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編輯拒絕了手稿,聲稱它與尚未發布的手稿相似(我還沒有看到)。如何進行?
CTNT
2018-03-26 04:47: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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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提交了一份手稿。審核完成後,我收到了副編輯(AE)的拒絕決定。拒絕是基於四位審閱者之一提出的單個拒絕建議。該雜誌的標準很高,所以這並不罕見。但是,拒絕的原因在我看來確實很尷尬。審稿人在他/她的報告中寫道,另一份具有類似想法的論文已提交(未發表)。他/她寫道,另一篇論文的投稿日期早於我的論文,因此我的想法的新穎性值得懷疑。 AE同意該報告,並在拒絕書中採納了該論點。

我想強調一下,我的結果是獨立開發的,根據所附報告,我對其他手稿一無所知。整個情況看起來很尷尬,我不確定該如何反應。當然,審閱者的身份對我而言並不為人所知,但我發現很難相信他/她不是另一篇論文的作者或與之相關的文章。

此外,這些評論讓我感到非常生氣,因為在我看來,我隱含地被指控抄襲。我正在考慮寫信給總編輯。我不想改變決定,但我想表明我的結果是獨立獲得的。另外,您對我應該如何進行手稿有何想法?

其他手稿是否可以作為公共預印本使用,或者您有任何合理的預期希望知道的方式?我仍然不認為這是拒絕您的論文的理由,但它可能會使您期望引用他們的論文並承認其優先權。
我不確定@NateEldredge,因為審閱者和編輯者都沒有給我更多信息。但是我相信,如果有這樣的公開預印本,他們會在我們的書信中提及。
這裡有一個難題:如果您要提交另一本期刊,時間至關重要,因為等待時間越長,就越難以讓人相信您的工作是獨立的。但是,如果您要對這一決定提出抗議,則希望最終使該論文被接受,那麼您不應該同時提交其他期刊。
(儘管我不同意編輯的決定...)提交類似的論文,因為已經存在(或者您的情況並非如此)不一定是isn竊。在大多數情況下,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它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僅是以前工作的複制,因此對於許多期刊都沒有興趣。因此,我看不到您在哪裡(隱式)被指控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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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NT我不認為這是對竊的指責,而是聲明該論文沒有做出新的貢獻。
您為什麼不在本質上將您的作品發表在美國版權局的文件上註冊,然後當您進行同行評審時,您的想法已經受到保護?
保護免受什麼?版權與這種情況無關。只是別人首先到達那裡的情況。如果要求提問者“證明”他們的論文是在競爭論文公開之前寫的,那麼提交給他們的期刊編輯的一封簡單信就足夠了。
我想知道AE如何接受和不合作他們無法證明的陳述(參考已發表的作品)
情況復雜而令人不安。這無濟於事,但編輯器的錯在這裡。即使假設期刊收到兩張幾乎相同的論文,也不是拒絕其中一份的理由!這裡有些不道德的行為。....我會盡快提交其他地方。也許仍然有可能您的論文比其他論文先行。只需檢查您是否確實無法以某種方式閱讀它即可。如果女士是公開的,最好添加“在準備此手稿時...... bla bla”。快點通過提交/出版日期可以清楚地看出您的工作是獨立的
在接受某些期刊之前,通常先在Arxiv或在線其他地方進行預打印。編輯/審閱者可能會認為您已經閱讀了Arxiv的預印本,編寫了自己的版本,並在其他地方非常快地提交了該版本。
即使在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手稿在審閱,這通常也不能排除您發表論文的結果,並且很奇怪地說您的作品不是原創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個帶有單個標題的期刊,則編輯者可能會認為出版第二本期刊=較少引用=降低該期刊的IF。我可能想問的是編輯是否至少可以告訴您其他論文的提交位置。知名期刊在同一期中發表兩篇類似的論文是相當普遍的,並且通常一篇論文的發表要晚於另一篇。
十 答案:
Nate Eldredge
2018-03-26 05:49: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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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想對決定提出實際上訴,我認為寫EiC毫無意義。我只想給處理該文件的AE發送一封便箋:

謝謝您處理我的文件。我接受你的決定。我只想聲明,論文中的結果是獨立獲得的,並且我以前對4號審稿人提到的未出版手稿一無所知。當該文件公開發佈時,我將期待閱讀並引用該文件。

然後將您的文件快速提交到其他地方(儘管經過這些審閱者的建議修訂)。我傾向於對新期刊的編輯發表評論,說您聽說某處正在審查某篇論文,但結果相似,但您無法獲得該論文的副本或任何有關它的進一步信息。您還可以強調,您獲得的結果獨立於任何其他研究者/小組。

謝謝您的回答。我正在考慮這個確切的選擇。根據其他評論者的意見,提交論文的改進版本,這確實很有幫助。他們提出了一些額外的問題,我設法回答,結果得到了一種改進的算法。但是,如果其他論文發表,總是有被再次拒絕的風險。
@CTNT“如果其他論文發表,總是有再次被拒絕的風險”。這就是Nate Eldredge建議您“快速”提交其他地方的原因。
知道已經出版了類似的作品嗎?難道不是要提交稿件嗎?它帶給社區什麼好處?
根據OP,@DmitryGrigoryev的手稿“在另一本期刊上“已提交(未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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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像是拒絕的粗略理由,並且編輯者在利益衝突或透明性方面做得不好。尚未向您提供有關相關工作的準確參考的審閱者沒有提供建設性的審閱。要求編輯者進行澄清/重新考慮的唯一缺點是,他/她需要花費很多時間才能與您聯繫。因此,內特現在前往其他地方的方法可能是最好的(以減少延遲)。此外,您隨時可以今天提交arxiv版本以獲取時間戳(假設您提交的期刊允許arxiv):https://arxiv.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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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無法生成作為審核依據的文檔,那麼該審核員很可能會發生衝突,因此應請一位新的審核員。我認為實際上很清楚。
放任不管然後重新提交另一本期刊,只會頒布不良的審閱做法。我認為良好做法值得在這裡捍衛。我們有足夠的移動目標需要關注,而不必擔心這種事情。
Wrzlprmft
2018-03-26 16:0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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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很多同時發現的案例,所以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要讓別人相信你。這個故事也可能令人鼓舞。

  1. 如果您所在的領域具有預印本文化,並且您的目標期刊允許這樣做,請立即發布論文的預印本。這樣,您可以確定自己獨立得出了結果–假設有沒有所謂的其他論文的預印本(即使這樣,時間差也可能足夠短,可以視為獨立發現的證據)。

    如果您無法發表預印本,至少獲取論文的時間戳。儘管這樣做可能對您沒有幫助,但至少在某些方面(尤其是發布論文的哈希值)幾乎沒有用。

  2. 我認為另一篇論文唯一可接受的證據是論文本身。現在期刊如何獲得?

    • 另一篇論文公開地是可用(例如在預印本資料庫中)或其作者允許免費分發預印本。在這種情況下,應為您提供訪問論文所需的信息。

    • 審稿人在一定限制下擁有論文並與期刊共享,這很可能意味著審稿人違反了這些限制(同行評議機密性或作者的信任)。作者與審稿人共享該論文,並允許他們在碰巧審閱相似論文時與他人共享-但這確實是人為的。

    • 另一篇論文的作者明確地將其提供給拒絕您論文的期刊(或同意將其提供給他們)。這提出了一個問題:另一篇論文的作者如何知道這一點,或者該期刊如何知道向誰詢問? 請記住,審閱者在不違反同行審閱保密性的情況下不能要求作者,這導致我們對先前觀點進行了一些修改:如果審閱者可以自由共享另一篇論文作者的身份,則他們也可以與他人共享您。如果審稿人無法自由共享身份,則他們很可能違反了某種信任。

    • 審稿人由於是該論文的作者而能夠共享它。這顯然是利益衝突。

    • 該期刊沒有論文,而僅依靠審稿人的話。

    無論哪種方式,這都是非常可疑的,我認為有充分的理由對期刊的決定提出上訴(或做出醜聞)。

  3. 存在另一個朝著類似方向前進的論文並不意味著您竊它,但這確實證明該主題確實相關。此外,如果另一篇論文尚未被接受,則很可能同行eview發現了您的論文沒有的缺陷。如果研究的質量無可爭議,所有這些對於任何期刊(拒絕您的論文的期刊或另一份拒絕您的論文的期刊)來說都是很好的論據。

  4. ol>
這是一個很好的答案。我對您的觀點2也有類似的想法,這就是我正在考慮向EiC發送電子郵件的原因。另外,在拒絕之後,我已經在arxiv.org上上傳了預印本,其中包含針對我們領域的單獨部分。正如您所說,這可能無濟於事,但我想證明我是獨立得出結果的。
@CTNT:我的“可能沒有幫助”主要是指獲取時間戳的非標準方法。從技術上講,它們是非常好的證明(因為實際上創建帶有給定哈希值的合理紙張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您需要有人來理解這種方法。
另一個可能是,簡單地是另一篇論文被提交到同一期刊,並最終得到(至少)一名與OP論文相同的審稿人。
@TripeHound:該問題明確排除了這種情況:“審閱者在他/她的報告中寫道,另一本具有類似想法的論文已在另一本**期刊上提交(未發表)。”
@TripeHound否,另一篇論文已提交至另一本期刊。期刊的名稱與提交日期一同寄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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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eHound:在我們離題之前,您為什麼不將其作為一個單獨的後續問題提出呢?
@Wrzlprmft有一個_like_問題([我應該向編輯透露我正在審查不同作者為另一本期刊撰寫的類似論文嗎?](https://academia.stackexchange.com/q/66210/41148))規模不同。可以嘗試我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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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在這裡似乎很重要。較早但有缺陷的手稿真的在這裡優先嗎?我正在考慮將此作為單獨的問題提交...
這可能是一個有趣的[COPE案例](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cases)。
Scott Seidman
2018-03-27 17:00: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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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為您提供的某些解釋。

鑑於您已進入同行評審階段,您有權獲得當前狀態的嚴格審查,該領域的任何專家都可以訪問的領域的最新技術。該包括沒有人有權公開的超級秘密文件。如果所涉及的裁判無法將您指向可訪問的摘要或預印本,則所涉及的文檔不應成為裁判審查的一部分。簡而言之,如果裁判不能為了審查的目的而忽略特權信息,則發生衝突,並且在您收到評論時提交評論是不明智的(如果所提到的手稿四處飄蕩,故事會略有不同。

此外,如果所涉及的秘密手稿是來自裁判的團隊或最近的合著者(甚至假設是該裁判的共同作者)存在),則該裁判很可能通過不暴露衝突而暴露出明顯的道德違規行為。

該怎麼辦?可能沒有一個很好的答案。如果拒絕的主要原因是所提交的文檔,我的建議是回應審稿人的意見,認為您有權獲得由最新技術提供的審閱;您收到的評論不是。因此,您認為該裁判員存在衝突(實際上,這將是上訴的可靠基礎)。要求進行其他審查,並把有關的審查丟掉。您應該考慮詢問所涉及的秘密手稿是否來自裁判所在的組-在這種情況下,編輯應強烈考慮以後不再使用該裁判。

您是否抄送EiC取決於您。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

或者,只需重新提交另一本期刊即可。我不太願意這樣做,因為我認為公平的審查程序值得捍衛。如果您決定提起上訴,我建議您特別要求編輯及時決定是否接受重新審查。

其他幾點-沒有人指責您竊。此外,出版的手稿通常包含原始投稿的日期,因此這些想法的出處並不是真正的問題。

別開玩笑了!審閱者的行為不道德且瘋狂!編輯器也同意了!而且,是的,我已經看到許多人的論文因為這種原因而被拒絕!沒有追索權!開始讓人懷疑在許多情況下沒有公平的競爭環境……無論如何,實際上,這裡的提問者不應該以任何方式捍衛自己!真是的...我對獲得如此原始的協議表示哀悼,並不是我對如何克服這個問題有任何好的建議。
感謝您的貢獻。根據到目前為止我收到的答案,我決定向高級編輯發送電子郵件,要求他調查在此審閱過程中是否有任何不適當的操作(例如審閱者的利益衝突)。但是,除非替換處理文件的自動曝光和審閱者,否則我不願意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CTNT您可能希望將其添加為問題中的其他信息,以供所有人查看。
我將附上@camden_kid's的建議,並補充一點,我敢肯定,無論何時,只要有很多人願意在此方面對最終結果進行更新,便會心滿意足。
@camden_kid我將提供紙張命運的最新信息,並且/或者如果我收到編輯的回音,則將提供最新信息。
“您有權受到嚴格的審查”是不正確的,因為期刊在審查之前會拒絕。而且,即使從技術上講是正確的,您當然也無權發表文章。所有知名期刊都這樣做。否則,每一篇論文都將出現在《細胞》,《自然》,《科學》中。這僅僅是商業決定。編輯認為,由於有優先權的日期,因此這不是主要引用的論文,並且為了保持較高的影響因子,將其通過。在我看來,僅此而已,也沒有不道德的行為。解決方案是不要去追逐知名雜誌。
@user71659-首先,沒有人聲稱有人有權發表手稿。其次,我們無法知道這是一本知名雜誌,還是作者在追逐這些目標。第三,我已經說過,如果較早的出版物是“內部”,情況會略有不同,最後,我認為很明顯,我的意思是,一旦論文進入審閱階段,就有一定程度的標準是不允許的。裁判員不應包含此特權信息。一旦提供,編輯器應該忽略它而不被敦促這樣做。
@ScottSeidman問題指出:“該期刊的標準很高,所以這並不罕見。”因此,很顯然,這是一本關注影響的期刊。什麼是不允許審查的?當審稿人聲稱其影響較小時,很多論文都會被拒絕(除非我們考慮採用PLOS One / SciRep)。幾乎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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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
2018-03-26 05:20: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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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著作尚未出版,則聲稱claim竊是不合理的。可以想像,審稿人可能聲稱對先前相關的已發表著作進行竊,但事實並非如此。

由於唯一的反對意見是缺乏引文,因此您可以嘗試索取聯繫方式的作者,因此您可以審閱和引用他們的工作,以期以後重新提交自己的論文。

可以引用並適當註明個人來往,所以我看不到技術問題這裡,只要您沒有在信函中引用審閱者的身份。即使審稿人是另一篇論文的作者,您與之互動的也是作者角色(在另一篇論文中),而不是他們作為自己論文的審稿人。

與撰寫論文相關編輯,我對抗議您的竊無罪沒有任何害處。但是請注意,由於評論通常不會公開發表(因此,從理論上講,pla竊聲明沒有更廣泛的流傳),並且由於這是您反對評論者的觀點,因此實際上可能沒有多少可以完成的 ,除了文件說明他們已經收到您的來信。

我認為問題不僅僅在於缺乏引文,而是兩次發表相同的發現毫無意義,而另一份手稿則首先找到了它。
謝謝您的回答。我必須同意@cag51,這不僅是引文問題。如果發表了另一篇論文,那麼我將不得不根據他們的發現來完成對論文的重寫,並刪除任何類似的進展/證明。
@cag51“兩次發表相同的發現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結果/發現是通過不同的方式得出或獲得的,而兩者都不是無關緊要的,那麼對我來說,這兩者都是有用的出版物。
@JAB同意,但是OP將其描述為頂級期刊,因此只有第一個結果很可能足以被接受(當然,對一些細節進行取模)。我的評論大部分不同意“缺乏引文是唯一的反對”的說法-我認為這裡有兩個問題,作品的新穎性更為重要。
@cag51可能還有其他問題,因為缺少引文只是將紙張擱置一邊的方便藉口。但是審稿人的理由使OP無法求助,因為他/她無權訪問另一篇論文。
@CTNT是的,您可能需要重寫您自己的論文-或您的論文處理事情有所不同,因此您只需要在已點燃的審閱中包括其他論文即可。無論哪種方式,您都需要訪問另一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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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應該將@NajibIdrissi視為同時發生,但是審閱者/編輯者/期刊的答复似乎更“偏向”。聽起來不理由不發表《 OP》的論文(但我可以理解一些期刊,如果“相似的事物”已經在出版過程中,但不想發表,儘管“ [您的]的_來源]想法是可疑的”。
Paul Goudfrooij
2018-03-27 01:06: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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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際上建議寫一封給EiC的信(或電子郵件),抄送副編輯,並記錄下來,您不了解其他手稿,並且您的結果(因此)得到了完全發展。獨立地。雖然接受或拒絕您的論文的決定當然完全取決於編輯,但在我看來,兩項得出相同結論的獨立研究均值得發表。編輯者甚至可以添加(或要求您添加)“證據中添加的註釋”,表明他們知道另一篇關於同一主題的論文在另一本期刊中被引用,或者在此情況下可能要提及的其他任何內容。

完全公開,幾年前,我還發表了一篇論文,其主要結果也被另一個團隊在大約同一時間獨立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兩篇論文都提交給了同一期刊),並且這兩篇論文最終在同一期雜誌上發表。

祝你好運!


tom
2018-03-31 23:24: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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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如果其他審稿人都讚成,那麼這是一個可怕的答复,因為您對此無能為力。沒有辦法挑戰您看不到的東西。

我有一個實例,其中一位審稿人拒絕了一篇文章,並提出了虛假的理由。 ...在那種情況下,有必要

  • 禮貌但堅定地指出,不利的審稿人可能對防止發表有既得利益

  • 鑑於他們的評論是虛假的,請其他審稿人代替他們。

我會回信給AE,並說鑑於其他3位審稿人推薦出版,因此在公共領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止出版。

我還將與您所在部門/工作區域中您值得信賴的高級同事進行交談。

很抱歉得知此消息,非常令人沮喪.....

但是,這是對您的作品很好並且值得發表的認可,這是審閱者唯一可以防止發表的想法,就是其他人已經在從事這項工作。

Agaz Hussain
2018-03-26 09:23: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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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審稿人指的是稿件的預印本,我想您已經錯過了。編寫編輯器,以向您發送該稿件的副本,他認為該稿件與您的稿件非常相似。瀏覽該手稿,找出與您的手稿有什麼不同(如果您獨立獲得結果,希望會有一些不同的結果)。嘗試為審閱者提供方便,使您的結果與其他結果有所不同。

恐怕如果審稿人無法說服並且不接受稿件,您需要對稿件進行重新處理並將其發送給其他期刊。

如果有公開可用的信息,我相信審閱者將提供完整的詳細信息。既然沒有,我會以為他們要么是其他手稿的作者(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能就不想破壞匿名性),要么只是因為對它進行了審查就知道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分享)。
Designerpot
2018-03-27 14:09: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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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您不同意AE的決定,也了解您為何認為審稿人在此工作中的角色有些尷尬。您可以向AE或總編指出,這可能會改善他們將來的審核過程。但是,如果該期刊撤消其決定或給您寫任何其他信息,而實際上卻顯示“我們支持我們的決定”,我會感到非常驚訝。因此,如果您這樣做,還應該將論文發送到另一本期刊。

如果您的首要任務是盡快使論文發表,那麼我認為強調您的論文不會有任何收穫。意見分歧或前往主編。由於您已經在該期刊上獲得了好評,因此,朝著協調的出版物方向發展(受Wrzlprmft的啟發)似乎是最快的選擇。

這將分為三個步驟:

    li>首先,考慮到四分之三的審稿人對您的論文印象深刻,請先詢問AE是否對兩篇論文的協調出版感興趣。同時,您可以強調作品的原創性,並在閱讀評論後觸摸一下所做的改進。
  1. 如果AE感興趣,您可以繼續找出誰寫了另一篇論文-您的主管可以詢問。
  2. 最後,請問另一篇論文的作者是否對協調出版物感興趣。
  3. ol>

    如果AE或另一篇論文的作者對此感到猶豫,或者如果您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答案,我會提交另一本期刊。

關於“沒有任何收穫”:您認為與不良的審查做法作鬥爭不會獲得任何收穫嗎?也許不是在短期內(這是一場艱苦的戰鬥),但我們不是有責任確保良好做法佔上風嗎?
@KonradRudolph謝謝,這是個好主意,我據此編輯了答案。我是選擇戰鬥的忠實粉絲,而這場戰鬥似乎並不可行。再說一次,即使不一定勝利,爭取良好實踐的戰鬥也可能有效。為我著想的食物!
user90539
2018-03-28 05:42: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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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處於類似的情況,但另一方面。我的結果已提交但尚未發布。同時,其他人可以通過獲得我的結果來利用它們,可能是通過一連串的普通同事,他們並不嚴格接受“請機密對待”。

我想強調一下,結果是獨立開發的,根據所附報告,我對其他手稿一無所知。

幾乎沒有機會以透明的方式進行檢查。就我而言,提交者的行為與您完全相同,聲稱自己是無罪的。傻瓜把他/她的資料發表了,而實際上他/她偷了我的作品。你可以想像我有多生氣!

問題是如何進行,而不是是否有人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AppliedAcademic
2018-04-02 07:14: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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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先前的回答,即您沒有被指控竊。相反,如果日記如此挑剔,他們可能不希望碰觸已經在某處出現的內容。請考慮審稿人可能與編輯共享此另一篇論文的詳細信息的可能性-審稿通常包含僅用於編輯的部分。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審稿人的決定被接受。

此外,我知道您對偏見有強烈的感覺(我也願意),但是這位審稿人有可能只是簡單地審閱了另一篇論文。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評論的完整性(甚至間接地)提出疑問可能會導致不利的看法。結果集,不要拖延。一旦兩篇論文都發表了,讓社區決定哪個更好。評級稍低的期刊上的論文獲得的閱讀/引用要多於評級較高的期刊上的引用。如果確實是審稿人是另一篇論文的作者,則意味著您和他們正在並駕齊驅,您可能會發現情況很快就會逆轉!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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