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何向學生解釋,通常有一位主管擔任合著者?
user12635
2015-09-24 00:44: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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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研究領域中,通常會邀請一名主管作為學生與博士學位研究相關論文的合著者。指導者主要通過幫助改進論文的寫作做出貢獻,例如強調論文的貢獻或澄清內容等。這意味著指導者不提供與論文研究直接相關的任何內容。主管甚至可能不理解論文中使用的方法。

基於 this問題的所有答案,很明顯,該習俗並不適用於所有領域,

我想知道主管如何向一名新博士生解釋他/她應在其論文中包括主管的姓名。 PS:當我開始攻讀博士學位時,我已經知道這個習俗,因此我的上司無需向我解釋。但是那些陌生人或陌生人呢?

@Wrzlprmft抱歉,這些是有關上司貢獻的例子,我已經更新了問題。
我強烈建議您改寫問題,以詢問如何說服別人讓主管幫助撰寫本文。這是完全不同的,並且比僅在作者列表中添加主管更為道德。
如果您對此有所擔心,我會與每位新來的學生會面,向他們提供一堆表明習性的最新論文,然後詳細介紹您如何參與其中,並解釋諸如第一作者和最後作者,適用於您的領域。
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如果很難向您的學生解釋這個概念,也許是因為習俗是錯誤的?如果我可以提出一個(非常)類比,那麼這有點像在奴隸制時代問什麼,向您的新來奴隸解釋奴隸制是土地的習俗的正確方法是什麼?成為您的財產並遵守您的命令;和“如果奴隸拒絕遵循該習俗該怎麼辦?”答案是:不。如果_explaining_習慣導致這種不適,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強烈的信號,表明您不應___實踐。
@DanRomik雖然我同意在某些情況下無法獲得主管的共同作者,但在我看來,這種預備談話的心理對這種情況的判斷很差。有些人對他們的重要性和力量充滿信心,其他人則不太願意以詳盡的細節和指揮方式來討論他們,而這些人可能與他們的貢獻缺乏聯繫。同樣,在完全不合理的情況下,學生對作者資格的要求沒有或有錯誤的想法,但是他/她的自我卻阻止了對該主題的輕鬆,優雅的討論。
這項研究至少得到您的資助嗎?
*主管甚至可能不了解論文中使用的方法*我不知道該人當時如何要求作者身份。而且我在一個由主管共同撰寫學生論文的領域,因為學生不可能自己進行研究。
為什麼主管沒有被列為編輯者或作者以外的其他職位?
這裡有兩條評論:1)由於您認為這是您所在領域的常態,而不是其他領域的常態,因此如果您提到哪個領域可能會有所幫助。 2)我的研究領域絕對是錯誤的。仍然有一些督導員堅持這樣做,許多學生認為這很普遍。但是即使他們的主管說服了他們這是常態,也並非如此...
您不應該在告訴學生這樣做之前(至少在您的領域中)認為這是正確的做法嗎?
學生可能會問,如果在您所在的領域,導師對論文做出足夠的貢獻以值得共同作者,這是您的常識,那麼您如何實現本論文的風俗習慣?您對該問題的回答可能會解決問題。
聽起來如果您只是在編輯而不是在積極寫作,則應該將您添加到“謝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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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Ho很好,從現在開始,我將認為“協作自然科學論文”的作者沒有任何意義。
@CapeCode您是否認為為研究項目貢獻某種方法的人即使沒有完全理解可能已在該項目中應用的其他方法,也應該被列為共同作者?
如果大家都知道@CapeCode的方法,為什麼還要麻煩合作呢?您為什麼不自己做所有事情?實際上,大多數研究人員並不是萬能的,而協作可以讓他們獲得他們沒有的額外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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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S:一名博士生應該獲得自主進行研究的能力。如果主管的“指導”以主管的決定和博士生的執行方式發生,我認為這種情況不會發生。主管可能會在更高的抽像水平上提供有價值的建議,而所用方法的細節只有博士生才知道。在導師主要提供有關“問題”的專業知識,而博士生設計並描述“解決方案”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可能甚至應該發展。
地圖商@O.R.Mapper認為,在某種特定的方法上,學生可能會勝過指導老師,但是如果暗示有共同作者的話,指導老師*“不理解” *對我來說似乎是個問題。
@CapeCode:對此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們可能會同意:“不理解”並不意味著主管*不能*理解,而是主管可能不會投入精力來理解它,即使他們無疑會嘗試。您可能會不同意的另一個,如上文所述。我同意Greg的觀點,協作的重點是,不同的人可以在聯合工作的不同部分工作,而無需對其餘的工作有任何深入的了解。
@O.R.Mapper我認為我們同意這一原則。至於協作工作,我第二次尼克·S說,這個特定問題是關於主管與學生的關係,而不是具有互補專業知識的小組之間的協作工作。
在這裡,許多人都在爭論眼前的問題是否合乎道德。這不是重點。事實是,作者身份在不同的科學或研究領域中並不意味著同一件事。例如。在粒子物理學中,有*論文*有數百位作者的論文。正是因為*不可能在每種涉及的方法/技術上都是專家。
十二 答案:
Brian Borchers
2015-09-24 04:16: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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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確實是在獨立於導師的情況下撰寫論文,則導師不應是合著者,導師要求這樣做是不合適的。

在更常見的情況下,顧問提供論文主題,並直接與學生合作制定論文(舉行定期會議,審閱論文草稿,與論文委員會會面),然後發表基於論文的論文,顧問的參與通常值得共同撰寫。在這些情況下,論文的作者權應在研究工作開始之前解決。

我著重向學生解釋這一點,然後再開始與他們的論文和論文合作。我只是不同意監督一個不同意以這種方式分享作者身份的學生。

“我根本不同意監督一個不同意以這種方式分享作者身份的學生。”考慮到您和Paul Garrett都是數學家,我發現您的政策與他的政策之間的區別非常明顯。 (這不是批評,我自己的政策絕對是在他們之間的開放時間裡。例如,包含我上一個學生的博士學位論文的論文是與我共同撰寫的。這是我最強大的論文之一,我當然在必不可少的方式,因此迴避作者資格既違背我的道德規範,也違背我的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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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補充一點,如果您定義數學以將應用數學和計算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等排除為“非數學”,則我認為Paul的答案對“數學”很有用。我不同意適用於更廣泛的“數學科學”類別的答案。
很高興您告訴您的學生,我進入了工程領域並從數學中畢業,不得不自己學習約定,我沒有立即意識到“最後一位作者作為顧問”的角色我的領域和我的顧問從未明確告知我這些約定...
如果從我的答案中看不出來,當我與一位研究生共同撰寫論文時,我一直在做足夠的工作來證明根據ICMJE規則合著。如果我沒有做出那樣的貢獻,我將不同意成為合著者。但是,我很難理解任何負責任的顧問怎麼可能不參與研究生顧問的論文或論文,而他們的貢獻將不值得共同撰寫。
至少在理論計算機科學中,慣例更接近於Paul所寫的。顧問不是*僅僅*只是為了完成工作的作者。因此,計算機科學中最像純數學的部分實際上確實遵循數學慣例。我猜想將顧問作為共同作者包括在內是與按字母順序排列作者無關。
@Brian:是的,我知道您已經申請了,他很純正。你們兩個部門的名字仍然是“數學”,所以我發現分歧很有趣。您的部門中是否有像Paul Garrett一樣工作的純數學家? (老實說,我剛剛開始注意到,我係中的少數應用數學家的合著慣例似乎也比我們其他人更接近於科學領域的合著者,後者與我們其他人更接近。保羅描述了但並非如此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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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我是拓撲學家。我與顧問沒有共同的論文,事實上,顧問實際上可能從未真正將我正在研究論文的財產的定義內在化,而且他對我*是一個非常出色的顧問。當她的學生從事一些她碰巧也在從事的工作時,很可能會有一兩篇聯合論文。當他們從事其他工作時,沒有。沒什麼大不了的。
StrongBad
2015-09-24 01:11: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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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局外人來說,這聽起來很像禮物作者身份。學生可能會拿出一些例子,將您的建議視為學術不端行為。我認為您可以說服學生的唯一方法是,您是否可以提供相關期刊或專業機構的書面政策。

我會對這兩種情況的一個示例非常感興趣,因為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有人發表任何官方聲明,表明他們不希望遵循《溫哥華議定書》(而我在該站點上看到的是,這在在某些領域對於合著者資格與那裡所說的有不同的習俗。
@TobiasKildetoft:“某人發表的任何不願意遵守溫哥華議定書的正式聲明”-可能與以下情況有關(問題?),即遵循一套不同的,已達成共識的公約的人根本不會提及溫哥華協議。在學術界的整個過程中,我從未從會議組織者或其他研究人員那裡聽說過溫哥華協議-我唯一熟悉的方式是因為“互聯網上的某些人(閱讀:Academia SE上的用戶)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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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iasKildetoft: [這個問題](http://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46358/7734)提到了這樣的期刊。另外,我最近還了解了[具有類似指南的期刊](http://www.worldscientific.com/page/ijns/submission-guidelines)(他們要求一位教授擔任相應的作者)。
@Wrzlprmft我確實看到了另一個問題,但實際上並沒有明確提及哪個期刊(我想當然地將其記為不適當的期刊,儘管我當然不知道)。對於您鏈接的期刊,它們有點含糊不清,因為它僅提及初級作者何時是合著者(即不是唯一的作者),儘管它似乎假設沒有初級研究員就不會撰寫任何論文。
@TobiasKildetoft [聯盟作者規則](https://twiki.cern.ch/twiki/bin/view/Main/ATLASAuthorshipPolicy)是我所看到的最不同的地方。這就是說,許多社會/新聞媒體的政策略有不同。我認為它們就像開放式源代碼軟件許可證一樣,大致相同,但是關心這些事情的人關心的是邊緣。
這個。如果指導者應該是論文的作者,那麼根據標準的作者指導原則應該是不言而喻的。
Floris
2015-09-24 22:51: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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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不要僅僅因為“您是主管”而被任命為主管,而是充分參與學生的研究,使您有資格以“常規方式”獲得作者資格,這是您的職責(

換句話說-適當地擔任主管的工作,就您的合著而言不會有任何爭論。而且,如果您真的正確地完成了這項工作,您的學生最終將能夠寫出您不會被列為作者的論文-當那一刻到來時,您應該感到自豪,而不是為失去的引文而哀悼

Eric
2015-09-24 21:58: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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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計算機科學中很常見。您可能低估了您作為顧問的貢獻。我認為這不僅限於論文的語法編輯。以我的經驗,我的顧問的貢獻是:

  • 設置研究的總體方向
  • 提供(使用)研究中使用的設備
  • 根據他的經驗找到相關的工作
  • 在研究過程中定期開會討論進展,下一步做什麼,如何解決問題等。
  • 討論如何最好地展示結果並幫助決定在何處發表
  • 在實際撰寫論文時提供基本幫助,包括撰寫一些介紹性文字,進行審閱,校對等。

基於我的互動與其他博士生一樣,這是常見的模式,很少有導師被列為論文的最後作者。

很好,但我很好奇,您的答案將如何在問題的第一段末尾提到“主管甚至可能不理解論文中使用的方法”……而且,IMO,一個人必須作為主管的謹慎可能也會高估他的貢獻,作為主管,我寧願低估...
@NickS:很好,如果本文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了多種方法,那麼我認為每個共同作者是否需要充分理解每個部分的每個步驟才能聲明共同作者可能是一個棘手的問題。顯然,在這樣做之前,最好先這樣做,但是我想知道在實踐中,如果嚴格遵守,那麼多少可靠的協作論文實際上將有零個作者;-)
我同意@SteveJessop的一般評論。但是,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這個答案就是說,即使學生正在做研究,在很多情況下,實際上是指導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巧妙地引導學生走上了正確的道路。儘管實際上經常是這種情況,但我高度懷疑這樣做是否可以以非常微妙的方式完成,以至於這種微妙以至於學生在沒有主管真正了解那裡發生的事情的情況下,不會意識到自己受到了指導。
@Eric。儘管有您的觀點,但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有資質的學者將已經知道論文是在給定的部門,大學和(因此)現任校長的主持下進行的。您會爭論多遠?總裁是否也不會影響部門的方向?為什麼不只包括美國總統和所有前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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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ctor,我認為您對直接做出的貢獻感到困惑。該研究是關於探索我們的假設以進行測試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到這一點。這正是顧問做出貢獻的地方。研究不一定是建立和執行實驗的工作。這就是為什麼一些學士學位的學生錯誤地認為他們是主要的貢獻者。論文已經有了致謝部分,以感謝那些幫助進行了研究工作但沒有“貢獻”的人。
難道不是主管應該首先做的事情嗎?他已經在他的部門和他的贈款申請中得到了讚譽(對個人的培訓,對於某些贈款來說是極其重要的)。我的主管為我做了所有這些事情,除非他實際上對該項目做出了直接貢獻,否則他只能期望在“致謝”中被提及...。是的,我明白了,在某些部門或某些科學領域,“規範”,但應該做的事情是因為它們是對的,而不是因為它們總是以這種方式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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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爭辯說,一個做出了足夠貢獻的主管(當然,設計算法是一個很大的貢獻)應該得到大家的認可。但是問題不在於貢獻,而是關於說服學生這是“共同的”。而且在該領域中通用意味著即使貢獻為零或接近於零,這也是規範。
用我的觀點來看,有兩種可能:1)主管對項目的貢獻很大或至少是合理的。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因為他的貢獻而將他包括在內(不是因為它很常見)。 2)他的貢獻低於最低限度。你告訴我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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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以持卡的終身計算機科學家的身份發言:在我看來,您列出的大多數活動都不足以共同作者,在我的子領域中也是如此。特別是,提供財務支持,擺出研究問題,提供設備,定期開會以聽取進展並提供反饋,討論演講問題和出版地點以及審查論文不足以共同撰寫。(如果我認為這些東西就夠了,那我還會多篇論文。)
@JeffE兩個問題:在您的指導下,博士生單作者論文的普遍性如何?您認為額外的輸入變化量是什麼,值得您考慮作者的貢獻?
DoubleDouble
2015-09-24 20:59: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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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主管如何向一名新博士生解釋他/她應在其論文中包括主管的姓名。如果學生拒絕遵循習俗會發生什麼?

您似乎試圖讓他們成為合著者,只是因為[ ),這可能會使學生更有可能認為您試圖利用它們-這就是在其他領域中看到它的方式。

如果這是習慣做法就像您說的那樣,在尋求幫助或建議時,這可能會使他們對同行或該領域的其他人印像很差。

如果您覺得自己值得與他人合寫,除了因為風俗習慣,為什麼呢?這就是學生要去做的。

  • 可能性1:您在紙上有很多意見,足以保證作者身份,學生不承認這一點。指出您在更改或添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出如果您要他們刪除您添加的任何內容,他們將沒有文件。嘗試將他們引薦給其他同行。如果他們仍然決定不理您,那麼他們顯然將來就不需要您提供任何其他建議,您最好在首次同意成為他們的指導者時指出您對學生的期望。

  • 可能性2:您對紙張的影響很小(如果有的話)。學生不認可該習俗。如果您希望最好的做法是對學生來說,請遵循該習俗,然後說明原因。可能是未來的潛在合著者可能不信任他們,或者這可能是聲譽低下的開始。 從學生甚至某些局外人的角度看,似乎您正在利用他們。他們可能不信任您說的任何話,尤其是因為“您的聲譽可能受到損害”是空洞的。您可能需要轉介他們向教職員工詢問。隨著更多人的同意,它變得更加值得信賴。如果他們仍然決定不理你,那麼至少您嘗試過-他們將不得不承受後果。

+1我認為這是實際上試圖回答該問題的唯一答案。
Dan Romik
2015-09-25 02:04: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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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昧地仔細閱讀了您的SE資料和歷史記錄。您以誠實的研究人員的身份打動了我,他對學術職業感興趣,但是仍然經常對出版物記錄存有疑問和焦慮,這使您在此發布了許多有關道德上有問題的做法的問題(在少數情況下涉及假設的“研究人員”)。在您的實驗室中”)。除了當前的問題(我已經在註釋部分發布了各種答案)之外,我發現的一些示例也一目了然:

您的其他幾個問題(例如,這個問題此人)從道德的角度看似乎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問題,但是仍然表明您希望通過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戰略手段來提高出版記錄和學術成就的跡象努力而有才華。

我必須說,這種模式似乎開始令人擔憂。當我說我認為您對出版物的關注,尤其是您的傾向時,我將盡可能地避免做出判斷(其他原因,因為我認為您在Acadeemia SE的存在以及您提出的討論實際上非常有價值)。想像對您和您的未來過度,低產和有害,對於獲得良好的出版物記錄而言,“輕鬆”且通常是不道德或邊緣道德的解決方案會很困難。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如果您不打算將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另一本出版物中,那麼您將獲得真正的研究人員所付出的尊重和信譽,因為他們努力工作並提出新穎的想法。只有實際的努力才能為您帶來幫助。您投入出版物的全部精力和想法,只是科學家所做工作的表面上的外部代表,對我而言,標誌著您對科學和工作本身缺乏熱情。沒有這種熱情,我很遺憾地說您將永遠不會在學術界走到很遠。沒有誠實和正直,您將永遠走不通。

您似乎基於對OP的惡意假設,因為他打算做他提出疑問的道德問題。我不會走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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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Romik:如果您像確定OP那樣確定我的話,我會投票贊成您。但我不是。實際上,我懷疑大多數支持者並未真正閱讀過他/她發布的所有內容。所以...我不知道另外,您的結論太牽強。不幸的是,有很多人在學術界沒有誠實和正直地做到這一點(有些人可能會爭辯說,學術管理中的高層通常是缺乏誠實和正直的人……)儘管如此,還是謝謝你寫這篇文章。
paul garrett
2015-09-25 03:2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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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在其他場合所指出的那樣,至少在我所在的世界中,數學的風格/慣例是,導師很少(如果有的話)擁有或堅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合著涉及學生的論文和相關出版物。近年來,我看到了一些例子,但這已經使我感到驚訝。

也就是說,根據我的經驗,在最好的情況下,除了少數真正傑出的學生,當然 / em>顧問對事情的發展有一個很好的了解,知道關鍵的背景,知道了陷阱,如果他們沒有更好的事情,很可能可以在下午把事情寫下來,但是他們 確實有更好的事情要做。

我花了一些時間才能完全理解我的領域的真實程度……因為我也已經迷上了神話初學者可以在幾個月或一兩年之內成為專家,從而“積ard”他們的顧問。好吧,我認為這並不是真的,尤其是新手似乎想要相信的方式。就是說,經驗豐富的專家可以迅速“趕上”新事實,他們在操作上幾乎立即吸收了這些信息,並將其與以前的信息相集成。而且,與新手不同,專家通常可以看到很遠的含義。

因此,在我看來,數學業務的一部分,當然是顧問。已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當然,沒有必要讓學生放棄一些出版物功勞來“承認”這一點。確實,似乎如果一篇論文由顧問以數學的合著者的身份發表,則表明該學生實際上根本沒有做太多工作,為此而感到沮喪。

我對某些似乎是由博士“獨立地”由顧問完成的受歡迎的觀點感到驚訝。當然,有些顧問在技術上可能不稱職...但是,新手如何做一些值得經驗豐富的專家想要做但值得嘗試卻失敗的事情?要成為博士學位,必須成為“被選中的人”嗎?還是有些領域太淺而完全沒有經驗或兩個月的經驗才真正成為專家?還是僅僅是在這里以及其他地方流行的神話?

回到最初的問題以及其他答案:不要試圖強迫人們去做您無法幸福捍衛的事情。此外,不要假裝初學者與經驗豐富的專家在同一領域,也不要假裝專家始終“確保”學徒在其指導下設法做的每件事都應獲得稱讚。

因此,請明確地說,您是在爭辯說,即使您作為顧問已經為學生論文做出了足夠的貢獻,值得根據《溫哥華議定書》(ICMJE指南)合著,但您不希望被列為合著者,因為在您的領域中,讓顧問充分相信工作是顧問的文化規範嗎?
@BrianBorchers,近似為“是”。為此,它是雙向的:也許我不想因為某種風格原因而糾纏於“不適合我”的文章。也許新手肯定需要寫出我不需要寫的細節。也許這甚至可能是本文的重點。在許多方面,極端不對稱。
在所有數學意義上,我的博士學位均獨立於我的顧問而完成。她的貢獻是(1)經常從會議中回來,人們提出了一些問題,並把它們分發出去,以防萬一有人對一個感興趣。顧問的職責。哦,啦啦隊啦。她對那個特定主題不感興趣,而且我自己做得很好,因此一切順利。我不會把她換成別人。 (我校對了她的專著,而不是相反。)
@BrianM.Scott,我想口味各不相同,但這似乎是一個惡劣的環境。
@paul:一點也不苛刻;事實恰恰相反,因為鼓勵她的學生從事他們感興趣的事情。在邁克·斯塔伯德(Mike Starbird)的案子上,她也在研究這個問題,他們得到了一些聯合文件。在我的同時,事實並非如此。對我們倆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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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mite
2015-09-25 01:0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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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召開會議還不夠。向您的學生解釋您所在領域的作者標準實質上是,但是一旦完成,無論主管是作者還是應自然而然地遵循這些標準。作為主管,您應該絕對更多地參與論文,而不僅僅是幫助提高寫作水平,這將使您成為校對員,而不是博士學位主管。要么是您低估了自己的貢獻,要么是其他錯誤。

在我的領域中,作為單點數據,“這意味著主管不會做出與論文研究直接相關的任何事情。例如,主管甚至可能不了解論文中使用的方法”,並且仍然聲稱自己是作者將涉及多個期刊投稿表格。

在我的博士論文中,根據他的要求,我的顧問只出席了50%的論文。

“召開會議還不夠。解釋(...)您所在領域的作者標準”-這似乎是假設一個領域的“作者慣例”和“作者標準”是兩種不同的獨立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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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稱這兩個標準可能相互衝突。
除了約定的確切定義是“通過使用建立的規則,方法或慣例”,而不是正式標準。例如,您可以說“您知道,您的顧問確實應該在紙上...”,但是當推推時,要在我出版的許多期刊上發表,您的顧問必須簽署一份書面聲明,他們參加了相關的分析。
我通常會召開的會議在我所知範圍內不會突出提出任何此類書面標準-如果確實如此,我可能會以此為手段來證明其高額參加費用是合理的,即商業實體可能不理想的建議。從與我的CS子領域的其他研究者的談話中,我發現,試圖將這樣一個標準正式化,或者遵循一個標準,將被認為是“對細節過於痴迷”和“過度做事”,從而分散了注意力從實際進行任何研究或以任何方式產生成果。 ...
...因此,出於所有意圖和目的,“通過使用建立的規則,方法或實踐” *盡可能接近公認的標準。即便如此,正如您提到的,“參與分析”可以包含許多內容。根據我的經驗,教授很少有時間解決諸如寫作論文(具體來說就是選擇和鍵入單詞)之類的低級問題。他們參與其中,討論了研究的總體方向和後續步驟,提出了評估方法或相關工作的建議,建立了合作夥伴關係,或者指出了要引起注意的重點。
@O.R.Mapper您的字段沒有任何正式標準的事實並不映射到所有字段。
當然不是。它只是表明一個“標準”和一個“約定”不一定是兩個不同的,甚至是相互衝突的規則集,這就是我想在第一句話中解釋的內容。抱歉,如果最初不清楚。
Joseph Nardone
2015-09-24 22:11: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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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將要提交論文的期刊的《作者指南》。如果您的貢獻根據這些準則有作者權,則請向學生指出。如果指導原則未表明您的貢獻值得您共同參與,那麼您不應要求學生共同參與。

TheDoctor
2015-09-24 00:59: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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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錯誤的解決方法。如果沒有直接貢獻,則您不包括主管作為作者。正確的做法是建立一個適當提及的約定-就像您引用他人的工作時所做的一樣。商業部門已經為此類事情建立了慣例,可以用作指導方針(例如,當秘書被要求寫一封信,而老闆以自己的名字寫自己的信時)。

例如,作者行可能會說“ Clara Smith;顧問:Herbert Norig博士”或類似的意思。

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想稀釋作者身份的概念,以使部門負責人可以獲得免費的引文分數。

[編輯:奇怪的是,儘管我的回答被否決了在這里以其他答案的形式(在問題本身下,它是經投票強烈通過的評論形式,表示同意),對此處表達的一般想法(這裡是問號的第一個A)進行了強烈投票。對於meta的問題...]

在某些領域根本不是這樣。就像鏈接的問題中提到的那樣,在神經科學中,您總是提到實驗室的PI為“最後作者”(論文通常有3-5位作者)。 PI可能不僅通過提供資金做出了貢獻,而且以問題中所描述的完全方式做出了貢獻:討論並幫助編輯並使論文變成可發表的形式。但無論如何,他們將是最後作者。
我並不是說沒有某些領域沒有作為慣例建立。我是說作為管理員,這是錯誤的解決方法。儘管神經科學領域可能已經適應了這種部分解決方案,但其他領域卻不知道您的意思。
根據我的經驗,@gnometorule在神經科學方面有推動力,可以支持ICMJE指南。
@gnometorule是的,PI通常被包括在神經科學中,因為即使學生沒有意識到PI也能做出重大貢獻。在這種情況下,PI表示他沒有貢獻。
@Strongbad:在我閱讀問題時,顧問閱讀了該論文,並對其進行了透視(“其(對實地的貢獻)”),並對其進行了編輯,以確保或增加發表的可能性。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很大的貢獻。
“克拉拉·史密斯(Clara Smith);顧問:赫伯特·諾里格(Herbert Norig)博士” –根據領域,這與論文的樣式指南要求衝突,並且無法以固定結構形式輸入此類信息以在提交系統中進行元信息,或者。
@O.R.Mapper:那麼,這是提交準則,系統或兩者之間的弱點。解決此問題的努力可能比現場已知的解決方法還要大-但每個部門都可以同情。我建議在圖書館科學領域內工作,因為學術界內部沒有可以對其進行諮詢或建立修復它的權威的總體機構。
@TheDoctor:這導致了一個相關的問題(可能應該作為一個單獨的Academia SE問題提出):當系統“將部門負責人添加為作者時,即使他們只是為撰寫論文提供了資金和批准,在提交之前的最後一天看到自己的論文”(這似乎是應用CS中的慣例)幾十年來一直完美地與提交準則結合使用,產生了數千篇論文,如何說服任何人任何需要徹底改變?
@O.R。Mapper:啊,好問題!在這裡,您可以砍掉博士學位。作為醫生,您不必等待別人給予您批准-應該將其視為平等的領域。有部門負責人的事實,這是操作上的便利。除此之外,這是值得尊重的問題。正如您所提到的,需求可能是強權戲或過時的慣例。因此,您要做的是在建議下接受他們的建議,然後做得更好。腳註:“資金提供者:適當方式大學”等。
@TheDoctor:“作為醫生,您不必等待別人給予您的認可”-我的經歷截然不同。博士候選人和博士後都應該獨立選擇和管理他們的研究,但同時,他們都是由該部門的資金支付的部門僱員,因此,在沒有得到其基本同意的情況下,不應“徘徊”到任意方向他們各自的上級。 (當然,上級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束縛,因為每個係由大學管理,並牢記某些(儘管定義模糊)目標)。
@O.R.Mapper:博士候選人應該提出自己的擔憂,但由於他們是依賴他們的,因此通常應聽從部門的建議。但是,博士後不應should之以鼻。就像我說過的那樣,這是您證明自己是博士學位的印章的地方,或者您在當地的大學中失敗,無法在應為更廣泛的學術領域服務的原則上取得成功。但是,嘿,我在公司之外,所以我可以談論崇高的理想。
@TheDoctor:也許您誤解了這一點,但我並不是在向任何人談論“拖牛”。部門負責人的描述清單是常規的標準程序;它被認為是該領域中的適當行為,被正確地傳達給初學者,被其他人閱讀論文時被用作背景知識(“如果您有疑問,請不要寫最後一篇。作者,因為他們很可能只是部門主管而不與論文有任何联系。”)。無需擔心,因為它被視為功能正常的系統。
讓我們[繼續聊天中的討論](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29461/discussion-between-thedoctor-and-o-r-mapper)。
_(這似乎是應用CS中的慣例)_ —太多[需要引用]。我從來沒有參加過這樣的會議,我的部門也沒有。
親朋好友:請避免進行進一步的討論和在評論中聊天。註釋僅用於幫助改善答案。在這裡沒有其他關於其他情況或問題的擴展討論(例如,是否應將部門主管自動添加到文件中?)。帶它聊天。謝謝!
@O.R.Mapper“該部門的負責人[僅]為撰寫該論文提供了資金和批准。”據我了解,大多數研究人員不是由其係主任資助的。而且我從未聽說有人需要“批准”才能寫論文。
@DavidRicherby:該部門的負責人(我的意思是,領導小組/研究所的教授)是負責項目撥款申請的創建和提交的人,他對誰僱用誰以及從哪個來源付款有最終決定權。 ,並且他或她的員工根據該筆資金所做的任何事情,誰都將向資助機構辯護。因此,應該讓員工與上級達成某種協議,以花費時間和目標。 (正如D.W.指出的那樣,對於這個問題,這有點偏離主題了。)
@O.R.Mapper您似乎正在使用術語“部門主管”來描述PI。
@DavidRicherby:可能-[位置之間的術語差異很大](http://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4511/distinctions-between-programs-departments-and-institutes)。我指的是“大學->教師->學院/系[->主席/小組]”模型(虛構示例:“大學-> CS學院->語言輸入技術學院->浪漫語言界面小組”) ,這可能有點令人困惑。
**請對[聊天]進行更多討論。**
@gnometorule“回复:當我閱讀問題時,顧問...”如果是這樣,則顧問需要說服學生他確實為論文做出了貢獻,在這種情況下,我同意他應有其著作權。但這是因為做出了貢獻,而不是因為“它在該領域很普遍”……。
user41652
2015-09-27 00:38: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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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主管不會做出與論文中進行的研究直接相關的任何事情,例如,主管甚至可能不了解論文中使用的方法。

當結果令人費解時對於那些有該領域經驗的人來說,要么是紙質不好(主管有責任對作者進行修改),要么主管甚至沒有投入通常的論文接收者期望的工作量,更不用說了

我對主管傾向於共同作者的關係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他們實際上既不是合著者也不是監督者,那就太麻煩了。

einpoklum
2015-09-28 13:25: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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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很簡單-但是您似乎並不期望這樣:

  1. 對論文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必須被列為作者。
  2. 向您的學生解釋要點(1。)。
  3. 如果這是他要寫論文的論文,請讓他決定要由誰決定。作者列表。
  4. ol>

    如果他不給您起名字怎麼辦?然後,好吧,他要么是一個性格可疑的人,要么是鈍角,或者您實際上還沒有做出足夠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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