”。這樣很像謀殺。我曾有人向我抱怨說,他們的工作被10年前發表的論文竊了-事情發生了,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可能性會隨著時間的增長而增加。永遠。發表工作的雜誌;就是這樣,沒有其他選擇。如有疑問,請訪問以下網站: 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guidance/Guidelines編輯將評估of竊的水平,如果存在,將確定適當的行動方案。從發表勘誤到論文全面撤消,範圍廣泛。將來,在提交論文之前,請始終通過竊檢測軟件運行該論文,或者至少對您的摘要進行文獻搜索以查看其中還有其他內容。您會驚訝於通過非常簡單的方法捕獲到多少抄襲。

mgr
2020-01-27 03:59: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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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您的機構是否有竊指南,並遵守指南。如果不是,也許與您的一些同事討論您是如何受到欺騙的,並建議他們檢查他們的共同著作。畢竟,您最關心的是將來不會成為竊指控的受害者,因此,最好的保證應該是在道德上有突出的表現。

Snijderfrey
2020-01-27 02:03: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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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直都在問這個問題,這一事實令人印象深刻,說明了一切。我會接受@Wolfgang Bangerth的建議,儘管嚴格地說,這當然是報告問題並接受後果的正確方法。

假設您在“現實世界”中犯了某種罪行,例如10年前偷竊了一些東西而沒有被抓到。讓我們進一步假設您知道它是由照相機拍攝的,因此肯定有證據並且您沒有被捕獲,因為出於某種原因沒有人看過視頻。你會報告嗎?您也許應該這樣做,但很多人會說,鑑於您所做的後果很小,這是不明智的。另外,據我所知,在德國(我居住的地方)居住五年後,“小問題”屬於《時效規約》。因此,您可以談論自己所做的事情而不必擔心任何(法律)後果。我不確定學術界是否會存在這樣的概念,但是我覺得這個概念有意義。沒有人受傷,損失也很小。停留在這張照片中,像謀殺這樣更嚴重的事情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因此,您的問題的答案是回答另一個問題:您將案件放在哪裡?您是否認為這很嚴重,以至於經過這麼長的時間,仍然有必要自己舉報,甚至沒有其他人注意到?它是否對您的良心如此困擾?如果是這樣,請繼續進行報告。但是,我的建議是不同的。我們都是人類,我們都會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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