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處於絕望的境地。我犯了一個錯誤,犯了學術上的不當行為。
我已經同時將我的文章提交給了兩個期刊,比如在j1和j2中。一旦我收到j1期刊的錄入通知,我就向j2寫了一封撤回電子郵件。
但是,文章上線後,j2的審閱者發現撤回文章實際上是並行提交的。
>我是3年級博士生,而我的教授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為。我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我應該向j2寫道歉電子郵件嗎?如果j2接受道歉,j1會保留文章還是將其撤回?
出現這種情況的最佳方法是什麼?
*我是這兩者的審閱者期刊。
我處於絕望的境地。我犯了一個錯誤,犯了學術上的不當行為。
我已經同時將我的文章提交給了兩個期刊,比如在j1和j2中。一旦我收到j1期刊的錄入通知,我就向j2寫了一封撤回電子郵件。
但是,文章上線後,j2的審閱者發現撤回文章實際上是並行提交的。
>我是3年級博士生,而我的教授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為。我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我應該向j2寫道歉電子郵件嗎?如果j2接受道歉,j1會保留文章還是將其撤回?
出現這種情況的最佳方法是什麼?
*我是這兩者的審閱者期刊。
如果您是經驗豐富的審稿人,則應該了解規則,因此退回到沒有經驗的研究生可能會束手無策。顯然,這不是一個“錯誤”,而是一個“賭博”。您應該從兩個地方撤回這篇文章,並且要明確地指出您的顧問不知道。
您沒有提到您的顧問是否是該提交的合著者,但是如果他/她是,則違規行為甚至更糟,因為您不僅未經同意就提交了,還冒著損害他們的風險。在期刊中也享有聲譽。
最好的方法是完全承擔自己的錯誤並道歉。從積極的一面看,這並不意味著您犯了捏造數據或竊的致命罪-您違反了一條規則(可能違反了期刊的條款和條件)。可能不是解僱的理由,但您可能會被迫皮帶一段時間。
不要再做一次!制定此規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尊重審稿人的時間和精力(審稿人的時間是寶貴的,通常是無償的。我們不能讓所有期刊都審閱相同的工作)。
最好的方法是寫您的教授,兩本期刊,真誠地解釋您的原因,並讓他們按自己的意願處理情況。
每個人都會犯錯,有時甚至是錯誤的錯誤。我認為,就學術聲譽而言,試圖掩蓋或掩蓋這些錯誤將使您比錯誤本身付出更多的代價。
TL; DR:首先與您的顧問和合著者保持清醒,並希望他們能為您提供幫助。 b>
同時提交是一個很大的禁忌,因為這意味著您是通過創建兩倍於必要的工作來浪費審閱者和編輯者的時間,並且通過使接受的機會增加一倍,您實際上在排隊,這對其他作者是不公平的。除非您有很好的藉口,否則人們對此會非常不滿意。
在採取進一步措施之前,您需要與您的顧問和合著者交談。他們遲早會找到答案的,最好是先聽聽您的聲音。您必須說明自己的所作所為,原因,這是一個可怕的錯誤,並真誠地後悔。希望他們能幫助您解決問題。
您的顧問和合著者將需要幫助您向期刊道歉。
每個人都會犯錯。重要的是您必須盡快對其進行糾正。如果您道歉,那麼希望可以原諒,並且您可以繼續學習重要的課程。
並發提交遠沒有偽造數據那樣嚴重。希望您能從中汲取教訓,並能恢復名聲。祝你好運!
我無法說出這些期刊將如何反應,但是我可以說,作為會議計劃的主席,行動方針是拒絕在這兩個場所舉行。我的期望是讓j2與j1聯繫,讓j1取消接受。
我認為您已經有了正確的答案;但是,道歉的結果取決於幾個因素。
1-如果兩種期刊都屬於同一出版商,我會收到一封警告信,也許不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2-如果期刊屬於不同的出版商,而您處境艱難。首先,您需要向j2道歉,並向j1道歉。如果j2拒絕您的道歉,我希望j1採取強有力的行動。至少撤回文章並可能禁止。但是,如果j2顯示出靈活性並且只發出警告,則j1很有可能會認可j2發出的警告並且問題會得到解決。
我的建議是不要隱藏或不要嘗試聰明。抱歉,您應該在日記中提及您的服務。編輯器可能不會根據您的工作表現出很少的靈活行為。
最後,永遠不要重複這種錯誤。
就像其他答案中所述的那樣,您的合著者應該了解這種情況的當前狀態以及並行提交本身的事實。
在通知期刊j1和j2方面,如我所見:您可能會向j1(編輯?)寫一條簡短消息,只是告知(接受)文章由於您的疏忽也已提交給j2,但已從那裡撤回,並且給j2寫一個道歉信(如果您特別指出這是由於您的錯誤,疏忽等而發生的,那會很好)。通過寫入j2(審閱者),您可以將球“傳遞”到j2。因此,由j2決定是否接受您的道歉,將其升級到下一個級別(例如,通過聯繫j1並要求他們撤回您的稿件)或執行其他操作。
您是來這裡詢問如何處理此問題的建議。但是實際上您別無選擇,請讓您的主管知道,他/她會告訴您您應該做什麼以及如何處理。對我來說,您的大學比您負有更大的責任。您的大學應該在允許您在科學期刊上提交論文之前,對您進行科學界的教育,而不是只給您提供有關Do和Dont信息的小冊子。但是,我沒有取消您的責任。您的主管和兩個期刊都是所有這種情況的真正受害者。
現在可能對您沒有太大幫助...
但更具戰術性的方法是發送兩個版本,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可以很自如地解釋兩者之間的差異。明顯的強制性差異:
Voila,您幾乎有了全新的論文。是的,需要做一些額外的工作,但壓力工作可能不及冒被騙者指出的那麼多。
我傾向於不同意這裡的每個人。一位研究員注意到您同時提交。所以?那不是問題。
您被允許這樣做嗎?可能不會。你應該做嗎?絕對。
目前,期刊正在與我們賭博。他們收錄您的文章,保留數月,最後拒絕。我們為什麼不應該這樣做?
您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工作或學校,就像學校和雇主可以一次考慮很多選擇一樣。期刊也應如此,並且可以接受。當前不是事實,這不是您的錯,而是日記顯示其功能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