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任何道德準則禁止對報名參加研究但尚未提供同意並因此尚未成為正式受試者的個人使用處罰?
請提供參考。
背景
在心理學系,我們有一個在線招聘系統,每當一個學生簽署一項額外的(課程)研究報告時,相信他們在有限的席位中佔據了一個“席位”。存在這種局限性的原因是,研究學分在研究人員之間公平分配,以確保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招聘。
在線學習對招聘者提出了特殊的挑戰,因為參與者有機會在學期末完成學習,並且不能保證他們會繼續學習。問題是,如果很多學生決定不再參加,就沒有禮貌地在截止日期前取消課程,這樣做是在阻止其他學生參加。這種行為不僅對其他學生不公平,而且也意味著招聘人員失去了潛在的學科。儘管這種情況適用於在線學習,但肯定還有其他情況,粗心的行為會給招募人員帶來很大的不便,例如,沒有參加約會的人(即親自學習,實驗)。
如果簽署研究的人員尚未提供同意(即尚未成為正式受試者),他們將受到哪些保護?具體來說,
1)是否可以發布罰款,例如失去研究學分?
2)是否可以向使用該系統的所有個人發出一般性警告,即取消其座位或未出席約會可能會導致不確定的罰款? (在這種情況下,不會受到處罰,但是警告會起到威懾作用。)