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我提交了一份手稿。審核完成後,我收到了副編輯(AE)的拒絕決定。拒絕是基於四位審閱者之一提出的單個拒絕建議。該雜誌的標準很高,所以這並不罕見。但是,拒絕的原因在我看來確實很尷尬。審稿人在他/她的報告中寫道,另一份具有類似想法的論文已提交(未發表)。他/她寫道,另一篇論文的投稿日期早於我的論文,因此我的想法的新穎性值得懷疑。 AE同意該報告,並在拒絕書中採納了該論點。
我想強調一下,我的結果是獨立開發的,根據所附報告,我對其他手稿一無所知。整個情況看起來很尷尬,我不確定該如何反應。當然,審閱者的身份對我而言並不為人所知,但我發現很難相信他/她不是另一篇論文的作者或與之相關的文章。
此外,這些評論讓我感到非常生氣,因為在我看來,我隱含地被指控抄襲。我正在考慮寫信給總編輯。我不想改變決定,但我想表明我的結果是獨立獲得的。另外,您對我應該如何進行手稿有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