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正在中東地區攻讀碩士課程,由於種種原因,該課程似乎無法完成/值得完成。主要問題是缺乏研究工具,無法讓我為自己的論文生成數據。確實存在的設施似乎優先考慮來自宗教多數的學生。作為基督徒,您在中東獲得的機會並不多,也沒有免受歧視的保護。
所以我申請了歐洲的碩士課程。此後不久,我收到一位教授的個人信息,要求我重新啟動碩士課程而不是攻讀博士學位。
我的問題是:我應該如何公開為什麼我不會完成已經報名的碩士課程的原因?我不確定是否應該提及宗教原因-我不想眼花亂,但這是在一個主要是伊斯蘭國家的基督徒的現實。儘管宗教歧視是真實的,但提及宗教歧視會否(並極大地)影響教授接受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